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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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21
页数: 6
页码: 293-2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国营商业商品购销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计划调拨、农副产品收购、自由采购、批发、零售等。
关键词: 商品购销 山丹县 国营商业

内容

一、购进
  国营商业购进商品,1978年前,主要靠国家计划调拨,其次是收购当地农副产品和自由采购。1957年购进总值360万元,1978年升为1241万元,1980年为1182万元,1985年退到1140万元,1988年,大部分商品放开经营,多渠道计划外采购,当年购进商品总值1569万元,比1957年增长3.36倍。
  (一)计划调拨
  国营商业计划调拨的商品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个时期计划调拨的范围有变化,具体品种数量也随之增减。1957年,本县各公司编制进货计划,按计划选购调拨商品。1960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商品紧缺,供需矛盾突出,计划调拨的品种增加,主要生活物资都由省和地区计划分配。县商业局所属各批发部从兰州、张掖、武威等二级站调货。计划调拨的主要品种是:食糖、卷烟、白酒、食盐、棉布、呢绒、绸缎、卫生衫裤、棉毛衫裤、汗衫背心、床褥单、毛毯、毛巾、袜子、民用线、手套、肥皂、搪瓷面盆、口杯、铝锅、暖水瓶、火柴、胶鞋、灯泡、机制纸、纯碱、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煤油、铁丝、元钉等100余种。1980年,商品供应好转,计划调拨的品种减为50余种,1985年减为9种,种类是:食糖、甲、乙级卷烟、名优酒、名牌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铅丝、元钉、纯碱。先由本县根据购买力和消费特点,参照历年经营情况,提出调入计划,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平衡后,由各二级批发站安排调拨。1952年至1980年,计划调拨的商品平均每年占购进总额的50—60%左右。1981至1984年占40—50%。1986年以后,多渠道流通,不再计划分配。各专业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生产厂家和兰州、武威、张掖等二级批发站签订供货合同调拨商品。
  (二)农副产品收购
  国营商业购进商品的第二个途径是收购农副产品。县商业系统主要收购生猪、菜牛、菜羊、家禽、鲜蛋、药材、蔬菜等。(1)派购,主要为二类物资生猪、鲜蛋等。根据城市和工矿区销售需要,确定派购计划,分配各社队农户,由县食品公司组织收购。(2)议购,主要指三类农副产品及家禽等,和社队农户就数量价格协商收购。1951年成立“山丹县土产交流指导委员会”,指导产、供、销。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由各专业公司统一收购、调拨、销售。1956年,成立肉食站,下设霍城、马营、花寨、李桥、位奇、陈户、清泉、东乐8个收购站,职工36人,经营猪、牛、羊肉禽蛋。1958年人民公社化,猪、羊归公,肉食收购量减少,致使1960年副食品供需矛盾突出。1961年起,收购生猪、菜羊、菜牛、鲜蛋等,相继实行奖售政策。一是发预购定金,给派购户每头猪发10—15元的预购定金和10—15公斤预付奖售粮。二是奖售紧俏商品,出售生猪、鲜蛋、菜牛、菜羊、药材等,奖售适量的粮食、棉布、化肥、食糖、纯碱、自行车、缝纫机、茶叶等日用工业品。三是议价收购,对完成派购任务以后多交的部分提高收购价格或协商作价收购,收购数量增加。生猪1957年收购655头,1985年收购1.1922万头,增加17.2倍。供应本县市场猪肉34.3万公斤,牛肉4050公斤,羊肉2669公斤,外调活猪7280头。
  1985年以后,开放肉食市场,多渠道流通,集市贸易肉食、鲜蛋交易量日趋上升。1988年,国家放开生猪购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至此,所有肉类全部开展议购议销。是年,肉食站供应市场猪肉7.34万公斤,牛肉1.44万公斤,羊只禽蛋类不再经销。
  (三)自由采购
  自由采购是一种补充市场所需商品的形式,主要有3种:(1)拟定购进计划,派代表参加各地、各二级批发站举办的物资交流会、商品调剂会、供货会、补货会,签订合同,组织商品调拨;(2)对市场短缺的商品,派代表直接到产地工厂或二级站看样选购;(3)收购、订购、经销、代销当地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外地日用工业品。
  二、销售
