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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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11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水利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9
页码: 218-24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水利的发展情况,包含了机构,兴修水利,水利管理。
关键词: 水利 发展经济 山丹县

内容

山丹是“弱水”之源,赖祁连山、大黄山(又名焉支山)积雪融化之水资灌农田。汉武帝开置河西四郡后,为开发河西首重水利。由此,历代多致力于水利,明、清时期尤盛。
  明代兴办屯垦,实行“屯田制”,农田水利得以恢复和发展。弘治十三年(1500年),都御史刘璋命卫都指挥武振(山丹县人)集夫挑浚白石崖渠;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巡抚杨博檄文副使石永重修暖泉、寺沟渠,翌年又复修白石崖渠;万历时总兵王允中击海寇于分水岭,疏通白石崖渠。据清顺治《甘镇志·地理志·水利》载:明时山丹(指现在区域,下同)有渠10道,灌田9.4243万亩。
  清代农田水利在明代开发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全县形成五坝灌溉系统。清道光《山丹县志·水利志》载:“其坝分为五,曰草湖渠分13坝;曰暖泉渠分五闸;曰东中渠兼东山、西山等九渠;曰童子渠兼无虞,义得第五渠;曰慕化渠兼大小慕化四渠,支分派别,可以资合邑之灌溉焉。”道光年间,草湖渠头坝泉千涸,移粮红寺湖,清时山丹县有渠14道灌田11.42万亩。
  民国时期,多沿用清代渠道。童子、慕化渠划归民乐县,白石崖渠淤塞被废。草湖、暖泉、东中渠所属各坝,多为土渠,无固定引水设施,顺河筑坝或置闸引水,有的渠路不分,冲刷渗漏严重。民国27年《甘肃合作》15期载马如凤《山丹农村概况及注意事项》云:“现有耕地系用12道渠来灌溉,而以民贫失于修浚……”至1949年,境内渠道有:草湖渠分7坝,东乐渠分12坝,暖泉渠分上三坝,下五闸及寺沟、流水口渠,东中渠分13坝。有效灌溉面积15.4万亩,占耕地面积32.9%,保灌面积4.7万亩,占耕地面积10%,人均占有0.7亩,粮食总产980万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蓄、引、提并举,三水(山水、泉水、井水)齐抓的方针和民办公助的原则,至1988年,国家总投资4793.9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93.65万元,投工4176万个工日,完成总工程量4754万立方米,兴建水库6库,塘坝10座,整治干、支渠100条,全长699.44公里,其中衬砌594.45公里。建起永久性建筑物2687座。修建斗、农渠3752条,总长2244.1公里。打井333眼(配套324眼),建成小提灌站7处,截引工程7处。全县以调蓄为主的中、小型水库和输水渠道骨干工程初具规模,历史遗留的土渠旧貌得以改观,灌溉系统基本形成。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30.24万亩,占耕地面积51.25%,保灌面积21.6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6.69%。人均占有1.6亩。是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624.9万公斤,其中水地产粮5807.47万公斤,占总产的87.6%。
  第一节 机构
  明代,卫设“屯官”兼理水利。
  清初,卫置“屯政厅”,后改设“工房”,掌管河道、水利,渠设“水利老人”管水。
