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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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7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商业
分类号: F717
页数: 12
页码: 314-32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组织管理、采购供应、收购推销、综合服务等。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商业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民国25年(1936年),山丹县政府奉甘肃省政府令组建合作社,省上派两名合作指导员驻山丹,雇用协理员开展工作。全县有消费、畜牧等合作社,实质为私人股份商店或牧群。
  山丹消费合作社 经营中药、黄米、小米、柴、煤、棉布,还收购发菜及枸杞等。
  霍城消费合作社 经营药材、粮食及少量生活用品,后以经营粮食为主,更名为义仓。
  芦堡畜牧生产合作社 1940年创建,养羊数百只,1948年还股分红散社。
  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它是分级分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体所有制经济。工作重点在农村,一方面把农民当作生产者组织起来,收购农副产品;另一方面又把农民当作消费者组织起来,供应生产、生活所需的工业品。办社宗旨是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县联社
  1951年11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处,1953年12月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供销系统的常设管理机关,实行组织上和业务上的领导。1958年4月县联社、服务局、盐务推销处并入商业局,供销系统基层社统称商店。1962年1月县联社分设,更名为山丹县供销合作社,1964年5月畜产业务移交县外贸局。1968年11月,供销社、商业局、外贸局合并,成立工农贸易管理站。1970年11月,更名商业局。1976年7月供销社、商业局分设,1983年更名为山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社下属企业
  1953年县联社下设供应经理部、采购推销组。1954年国营贸易、花纱布二公司撤销并入供应经理部。1955年成立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更名为农具厂。1956年开办浴池并兼营豆腐、粉坊业务。1976年经理部更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辖设化肥站。同年成立农副公司,辖设收购站、棉花加工厂。1984年收购站与农副公司脱钩,成立废旧公司、畜产品购销公司,1986年7月和清泉基层社合并,内部一套人马,对外3个牌子。1980年9月成立贸易货栈,1985年更名为综合贸易信托公司。1988年兴办人造毛皮加工厂,铝镁粉厂,联营综合加工厂。
  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社)
  1951年设花寨、霍城、位奇3个基层社,1952年新河、城关、东乐基社相继成立。1954年接收军马总场服务部马营分销店成立马营基社。1954年陈户分销店改为陈户基社,1962年5月复改为分销店。1963年城关、东乐基社合并为东乐基社,迁县城王家什字,1966年迁返东乐。1975年重建城关基社更名为清泉基社(社址郇庄),1979年迁县城西街。1972年,改河湾分销店为李桥基社,老军分销店为老军基社,红寺湖分销店为红寺湖基社(1980年更名为分销店)。
  供销合作社依靠群众入股和国家扶助,重在社会效益,寓盈利于服务之中。创业初期职工76人,利用古庙当店铺,供桌做柜台,或租赁民房开张营业,货物雇铁木轮大车运输。
  至1988年,业务经营范围扩大,网点增加,自有流动资金559万元,固定资产总值420万元,净值289万元。建筑面积(含各项设施)2.5万平方米,有汽车18辆,职工510人,且有部分农民合同工(离乡不离土、能进能出)。
  第二节 组织管理
  一、组织
  供销合作社是民办的群众组织,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
  社员
  凡属本县公民,只要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并交纳一定的股金,都可以成为供销合作社社员。1951年,县人民政府将减租反霸中没收的羊只,拨给供销合作社作为筹建资金(土地改革中,羊只分配到户,动员群众自愿折价入股)。股值3万元(折合今币3元),交入社费1000元(折合今币1角)。入股最多的社员是马营乡双泉大队的黄金宝(101股)。干部、职工也积极入股。