  国营商业的商品销售包括批发和零售两个环节,销售额受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购买力的影响而变化。1957年商品销售451万元,1965年降至338万元,1978年升为859万元,1980年下降为830万元,1985年升为1000万元,1988年达到1996万元,比1957年增长3.43倍。
  (一)批发
  各国营公司的批发对象主要是县城、矿区、农村所有国营、集体、个体零售商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除棉布、肉食、茶叶、棉花、煤油等按计划控制分配外,其它商品公开批发。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60—1962年),商品供不应求,参照城乡各零售企业供应人口,照顾特需的办法分配商品。
  1962年7月,改进工业品城乡分配办法,城区占30%,农村占70%。1963年,国民经济恢复,商品供应缓和,紧缺商品分配比例调整为:城区20%,农村80%,一般商品公开库存,自由选购。1975年,根据中央“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原则。对农民生活需要的日用工业品保障供应,扩大紧缺商品农村供应比例。1976年,自行车、缝纫机等分配比例,城区占40%,农村占60%。1980年改为城区占30%,农村占70%。呢绒、绸缎、名优酒、甲级卷烟等高档商品,城市多于农村分配,一般日用工业品公开批发。1985年以后,市场商品增加,供求基本平衡,所有商品全部敞开批发,由零售企业自由选购进货。
  (二)零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商品零售主要是平价敞开供应。之后,由于生产发展不平衡,部分商品供不应求,为了保障供给,做到合理分配,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需要,安排一般”的原则,紧俏商品计划供应的品种1960—1962年达到100余种。1963年以后,根据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发展情况而调整,其具体形式有4种:
  1、统销。1954年9月,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购买棉布及布制品和部分针棉织品使用布票。根据甘肃省棉布统购统销方案规定标准,民用布票一般年份城乡每人发20市尺,最高25—30市尺。最低为5市尺。对工业生产、劳动保护、公共、卫生、奖售、救济、婚、丧、生育等用布,按照规定标准,由县商业局分配供应。嗣后,涤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大量投放市场,代替了部分纯棉布的消费量。1982年,全县涤棉混纺布、化学纤维布销售量占纯棉布销售量的38.9%,市场供求平衡。1983年10月,根据省政府通知,取消棉布定量,所有棉布及其制品敞开销售。商业系统糕点等副食品加工、制粉、酿造、饮食行业用粮油,全部开展议购议销。
  2、凭证限量供应。对群众生产、生活关系重大而又供不应求的商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0年,计划供应范围扩大,供应办法有二:一是发购货证,按人按户定量供应商品凭购货证;二是发临时购货票券。少数紧俏商品按人按户平均分配有困难,则发临时购货票券。列入凭证券供应范围的品种有毛线、毛衣、手套、围巾、枕套、民用线、火柴、各种鞋、肥皂、香皂、洗衣粉、牙膏、电池、搪瓷制品、铝制品、暖水瓶、民用锁子、剪刀、缝衣针、煤油、纯碱、灯泡、自行车、食盐、卷烟、肉食、鲜蛋、食糖、白酒、奶制品、糖果、糕点、茶叶等。1963年,凭证票限量供应范围缩小,1964年,大部分商品免证票敞开供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农业生产受到一定损失,国民经济失调,市场商品供不应求。从1969年开始,紧缺日用工业品继续凭购货证供应。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收音机、食糖、名优酒、甲级卷烟等高档商品凭票供应。1979年,废止购货证票。次年,所有商品全部敞开销售。
  3、专项供应。1960年以后,对供需矛盾过大的部分商品实行专项供应,主要指高温作业、矿山、井下等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卫生用品、肉食、食糖、茶叶、白酒等;矽肺、肝炎病患者、产妇、婴儿用食糖、肉食、鲜蛋、奶粉等。按工种、人数核定标准,安排专项指标,按月、按季供应。每逢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以及职工婚、丧与输血、抽血者所需肉食、食糖等副食品,根据货源情况,酌情安排供应。
  4、特需供应。1962年,经上级批准,对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高级工程技术人员78人和从事医疗、放射、传染病科20人,享受特需供应食糖、肉类、蛋品、食油、卷烟等。1964年,此项规定取消。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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