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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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717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国营粮食商业机构的情况,明清以至民国时期,官府仓廒,只收储田赋,供给军用和官吏薪俸,粮食贸易,则由私人经营。
关键词: 国营粮食 商业 山丹县 机构

内容

明清以至民国时期,官府仓廒,只收储田赋,供给军用和官吏薪俸,粮食贸易,则由私人经营。
  一、明、清仓廒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卫指挥庄得在县城东北隅建永丰仓一座。正统八年(1443年),卫指挥张勋于城西北隅建预备仓。景泰五年(1454年),卫指挥张勋重修永丰仓。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知县苏泰重建新河堡仓。四十一年(1776年),知县闵鹓元改建永丰仓,改名为本城仓,并拆修永固营、大马营、新河堡、峡口营四仓。道光七年(1827年),知县黄璟同署山丹营游击王庆重修大马营仓。明代永丰仓置监收判官、大使、副使各一员及草场大使一员,掌管粮秣。清代于县衙设仓房,管理仓廒。
  清代义仓、社仓 道光四年(1824年),知县尹特生倡建义仓,士庶捐粮4812石。七年,知县黄璟令各坝分设义仓,全县置本城、新河、峡口、花寨、黑城、永固、洪水、新添等约8处义仓,共储粮5053.46石。同时,黄璟筹建社仓,于本城、新河、峡口、杨家、花寨、黑城、永固、马营、姚家、山家、花寨外、静安上、永兴等13约储社仓粮397.74石。义仓、社仓,为群众互助组织,灾荒年景或贫民困难时,低息贷放,秋后偿还,部分盈利供义学费用。因战乱及官绅侵吞,不久皆废。
  二、民国时期田赋管理机构 民国初年,山丹县尚有仓廒20多座,因年久失修,多被拆毁。后仅存县城仓、新峡仓、马营仓、童子仓、慕化仓等数处。民国26年(1937年),县财政科管理田赋。31年(1942年),山丹县设田赋处,后改为田赋粮食管理处,下属土地陈报科、收储科、县城仓库办事处,计公职人员17名,工人8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置的粮食管理机构 1949年9月24日,山丹县人民政府成立,接管前田赋粮食管理处及所属仓廒。1950年3月,设粮食局,负责公粮征收,管理粮油交易及市场价格。1953年1月,粮食局改为粮食科,县城设粮油购销站,东乐、新河、位奇、花寨子、霍城设粮食购销组。1956年恢复粮食局,下属新河、位奇、花寨子、霍城、东乐5个粮食管理所。1958年12月,粮食局与财政局、人民银行合并,设财粮部。同年建面粉厂,增设李桥粮食管理所。次年,撤销财粮部,恢复粮食局。1960年,设马营粮食管理所,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粮食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设老军粮食管理所,同年建成榨油厂。次年粮食局革委会改为粮食局。1979年设粮油转运站,次年设议价粮油购销站。1983年建饲料厂。至1988年,局属面粉厂、榨油厂、饲料厂3个加工企业和城关仓库、城关粮站、议价粮油购销站、粮油转运站及东乐、位奇、李桥、花寨、霍城、马营、新河、老军粮食管理所,全系统共有职工337人。
  自1965年起,为了储粮备荒,或纾缓农民青黄不接用粮困难,全县536个生产队建立公益金储备粮仓,由生产队管理。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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