  民国时期,政府建设科兼管水利,渠(坝)设“渠长”、“差甲”管水。民国6年,张全贞等撰写的《暖泉水利·董事篇》云:“治水旧有水利老人,此后裁革,渠长、总甲实分其事董治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旧制,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1949年,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兼管水利,区、乡设水利委员会,坝(渠)由群众推选水利员管水,村设灌溉小组。1953年成立“山丹县水利灌溉管理委员会”及山丹河、马营河、东西山坝3个分会,专管水利,撤销区、乡水利委员会。1956年县政府增设水利科,撤销“县水利灌溉管理委员会”及其分会,设山丹河、马营河(包括东西山坝)水利管理所,是基层水利专管组织和业务执行机关,受县水利科领导。灌区设渠系委员会,坝置专职水利员,社有浇水小组,1957年增设霍城河水利管理所。1958年县水利科改称水利局,年底易名水林部,1959年又改称水林局。1961年增设寺沟河水利管理所(由马营河水管所分出),祁家店水库管理所(由山丹河水管所分出)。1964年恢复水利局,1968年又改为水利林业建设站,1970年设水利电力局,管理全县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农田灌溉及抗旱防汛等工作。内设人秘、计财、工程、水管、农电5股,同年成立“山丹县机械打井队”,隶属水电局。1976年增设老军水利管理所(由寺沟河水管所分出)。1979年马营河水管所改为马营河水利管理处。1981年山丹河、祁家店水库管理所合并,改设为祁家店水利管理处。1982年成立“山丹县水资源管理站”,1986年改称“山丹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理日常业务。灌区由受益乡、村领导组成灌区委员会,所(站)设渠系委员会。村置斗长,社有灌水小组,均为群众民主管水组织。1988年,水利电力局共有干部66人,工人201人(内有水管工34人)。其中水利工程技术人员47人(工程师8人,助理工程师25人,技术员14人),设有水利学会。
  水电局下属单位有:
  祁家店水利管理处 设在祁家店水库,主管祁家店灌区,辖东乐、清泉、红寺湖乡、张掖市碱滩乡架子墩村及国营张掖农场8站。灌溉面积7.22万亩,配水面积6.62万亩。古有南草湖、西草湖、东乐渠共分19坝,为山丹河流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上游有独立引水土渠,改建衬砌为6条干渠,后因泉水减少或干涸,自流灌区变为井灌区。现仅五、六坝有小量河水与井水混灌外,其余各坝皆引井水灌地。下游祁家店水库建成后,废旧渠,新建干渠3条。灌区内有中型水库1座,塘坝7座,小提灌站6处,机井211眼,干渠9条,支渠11条,斗、农渠583条,人畜饮水管道工程10处。下设山丹河管理站、总干渠管理站,水泥预制厂及商店,有水管职工43人。
  马营河水利管理处 设于李桥水库,主管马营河灌区,辖大马营、花寨子、陈户、位奇乡、李桥乡高庙村、杨坝村各一个社,清泉乡的北滩村、南湖村、山丹军马二场、国营山丹农场、十里堡林场。灌溉面积11.64万亩,配水面积10.31万亩。古有白石崖、塌岸、大黄山坝、暖泉诸渠,为马营河流域。1956年,始称马营河。新建白石崖引水渠2条,上三坝改建为支渠,李桥水库建成后将暖五闸合并新建干渠3条。灌区内有中型水库1座,塘坝1座,干渠6条,支渠22条,斗、农渠1804条,机井84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4处。下设白石崖护渠队、李桥水库管理所、东干渠管理站、西干渠管理站、水电站、榨油厂、农场、商店,有水管职工87人。
  霍城河水利管理所 设在霍城乡双湖村,主管霍城河灌区,辖霍城、李桥乡及位奇乡侯家山、新开村。灌溉面积7.66万亩,配水面积7.11万亩。古有东山、西山、白家、新开、红岩、王村、东达达、西达达、黄马、黄马圈、三坝、大独坝及盛家沟诸渠,为霍城河流域。1957年始名霍城河。原有旧渠均经改建衬砌。灌区内有干渠16条、支渠11条,斗、农渠1046条,机井12眼,塘坝2座。下设后稍沟护渠队、商店,有水管职工32人。
  寺沟河水利管理所 设在寺沟水库,主管寺沟河灌区,辖花寨子乡上河、中河、下河村及陈户乡寺沟、陈户、张庄、周坑、范营、崖头村。灌溉面积2.15万亩,配水面积0.92万亩,古称寺沟渠,为寺沟河流域。1958年,建寺沟水库。1971年,建三十六道沟水库,废旧渠,新建渠系。灌区内有小型水库2座,干渠2条、支渠8条,斗、农渠133条,机井7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1处,有水管职工12人。