  1982年以后再次扩股集资,农民社员入股5元居多,万元个别。本社职工入股增多,农民参加供销社工作者每人投资1000元,待业青年投资2000元。在职职工每人入保证股500元,风险担保股500元。集资形式者人均4000元。至1988年社员股金(含职工股)61.6万元,接受私股8000元,集资41.9万元,共达104.3万元。
  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供销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是:听取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和业务经营效果,审查批准理事会的年终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听取社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修改和通过本社社章。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基层社社员代表由各村推选,联社由各基层社推选。全县共召开过三次社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于1955年召开(基层社1954年先后召开),通过决议案,社员股金暂不分红,借以扩大业务。
  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1963年2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57人,列席代表11人,决议民主办社,勤俭办社,改善经营管理,减少经营环节,简化服务手续。
  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1983年4月15日召开,代表106人(农民代表61人,机关代表45人)列席代表22人,特邀代表4人,决议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改革,认真恢复供销合作社“三性”特点(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清理社员股权,占原股金4.9592万股的72%,换发了新社员证,新扩股7981股,股金2.3943万元,占新老入股户的87%以上,第一次发兑社员股金分红9.1984万元。
  理事会
  理事会是县联社及各基层社的常设权力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15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执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社的指示;召开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和契约;审查并批准社员入社;在国家银行和其他信贷机关取得信贷,开立各种结算帐户和其它帐户;保障本社一切财产的完整,履行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和抵押的契约行为;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任免本社的工作人员;办理本社社章所规定的其它事项。因故理事会无法召开时均由社务会决策一切事宜。
  监事会
  监事会为供销合作社常设监察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7人组成,职责是监察理事会对上级社的指示、本社社章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本社所属各企业单位业务和财务活动情况,向本社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1986年撤销监事会成立审计股。
  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代表大会及其理监事会被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委员会所取代,但流于形式。
  二、管理
  (一)计划管理
  为搞好商品流转计划,使产、供、销紧密结合,协调企业内部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保证购销业务的顺利进行,按购、销、库存、利润额、费用水平和资金周转天数下达年计划,按季按月分解到门点、个人。
  (二)经营承包
  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社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责、权、利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经理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任务指标一定4年不变,按基数逐年递增10—13%。对非独立核算的店、组以指标考核,其形式有:百分计奖;联购、销计酬;租赁承包。奖金分配经理(厂长)主任最高为职工的3倍,职工年平均300元左右。
