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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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75
颗粒名称: 一、组织
分类号: F717
页数: 3
页码: 316-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供销合作社是民办的群众组织,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组织 山丹县

内容

供销合作社是民办的群众组织,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
  社员
  凡属本县公民,只要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并交纳一定的股金,都可以成为供销合作社社员。1951年,县人民政府将减租反霸中没收的羊只,拨给供销合作社作为筹建资金(土地改革中,羊只分配到户,动员群众自愿折价入股)。股值3万元(折合今币3元),交入社费1000元(折合今币1角)。入股最多的社员是马营乡双泉大队的黄金宝(101股)。干部、职工也积极入股。
  1982年以后再次扩股集资,农民社员入股5元居多,万元个别。本社职工入股增多,农民参加供销社工作者每人投资1000元,待业青年投资2000元。在职职工每人入保证股500元,风险担保股500元。集资形式者人均4000元。至1988年社员股金(含职工股)61.6万元,接受私股8000元,集资41.9万元,共达104.3万元。
  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供销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是:听取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和业务经营效果,审查批准理事会的年终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听取社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修改和通过本社社章。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基层社社员代表由各村推选,联社由各基层社推选。全县共召开过三次社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于1955年召开(基层社1954年先后召开),通过决议案,社员股金暂不分红,借以扩大业务。
  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1963年2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7人,列席代表11人,决议民主办社,勤俭办社,改善经营管理,减少经营环节,简化服务手续。
  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1983年4月15日召开,代表106人(农民代表61人,机关代表45人)列席代表22人,特邀代表4人,决议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改革,认真恢复供销合作社“三性”特点(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清理社员股权,占原股金4.9592万股的72%,换发了新社员证,新扩股7981股,股金2.3943万元,占新老入股户的87%以上,第一次发兑社员股金分红9.1984万元。
  理事会
  理事会是县联社及各基层社的常设权力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15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执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的指示;召开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和契约;审查并批准社员入社;在国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关取得信贷,开立各种结算帐户和其它帐户;保障本社一切财产的完整,履行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和抵押的契约行为;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任免本社的工作人员;办理本社社章所规定的其它事项。因故理事会无法召开时均由社务会决策一切事宜。
  监事会
  监事会为供销合作社常设监察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7人组成,职责是监察理事会对上级社的指示、本社社章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本社所属各企业单位业务和财务活动情况,向本社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1986年撤销监事会成立审计股。
  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代表大会及其理监事会被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委员会所取代,但流于形式。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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