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347-3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清代至1988年甘肃省山丹县税收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税收 机构 山丹县

内容

清初,赋税由县衙征收,设仓房管理田赋粮草,户房管理税捐,县长官亲理钱谷。光绪十二年(1886年),始设厘金局征收百货通捐。设盐卡、税卡征收盐、杂税。民国4年(1915年),设烟酒公卖支栈,征收烟酒税。后设善后局,征收善后税。同时设百货局、皮毛局、盐局、盐卡、屠宰卡等。后将厘金局、百货局、皮毛局改为直接税局。32年(1943年),设田赋处。
  1949年9月24日山丹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废除以前的税务机构,成立县税务局。1950年3月,甘肃省盐务局河西盐务分局在山丹设立盐卡。1952年设花寨子税务所,负责征收李家桥、大马营、霍城、花寨子乡和山丹军牧场的税收。1958年8月,县税务局与财政局合并。1959年8月,财税分设,成立山丹县税务局,1962年和1965年先后设立新河税务所、霍城税务所。1964年9月撤销花寨子税务所,设立大马营税务所。1968年,县财政局、税务局再次合并为山丹县革命委员会财务管理站,并将税务局原属的3个税所全部撤销。1970年11月,撤销财务管理站,税务局再次分设。1972年1月再建新河、霍城、大马营3个税所;1975年6月1日建城关税所。1980年12月,税务局与财政局再度合并为财政税务局。1983年设市场税务所。1985年12月,税务局重新分设,主要管理工商税务。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等方面受地区上级业务部门的垂直管理。1988年底,县税务局设企业、税政、计会、征管、人秘5股。下属大马营、霍城、新河、城关、市场5个税务所。税务职工90人。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