  (三)财务核算
  分级分社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51年基层管理实行计数划码对现金。1954年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盘存计销,坚持月、季盘点,推行快速盘点法。会计核算,曾有过4次变化,1967年以前复式借贷记帐法,按借贷原理填制凭证,记帐,编表。1967年3季度起推行资金收付记帐法。1968年又改为资金增减记帐法。1986年又改为复式借贷记帐法。
  (四)资金管理
  在限定资金周转天数前提下,曾实行编制要货计划和财务计划,掌握资金使用,贷款随贷随还。销货款当日存入银行,限留5元找零备用金。60年代霍城基层社社务委员分片包干建立分销店3日取款存入银行制。全系统长期坚持商品余缺调剂,复活资金,加速周转。
  (五)费用管理
  对直接和间接费用,实行定费用率和定审批权限;定商品损耗率和办公费限额;定零星修缮审批权限;定损失处理权限。商品运销直线运输,减少迂回、堵卡、倒流。加强商品养护,降低商品损耗,减少商品损失。
  (六)职工培训
  坚持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经全国总社培训县社主任3名;省社培训33名;地社培训169名;县社培训1714人次。现有会计师1名,助理会计师10名,全国统考合格经理2名。
  第三节 采购供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供销合作社工业品零售总值1956年为560万元,1976年增至1006万元,1988年达1287.9万元。
  一、农业生产资料
  50年代经营传统农具,铁木轮大车及配件、犁、耧、耙、耱、石磙、锨、车马挽具及小农具等。1952年,土地改革后,组织铁木石匠91人,成立起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个,加工组13个,石器加工组1个。采取加工定货,包销产品的办法,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当时,农民向私人购置一辆铁轮大车价130万元(1万元折合今币为1元,下同),供销合作社按照劳动收益订出的价格为60万元。同时,积极推广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山地步犁、七寸步犁、播种机、收割机、喷粉器、喷雾器等,并订立结合合同(需要收购的产品和需要供应的产品结合订立)。
  60年代初期,供销社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调进耕牛1847头,役马114匹,通过中国接马总站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马25匹,供给农村社队。
  化学肥料于50年代末开始推广,70年代靠政府分配销售,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化肥用量连年递增,供不应求。1987年生产资料公司从南京购回计划外国产复合肥460吨,除专项指标外,按地亩数凭化肥证供应到户。
  二、生活资料
  生活资料的供应是基层社的主要业务,县联社各公司,在商品流通中侧重于组织货源,供应市场。自1950年始,食盐、煤油、火柴、针、线列为5种必保商品,定额库存,不许脱销。零星生活必需品虽进销差价偏低,但重在社会效益,寓盈利于服务之中。霍城基层社开办过中药铺,全县各零售网点还代销图书,代售邮票,经销中西成药,东乐基层社曾代收过牲畜交易税。1958年商业“大跃进”,大购大销导致库存商品积压过大,资金周转缓慢。60年代初通过“三清”(商品、资金、帐目),消除了商品、资金、财产中的虚假价值。继而开展了自营业务,收购猪、羊,作为城镇人民肉食供应的补充。农副土特日杂商品的供应从小酒杯、土纸、干鲜果、调味品到日用杂品、大印锅,建材竹箔、麻刀、玻璃,不嫌其土,不厌其小。如今絮棉自己加工,产品基本自给。对偏僻村庄付出铺底资金,委托代购代销店64个,各零售网点对能够拆整化零销售的商品,尽量以整化零,线由码分解到支,水烟掰块,卷烟论根,水果糖数个。零售小商品可以以货换货。条绒、自行车、缝纫机等物资紧销时期计划分配,优先照顾农村,一次分不到的,采取轮流供应办法。
  第四节 收购推销
  收购并推销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是供销合作社的又一项重要任务。建社初期,县社设采购组,各基层社设收购门市部,以购促销,适应农民为买而卖的特点。收购额为:1956年136万元;1976年145.1万元;1988年912.8万元。计划收购的产品实行派购奖售,计划外的产品实行议购,或用紧俏商品换购。为了加强生产和收购的指导,县供销社设多种经营办公室。
  一、代购业务
  受国家委托,1952年—1955年代购粮食3369万公斤;代购中药材羌活、秦艽、枸杞,麻黄,最高年份达6万公斤。
