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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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入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3
页码: 337-339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8年甘肃省山丹县财政收入发展情况。
关键词: 财政 财政收入 山丹县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生产和流通领域。1953年,县建立财政后;全年收入61万元。1957年达到65万元。1958年和1959年,国民经济“大跃进”,收入从88万元上升到600万元。1960年,增至737万元(含今民乐县),由于基础不稳,1961年下降到270万元。次年又降到154万元,以后多年停滞。1972年,上级决定将商业企业收入纳入县财政预算,但由于县属煤炭、建筑材料和轻工业企业连年亏损,县财政收入一直在240万元左右徘徊,1979年仅为211万元。1980年,国民经济调整以后,采取若干增收节支措施,如扶持县办“五小”企业,超利润退库。1985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推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等,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财政收入逐步回升。1988年,县财政收入为804.3万元。
  1952年至1988年,县财政收入总计9761.5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6733.51万元、农牧税收入1823.02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企业收入增加较快。1958年以前,县财政还没有企业收入,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1988年,企业收入达35.7万元。其次,工商税收入也增加较快,1953年,全县工商税年收入只有3万元,仅占财政年度收入的4.91%,1988年,增加到674.3万元,占了年度收入的83.84%。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制约因素大,农业税收入随着收成的丰歉而增减。1953年,农业税收入55万元;1962年,下降为20万元;1967年,为20.6万元。从1979年起,农业税收入趋于正常。1988年,农业税收入123.7万元。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其它收入的增加,农业税收入在年度总收入中的比重逐渐降低。1953年,农业税收入占年度总收入的90.16%,到1988年,只占15.38%。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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