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采购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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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采购供应
分类号: F717
页数: 3
页码: 319-3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供销合作社采购供应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采购供应 山丹县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工业品零售总值1956年为560万元,1976年增至1006万元,1988年达1287.9万元。
  一、农业生产资料
  50年代经营传统农具,铁木轮大车及配件、犁、耧、耙、耱、石磙、锨、车马挽具及小农具等。1952年,土地改革后,组织铁木石匠91人,成立起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个,加工组13个,石器加工组1个。采取加工定货,包销产品的办法,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当时,农民向私人购置一辆铁轮大车价130万元(1万元折合今币为1元,下同),供销合作社按照劳动收益订出的价格为60万元。同时,积极推广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山地步犁、七寸步犁、播种机、收割机、喷粉器、喷雾器等,并订立结合合同(需要收购的产品和需要供应的产品结合订立)。
  60年代初期,供销社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调进耕牛1847头,役马114匹,通过中国接马总站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马25匹,供给农村社队。
  化学肥料于50年代末开始推广,70年代靠政府分配销售,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化肥用量连年递增,供不应求。1987年生产资料公司从南京购回计划外国产复合肥460吨,除专项指标外,按地亩数凭化肥证供应到户。
  二、生活资料
  生活资料的供应是基层社的主要业务,县联社各公司,在商品流通中侧重于组织货源,供应市场。自1950年始,食盐、煤油、火柴、针、线列为5种必保商品,定额库存,不许脱销。零星生活必需品虽进销差价偏低,但重在社会效益,寓盈利于服务之中。霍城基层社开办过中药铺,全县各零售网点还代销图书,代售邮票,经销中西成药,东乐基层社曾代收过牲畜交易税。1958年商业“大跃进”,大购大销导致库存商品积压过大,资金周转缓慢。60年代初通过“三清”(商品、资金、帐目),消除了商品、资金、财产中的虚假价值。继而开展了自营业务,收购猪、羊,作为城镇人民肉食供应的补充。农副土特日杂商品的供应从小酒杯、土纸、干鲜果、调味品到日用杂品、大印锅,建材竹箔、麻刀、玻璃,不嫌其土,不厌其小。如今絮棉自己加工,产品基本自给。对偏僻村庄付出铺底资金,委托代购代销店64个,各零售网点对能够拆整化零销售的商品,尽量以整化零,线由码分解到支,水烟掰块,卷烟论根,水果糖数个。零售小商品可以以货换货。条绒、自行车、缝纫机等物资紧销时期计划分配,优先照顾农村,一次分不到的,采取轮流供应办法。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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