  二、畜禽产品
  绵羊皮、山羊板皮、牛皮、绵羊毛、山羊毛、山羊绒、驼毛、活羊、生猪、鲜蛋曾属派购产品,每年抽调百人以上和生产者订立毛、皮、蛋收购合同,提供扶持发展资金,发放预购定额,登门设点收购。1987年羊毛由基层送货制改为县级公司接货制,实行利润返还。特路羊皮曾是军需物资,实行一级验收,直交军需。1963年超额完成畜产品收购任务,省社奖售给汽车一辆,是县供销系统自有汽车之始。鲜蛋收购曾出现过卖蛋难,供销合作社甘冒残变损失的风险,概收不拒,使养鸡业持续发展。
  三、废旧物资
  原先对废品收购是重大宗,轻小宗,致使物弃于地。1958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题词发表,始重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废品收购总额为:1953年2万元;1958年达37万元。收购品种:破布、烂鞋、废棉、灰褪毛、人发渣、废纸、公鸡三把毛、猪鬃、肠衣、皮渣、杂骨、废金属、废橡胶等。办肠衣加工组,一根羊肠衣收购价0.45元,加工后口岸交货为2元,高于猪肠衣的3倍。“文化大革命”中加工肠衣中断。
  四、土产
  1960年之后,农民零化钱相当紧缺。供销社组织群众采蘑菇、拾发菜、挖黄葑(黄参)、拔芨芨编筐、搓草绳,编草笆、草席,成为产区农民唯一来钱的门路。1976年收购发菜2.43吨,交外贸出口换汽车24辆,张掖地区行署奖售给汽车1辆。
  五、蜂蜜
  我县广种油菜,对蜂群繁殖极为有利,他如香薷(因地异名,有夜合香、臭荆芥、野苏麻、小晶芥、边枝花、满山臭、洋紫蒿等别名),性喜温,适应性强,是我县的野生蜜源。蜜浅琥珀色,结晶细腻,味甘甜芸香。境内虽有富饶的蜜源,却无生产蜂蜜的历史记载。1965年天水种蜂场来霍城西门、刘庄放蜂。此后,广东、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四川、河南、贵州、山西、陕西等22个省市的蜂农,来山丹放蜂的高达5万箱左右(实际容收量3万箱为最佳)。重点产区的马营、霍城基层社主要承担蜂群安置服务工作,提供运输车辆,蜂蜜桶、蜂药、蜂饲料、白糖,供给蜂农蔬菜、肉食、煤油等野外必需商品,由张掖地区外贸局、张掖购销站、县农副产品公司配合重点产区基层社开展收购工作。蜂蜜收购量最高年达87.7万公斤(1983年),歉收年15万公斤(1981年),兼收购蜂浆、花粉。
  六、小杂粮
  青稞、啤酒大麦和完成征购任务后上市的小麦,由供销合作社议价收购。1987年,县联社组成小杂粮收购小组,由综合贸易信托公司和基层社联购联销,运销省内缺粮的徽县、定西等地达1500吨。1988年收购小杂粮2824吨。位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兰州啤酒厂订立代购啤酒大麦合同后,打开销路,当年收购啤酒大麦140万公斤。
  七、油渣
  50年代除用作牲畜饲料外,上市量约500吨左右,主要供给东乐、张掖用于施肥。80年代社会年产量约在5000吨以上,主要销往国外提蛋白后加工饲料,菜渣尤为走俏。综合贸易信托公司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开辟“紧中求活”新路,和山东三家外贸、兰州外贸、包头饲料厂、江苏、绍兴、武山油脂厂、定西油脂厂等单位建立了宽松型的供销关系,引进资金284万元,付给各榨油厂周转。1988年收购油渣3000吨,创外汇4900多美元。
  第五节 综合服务
  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面向生产是供销合作社事业的立足之本,累计投放扶持发展商品经济生产资金18.9万元。
  一、工业 1952年组织皮毛加工组生产皮毛产品,1962年停产。1954年组建陶瓷生产合作社包销产品,同年办缝纫加工组,并在前窑、平坡老窑、西沟组织煤炭生产,产销直接见面。
  二、养殖业 扶持社队个人养蜂650箱,羊2180只,牛43头,猪447口;社养羊4000只,牛200头,鸭6000只,家兔500只,放养鱼苗20万尾。
  三、种植业 水烟叶全部收购,曾包销过西瓜。1986年以来,打破了谁扶持谁收购的僵化格局,扶持啤酒大麦、油菜籽的生产,位奇基层社扶持种植啤酒大麦2000亩,霍城、马营基层社扶持种植油菜籽4000亩,对贫困户贷款种油籽者无偿贴银行利息1500元。
  四、综合服务 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为生产队拉运羊粪、石料、煤1255吨,为社队农事投入劳动日1292个,马营供销社为前山村前湖队打机井一眼,位奇基社把任寨分销店木料无偿交给生产队。
  1978年后,改革开放,把供销社逐步办成农民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1988年兴办人造毛皮厂、铝镁纷厂、综合加工厂,年产值共440万元。开办的综合服务项目有招待所、旅社、理发、缝纫、饭馆、电影放映室、农机电器维修、粮食精选等,并出租个体营业专柜10家37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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