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私营商业与集市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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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9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私营商业与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21
页数: 4
页码: 329-33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私营商业与集市贸易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私营商业 集市贸易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汉唐时,通西域各国通道逐步开辟,东西使者和商队络绎于河西走廊,促进了古删丹商业的发展。明、清时期,山丹店铺多在县城南关厢。
  民国初年,山丹县市场稳定,商业一度兴盛,县城有“永”字十大号之称,主要商号有万兴成、永泰和、永生昌、源源昌、恒德昌、兴盛永、协和永、义兴成、泉源永、天顺祥、保和堂等30余家,霍城设积德亨、广泰喜、裕泰亨、双成勇、永发兴、德盛亨等10余家。花寨子、新河、位奇寨、芦堡、大马营、峡口等处也有商号,多数为杂货商店,经营当地山货、土产和张掖、武威等地杂货、土布,也有少量绸缎、布匹、瓷器等。部分大商家,以骆驼为主要运输工具,输出当地皮张、羊毛、油品、发菜、药材等,行销包头、绥远等地。输进绸缎、布匹、日用百货、食糖、茶叶、铁件等,投放山丹市场,商业一度繁荣。成立商会,管理协调商界事务。民国17年(1928年),山丹县商家大多遭兵燹而倒闭,坐商较少。部分商人摆货摊,流动售货,商业萧条冷落。
  民国27年(1938年),兰新公路通车,外地工业品、手工业品、土产、杂货流入山丹,市场活跃,商业逐步恢复。主要商号有德和永、长盛永、德盛永、天行健、义兴昌、永积昌、永茂源、鼎泰兴、天成恒、广泰堂、齐盛永、天兴泰、聚义成、世兴永、天泰珍等,多数为百货、日杂、山货、土产店铺,少数为布匹、绸缎、药材店。外地商人从西安、兰州、张掖等地运来布匹,收购山丹皮毛、发菜、药材、鸦片运销省内外。河北商人赵树蕃,于民国27年定居山丹,收购并粗加工羊肠衣,运销天津等地。
  抗日战争时期,东部商路梗阻,市场货物逐步减少,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山丹县部分商人趁机囤积居奇。抗战胜利后,物价下跌,部分商家赔本歇业。据民国《山丹县政府接受直接税局张掖局营业税普查清册》载,36年(1947年),山丹私营商业44家,(杂货40家,布匹2家,药材1家,饭馆1家)。商品稀少,市场萎缩。
  解放战争时期,民国政府大量发行钞票,通货恶性膨胀,物价直线上升。本县商人特别是小商贩,盈利甚微,货不抵债,有的商家被迫转业、歇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采取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山丹县私营商业恢复发展很快。1950年8月普查登记,有布匹、土产、杂货、药材、煤油等私营商业124户,从业160人,加上摊贩共计302户,从业人员638人。私营商业多数经营百货、土产、杂货、五金、文具、烟、酒、副食,少数经营棉布、绸缎、煤油、肉食、药材。除部分坐商外,多数摆摊经营或肩挑货担下乡,用日用工业品,换回小宗农副土特产品。1953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部分小商贩和半农半商户陆续转业歇业,全县商业154户,从业者183人,资金8.75万元;饮食业80户,从业者109人,资金9400元;服务业34户,从业者49人,绝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同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大多由公私合营过渡为国营,少数小摊贩,以合作小组形式营业。
  1979年,国家允许个体商业存在和发展,城乡申请经商者甚多。至1988年,全县个体商业户发展到1381户,从业者1949人;个体饮食业349户,从业者607人;个体服务业160户,从业者204人,共计1890户,从业者2760人;资金202万元,全年营业额890万元。
  商界同业组织 民国初年,山丹即有商会组织,于县城南关设会馆,公推富商一人为会长,维护同行利益,解决业主困难,并支应政府或驻军摊派于商界之各项负担。32年(1943年),商会改行理事会制,设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及干事2—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成立山丹县工商业联合会,按行业组织18个同业公会,管理私营工商业。
  1982年,设个体劳动者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组成,管理教育个体工商户。
  第二节 集市贸易
  一、市场
  明代,县城大什子以南设粮食市场。清顺治八年(1651年),甘肃提督张勇在洪水开市,始与青海蒙藏诸族通商。清代,本县市场设于南关。另外,霍城西门外有农贸市场,每逢十日集市一次。
  民国初年,县城大什字设粮食市场,南关小什字为蔬菜市场,其它乡也有集市。大佛寺、城隍庙、关帝庙、钟山寺、五闸庙等庙会,为当地集市。
  1955年设城关、东乐、霍城等较大市场5个,1958年取消。1961年11月,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恢复集市贸易,1962年在县城南关什字、大什字、平坡、大马营、霍城、花寨子、东乐、新河设8个市场。1968年,不准社队社员经商,市场再次取缔。1979年,恢复集市贸易,发展较快。1985年,个体商业60户,集资7万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10万元,建成青年街综合市场,营业室90间(1188平方米)。1988年个体商业102户,集资66万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资30万元,建成县城工业品市场(原体育场址),营业室252间(3326平方米)。个体商业25户,集资4.5万元,建霍城市场,营业室30间(396平方米)。至1988年,全县设城关青年街综合市场、县城工业品市场、东门贸易市场、南关农贸市场,平坡、石湾子、羊虎沟、东水泉、东乐、位奇、新河、陈户、老军,李桥、花寨子、霍城、大马营、军马总场、军马一场、军马二场、军马三场、四坝农场等22个贸易市场,日日集市。
  二、集市贸易
  清末,山丹县集市贸易的物资主要是农畜产品。
  民国年间,外地工业品及张掖、武威等地的土布、鞋、帽、铁器、木制品、日杂、纸张、干鲜果品等流入山丹市场。县城每年农历五月二十八日隍庙会,集市贸易活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集市交易物资由过去单一的农畜产品、土产、手工业品,逐步增加日用百货、副食品、民用五金、生产资料等。1955年兰新铁路通车,外地日用工业品、土产、干鲜菜、瓜果等物资流入山丹市场,集市贸易繁荣。
  1962年,南关什字市场有摊贩110人,上市物资有副食、日杂、瓜果、蔬菜、肉食、饮食、服务等100余种,全年交易额28.9万元,占国营商业营业额的12.9%。
  1979年,恢复城乡集市贸易,城乡经济日益活跃。至1988年,上市的主要物资有粮食、油品、瓜果、蔬菜、干果、药材、仔猪、家禽、鲜蛋、皮毛、木材、日杂、日用百货、小五金、工艺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副食、传统民俗小吃、服务、修理等近千种。
  全县集市贸易,主要在县城,摆摊设点377个,每集上市约7000人次;其次是霍城,摆摊设点118个,每集上市约2000人次,其它各集市,每集上市约200至300人。
  1978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28万元,1980年为70.4万元,1985年上升905.8万元。1988年达到957.5万元,比1978年增长33.2倍。
  三、物资交流会
  1950年,山丹县人民政府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土产展销会。1954、1955、1964年规模较大。1978年至1987年,组织规模较大的物资交流会10次,最大的是1985年10月1日至13日的物资交流大会,参加者有本县和外地国营、集体、个体摊点481个,从业者1056人,日均上市2万人左右,交流物资有千余种,成交额95万元。此外,霍城、东乐等乡曾举办物资交流会数次。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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