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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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21
页数: 2
页码: 331-33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集市贸易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市场、物资交流会等。
关键词: 集市贸易 山丹县

内容

一、市场
  明代,县城大什子以南设粮食市场。清顺治八年(1651年),甘肃提督张勇在洪水开市,始与青海蒙藏诸族通商。清代,本县市场设于南关。另外,霍城西门外有农贸市场,每逢十日集市一次。
  民国初年,县城大什字设粮食市场,南关小什字为蔬菜市场,其它乡也有集市。大佛寺、城隍庙、关帝庙、钟山寺、五闸庙等庙会,为当地集市。
  1955年设城关、东乐、霍城等较大市场5个,1958年取消。1961年11月,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恢复集市贸易,1962年在县城南关什字、大什字、平坡、大马营、霍城、花寨子、东乐、新河设8个市场。1968年,不准社队社员经商,市场再次取缔。1979年,恢复集市贸易,发展较快。1985年,个体商业60户,集资7万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10万元,建成青年街综合市场,营业室90间(1188平方米)。1988年个体商业102户,集资66万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30万元,建成县城工业品市场(原体育场址),营业室252间(3326平方米)。个体商业25户,集资4.5万元,建霍城市场,营业室30间(396平方米)。至1988年,全县设城关青年街综合市场、县城工业品市场、东门贸易市场、南关农贸市场,平坡、石湾子、羊虎沟、东水泉、东乐、位奇、新河、陈户、老军,李桥、花寨子、霍城、大马营、军马总场、军马一场、军马二场、军马三场、四坝农场等22个贸易市场,日日集市。
  二、集市贸易
  清末,山丹县集市贸易的物资主要是农畜产品。
  民国年间,外地工业品及张掖、武威等地的土布、鞋、帽、铁器、木制品、日杂、纸张、干鲜果品等流入山丹市场。县城每年农历五月二十八日隍庙会,集市贸易活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市交易物资由过去单一的农畜产品、土产、手工业品,逐步增加日用百货、副食品、民用五金、生产资料等。1955年兰新铁路通车,外地日用工业品、土产、干鲜菜、瓜果等物资流入山丹市场,集市贸易繁荣。
  1962年,南关什字市场有摊贩110人,上市物资有副食、日杂、瓜果、蔬菜、肉食、饮食、服务等100余种,全年交易额28.9万元,占国营商业营业额的12.9%。
  1979年,恢复城乡集市贸易,城乡经济日益活跃。至1988年,上市的主要物资有粮食、油品、瓜果、蔬菜、干果、药材、仔猪、家禽、鲜蛋、皮毛、木材、日杂、日用百货、小五金、工艺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副食、传统民俗小吃、服务、修理等近千种。
  全县集市贸易,主要在县城,摆摊设点377个,每集上市约7000人次;其次是霍城,摆摊设点118个,每集上市约2000人次,其它各集市,每集上市约200至300人。
  1978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28万元,1980年为70.4万元,1985年上升905.8万元。1988年达到957.5万元,比1978年增长33.2倍。
  三、物资交流会
  1950年,山丹县人民政府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土产展销会。1954、1955、1964年规模较大。1978年至1987年,组织规模较大的物资交流会10次,最大的是1985年10月1日至13日的物资交流大会,参加者有本县和外地国营、集体、个体摊点481个,从业者1056人,日均上市2万人左右,交流物资有千余种,成交额95万元。此外,霍城、东乐等乡曾举办物资交流会数次。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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