  老军水利管理所设 在流水口水库,主管老军灌区,辖老军乡,灌溉面积1.75万亩,配水面积0.67万亩。古有卫厅木沟等渠。1971年,建流水口水库,次年建瓷窑口水库,原有干渠均经改建衬砌。灌区内有小型水库2座,干渠3条,支渠12条,斗、农渠186条,机井19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2处,有水管职工8人。
  山丹县机械打井队 设在县城北。至1988年固定资产达29.4万元,有SPT300型钻机2台,钻车1辆,汽车3辆,压风机1台,还有电焊机、车床(钻床)等设备,有职工50人。
  第二节 兴修水利
  1950年驻山丹人民解放军三军十九团,帮助农民修复山丹河头坝渠。1956年至1957年,县长苑福领导建成白石崖引水渠及祁家店水库工程,由此,修建库、塘,衬砌渠道,打井提灌,较大规模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58年县委成立水利建设指挥部,组织“大兵团”作战,掀起兴修水利的新高潮,但因忽视质量,片面追求数量,影响一些工程效益。再加大批劳力调去大炼钢铁,又遇生活困难时期,许多工程被迫停工或半途而废。1962年,在“巩固提高,加强管理,积极配套,重点兴建,并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的水利方针指导下,所建工程多为费省效宏,群众满意。1970年,贯彻全国“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制定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将山丹建成“大寨县”再次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由于施工中急功近利,贪多求快,出现险库病渠,尤其推广南方用混凝土砖衬砌渠道的“薄、轻、巧”经验,冻胀冲刷,适应性差,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1978年以来,在“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水利方针指导下,农田水利建设稳步发展,建一批成一批用一批,质量高,效益明显,1988年工程优质率达83.8%。
  库、塘
  民国及其以前境内未有水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始建祁家店水库。1958年,兴建李桥、寺沟、石沟、陈家泉湾水库,因“大炼钢铁”和生活困难,劳力无保证,未能按期建成,1970年后又相继修建三十六道沟、流水口、瓷窑口、西屯、五坝、新水井等水库。截止1988年,全县共建水库10座,实保存6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4座,设计总库容4124万立方米,实际蓄水2942万立方米。
  祁家店水库
  为山丹、张掖两县合建的中型水库。位于清泉乡祁家店村以东200米处,距县城西7.5公里,北靠兰新铁路,南倚瞭高山,居山丹河中游,两侧地势较高,中间低洼,是一天然盆地。1956年由省农林厅水利局勘测设计,经计划委员会批准兴建,8月初山、张两县联合成立工程委员会,抽调行政干部104人,省、地、县配技术人员46名,省水利厅工程师马秉礼技术总负责,由山丹县党、政统一领导,共同施工,山丹县参加15个乡,张掖县参加18个乡。至11月完成清基,开始导流,因天寒而停工。次年3月下旬,全面回填坝体,为争取汛期竣工,集中劳力8285人,分3班昼夜赶工,每昼夜回填土石方4000多立方米,7月底大坝基本完成,9月30日全部竣工。10月25日,经省、地验收后交水利部门管理使用,共用工97.8万个工日,完成工程总量68.9万立方米,国家投资102万元(1967年加固操纵塔时又拨款10万元)。建成土石混合拦河大坝,长318米,高22.5米,顶宽6米,底宽140米。副坝在大坝北面山谷中,采用均质坝型,长135米,高14.5米,顶宽4米,底宽58米。输水洞从小坝底穿过,长58米,最大输水量15立方米/秒,进口处有钢筋混凝土管制塔1座,高13米,顶设平台,安装手推启闭机2部。溢洪道位于大坝南端,低于坝顶4.5米,长110米,最大泄洪量120立方米/秒。流域面积原设计2300平方公里,后因上游建库,1981年核实为993平方公里。总库容2166.3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066.35万立方米,实际最高(1961年)蓄水1240万立方米,最低(1986年)蓄水616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库容的51%和28.5%。