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返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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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62
颗粒名称: 二、农村返销
分类号: F717
页数: 2
页码: 307-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农村返销,主要是解决灾区农民口粮、种子、饲料,供应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粮,民工建勤补助等。
关键词: 农村返销 粮油销售 山丹县

内容

农村返销,主要是解决灾区农民口粮、种子、饲料,供应收购农副产品奖售粮,民工建勤补助等。1953年至1958年共回销粮食535.5万公斤,其中,口粮527.5万公斤,占98%。
  1958年“大跃进”中,粮食产量下降,农村严重缺粮。1959年全县返销口粮347万公斤,调剂种子127万公斤。196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下降到1217万公斤,仍购粮704万公斤,农村人均年留粮只有69公斤。1961年1—7月全县返销口粮499.5万公斤。1962年,减少农村粮食征购,只征购129万公斤,并从新疆等省区调运粮食790.5万公斤,解决群众口粮困难,农村人均月口粮13.5公斤左右。1959至1962年,共返销农村粮食、种子2047.5万公斤。
  1963至1965年,产量逐步提高,征购任务平稳增加,农村购后留粮标准逐年回升,1965年全县购后人均留粮173公斤(含种子、饲料)。
  1965年,粮食征购实行一定3年不变的政策,稳定农民负担,集体和个人开始储粮。农村返销粮只供民工建勤,对少数缺粮的生产队主要采取社队调剂和国家借销的办法解决。1966至1970年,农村销售968万公斤,其中借销816万公斤,民工建勤补助37.5万公斤。
  1970年,收购生猪等农副产品实行奖售粮食的政策,1971年至1985年共奖售粮食373.5万公斤。
  1961年以前,农民每人每年留油不足1.5公斤者,由粮食部门按统销计划供应。1957至1961年,共统销油品3万公斤。1962年以后,只购不销,农村只供应下乡知识青年少量食油。社队所需油料种子,以借销办法供应。
  为了扶持和发展生产,1985年前,国营粮食商业返销农村的粮食分别实行政策性差额补贴和补贴费用的办法。1979年,粮食收购价格提高,而销售价格未动,购销牌价倒挂。供应给本县缺粮农民的口粮仍按统销价供应,每公斤中等小麦收购价0.328元。销售价0.27元,县粮食部门亏损增大,财政补贴相应增加。1985年,供应农村的口粮、补助粮、种子、饲料等,按购销同价供应,并取消农副产品收购奖售粮。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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