设计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实际最高达到3.87万亩(1968年),此后,逐年减少。1988年灌溉面积1.2万多亩,近2/3库容无水可蓄。有山丹县的东乐乡、清泉乡祁家店村和张掖县碱滩乡架子墩村、张掖农场受益。修建中搬迁农民54户266人,房屋351间,占用耕地729.74亩,付补助费2.9万元,对非受益区投工报酬也做了适当处理。山丹煤矿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援助。该库经30多年使用,运行正常。唯在兴建时缺乏全面治理水利规划,后在上游修库、打井、衬砌渠道,库区泉水逐渐减少,影响蓄水,长期达不到设计库容。
  李桥水库
  为县办中型水库,位于马营河、霍城河汇流后以北1.3公里处的李家桥原址。库区东依花寨子乡上山湾村,西靠李桥乡高庙村,新(新河)马(大马营)公路和山(县城)马(大马营)公路纵穿大坝东西两侧,主要拦蓄上游洪水和冬春闸水,蓄余补缺。它始建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兴建中由于设计资金等因素,历经“三上三下”,终于1979年10月建成。1980年12月经省、地有关部门验收后交水管部门使用,以后又安装大坝沉陷观测设施,检修闸及通讯、照明设施等,属三级工程,防洪、抗震标准达到抗御千年一遇洪水和7级地震的要求。施工中每期县委都抽调2至3名常委及科级干部10余人,一般干部30多人,参加施工,地、县水利部门固定技术人员指导,后期施工中,上工地的县、乡、村干部达500余人,民工5000多人,畜力架子车1000多辆。国家累计投资547万元,群众投工389万个工日,完成工程量220万立方米。建成壤土心墙土石混合拦河坝,长1480米,高25.4米,顶宽5.4米,底宽137米,防浪墙高1.3米。输水洞从坝底中间穿过,洞身坐落在岩石上,系钢筋混凝土结沟,长59.5米,洞宽1.4米,高1.97米,壁厚0.5米。洞前置有竖井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操作塔,安装20吨手摇电动两用螺杆启闭机2台,平板钢闸门,最大输水能力25立方米/秒。溢洪道在拦河坝东端,为开敞式,长500米,溢洪堰用混凝土浇筑,堰顶宽39米,堰后用细粒混凝土块石砌筑明渠,渠深3米,宽11.6米—16.6米,最大泄洪量645立方米/秒。堰顶安装充气橡胶坝,高3.3米。该库控制流域面积1143平方公里,总库容154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416万立方米,(1987年达到设计库容)。设计有效灌溉面积近期10.2万亩,远期14.48万亩,实际达到11.64万亩,有位奇、陈户、清泉、李桥、花寨子、大马营乡36个村及山丹农场、十里铺林场受益。尽管始建仓促,历经曲折,工期较长,但效益显著,全灌区水地建库前7.72万亩,至1988年扩大到11万多亩。在施工中省、地厂矿和驻军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非受益地区曾支援劳力。兴建时占用耕地609.1亩,拆迁民房87户、524间,发补助费22.59万元,水库建成至今运转正常,唯溢洪道橡胶坝多次撕破,冬蓄筑土坝,非久安之计。
  寺沟水库
  位于大黄山寺沟河出口处的牛家湖,西北距县城39公里,北距陈户乡驻地8公里,是社办公助的小(一)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5月,至1960年11月竣工,坝高21.7米。蓄水后大坝裂缝,多处漏水,输水洞裂缝,溢洪道被洪水冲坏。1964—1966年进行加固处理,坝体加高4米,但仍然漏水,溢洪道不能满足泄洪。至1975年再次加固,处理坝后漏水,修复溢洪道,封闭原输水洞,在坝东新开输水洞,方具现在规模。拦河坝为均质土坝,长172米,高26.2米,顶宽6米,底宽127米。输水洞系岩石凿成,长130米,最大输水量25立方米/秒。溢洪道进口为宽顶堰型,置5孔闸门,最大泄洪量102立方米/秒。国家累计投资78万元,群众投工90.4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428万立方米。总库容131.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1.2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96万立方米(1982年)。设计灌溉面积1.44万亩,实际达到0.7万亩,陈户乡寺沟、陈户、周坑及范营、崖头、张庄村的46个社受益。水库建成后虽经三次加固,仍为“病库”,达不到设计效益,每年汛期还须弃水。
  三十六道沟水库
  位于大黄山北麓三十六道沟出山口处,与寺沟水库相距一山,两库汇流成渠,同一村、社受益,是社办公助的小(一)型水库。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县水电局设计,陈户公社组织劳力,于1971年开工修建至1975年建成。国家投资55.9万元,投工2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万立方米。非受益地区霍城、大马营、花寨子、李桥等公社曾给予劳力支援。拦河坝为均质土坝,顶长98米,高32.3米,顶宽6米,底宽159米。输水洞置于坝西山坡下,长124米,最大输水量22立方米/秒。泄洪洞系无压洞,长112米。该库流域面积43平方公里,总库容11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9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80.8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0.71万亩,实际灌溉0.48万亩。本库在施工中急于求成,质量差,未经验收。是座“险库”。
  流水口水库
  位于大黄山北麓流水沟口铁牛山嘴下,距老军村2.5公里,县城40公里,是社办公助小(一)型水库。1971年动工修建,先是受益区祝庄、老军、孙庄、焦湾队出工,继由全社抽调劳力,东乐、清泉公社曾给予劳力支援,上工最多时达2100多人,于1975年10月建成。拦河坝为混合土坝,顶长273米,高34.7米,顶面宽6米,底宽186.7米。输水洞在坝东山坡下,长148米,前段为压力洞,后段为无压力洞,最大输水量9.68立方米/秒。溢洪道在坝西,进口为宽顶堰型,最大泄洪量37.43立方米/秒。国家投资54.04万元,用工86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3万立方米。流域面积41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12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3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86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19万亩,实际灌地0.23万亩。水库建成后,改变祝庄等村“有水到处流,无水渴死牛”的旱涝不均局面,但由于施工质量差,蓄水后大坝两次发生纵横向裂缝,是座“病库”。
  瓷窑口水库
  位于大黄山前的瓷窑口,流水口水库以东5公里,是社办公助的小(二)型水库。1972年4月动工,至1973年完成清基后停工。1976年全社集中劳力施工,到1978年建成。国家投资34.8万元,用工日46.6万个,做工程量26.6万立方米。拦河坝为土石混合坝,长150米,高25.6米,顶宽5米,底宽126米。输水洞在坝东,系岩石山洞,长100米,最大输水量9.6立方米/秒。溢洪道在坝西,为平底开敞式,长100米,最大泄洪14.7秒立方米。流域面积12平方公里,总库容为53.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3.4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3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0.36万亩,实际灌地0.065万亩。老军乡峡口、刘庄村受益。本库施工粗,质量差,蓄水后产生坝体滑坡,纵向裂缝4处,年年空库渡汛。
  70年代初期,“农业学大寨”,掀起筑坝建塘高潮。由于当时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较多,再加后期管理不善,全县共建塘坝26座,至1988年只保留库容万立方米以上者10座。
  渠道
  开渠引水灌田,始目汉朝,时置“河渠卒”,修渠辟田,屯垦戍边。历代修浚沟洫,时兴时衰。明清有所恢复和发展,境内形成“五坝”灌溉区,沿用至民国时期,渠道平行多口,分坝引水,失修渗漏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防渗防冲为重点,改建衬砌原土渠。经40多年努力,干、支、斗、农、毛五级渠道初步配套,渠系水的利用率由建国初期30%多提高到57%。至1988年,全县共建成干、支渠100条,长699.44公里,其中土渠104.93公里,干砌渠58.14公里,浆砌渠114.49公里,混凝土渠355.04公里,料石渠66.83公里,永久性建筑物2687座。斗、农渠3752条,总长2244.1公里。
  一、祁家店灌区
  总干渠 长7.5公里,由祁家店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祁店、二十里铺村至南、北干渠分水闸。1959年建成土渠。1965年至1967年改建,上段500米保留土渠,下段7公里用混凝土砖砌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43座。国家累计投资70.34万元,用工50.1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6.39万立方米,直属支渠1条,斗渠11条。
  北干渠 长23.54公里,从总干渠引水,平行甘新公路西,经东乐乡大桥、小寨、大寨、西屯诸村至张掖市架子墩村。系旧十一、十三、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等坝合并建成。1959年建成土渠。1969年至1977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块石浆砌渠底。建筑物126座。灌溉山丹县东乐、清泉乡的6个村及张掖市架子墩村、张掖农场土地1.81万亩,直属斗渠35条。国家累计投资46.35万元,群众自筹0.22万元,用工76.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78.4万立方米。
  南干渠 长13.5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向南穿山丹河床西折经五墩、十里铺、城东至城西村。系旧十二、十四、十五、十九、二十诸坝合并而建。1959年建成土渠。1974年至1975年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块石浆砌渠底,建筑物63座。灌溉东乐乡上述流经地区土地1.38万亩。直属支渠1条,斗渠36条,国家投资41.84万元,群众自筹1.51万元,用工42.5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1.6万立方米。
  小坝渠 长4.66公里,古称南草湖小三坝,原从县城东南的东泉筑坝引水经赵庄、王庄至碗窑沟,流向马家山湾。1964年将鸳鸯湖木渡槽改建为钢筋混凝渡槽,后因泉涸,从四坝滩引灌井水。1977年改建土渠,以混凝土砖衬砌。辖斗、农渠3条,灌溉清泉乡南湖村4个社土地623亩。1973年泉涸,在四坝滩打井2眼,现为井水渠。
  二坝渠 长4.7公里,古称草湖渠二坝,从县城东南的东泉引水,穿县城经城北村,至郇庄。1960年水量大减,1962年在四坝泉头打井一眼提取井水灌地。1977年改建旧渠,泉头至穿县城渠段保留土渠,只配套建筑物,下段3.76公里以混凝土砖衬砌,配建筑物29座,现为井水渠。灌溉清泉乡东街、城北、郇庄村农田面积1550亩。
  三坝渠 古称南草湖三坝,原从县城东南之东泉筑坝引水,经赵庄、王庄、碗窑沟至南湾村。1963年改建横跨碗窑沟河木渡槽为钢筋混凝土渡槽。1973年泉涸,又于王家庄及彭家台各打机井1眼,提取井水灌地,现为井水渠。1973年用卵石干砌2.1公里。1976年至1977年,下渠段又以混凝土砖衬砌,共改建4.4公里,配建筑物30座。清泉乡南湖、南关及南湾村一社受益,灌地2223亩。
  四坝渠 长9.2公里,古称草湖渠四坝,由县城东南的东泉筑坝引水,穿县城南关、西街,经城北村、郇庄至十号村。1965年,县城南关段土渠改建为矩形渠,用混凝土条墩衬坡,卵石浆砌渠底,1966年建渠首一处,北沙河渡槽一座。1973年,卵石干砌5.5公里。1976年至1978年南关渠段冻胀被毁,改用钢筋混凝土U型预制件上加盖板改建为暗渠,王什至北街渠段架设混凝土钢丝网薄壳渡槽,其余渠段均以混凝土砖浆砌,辖斗、农渠19条,灌溉清泉乡南关、东街、西街、郇庄、十号村土地6900亩。共计国家投资22.58万元,群众自筹1.1万元,用工13.3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1.2万立方米。该渠70年代初受打井影响,泉水下降,又于地头打井2眼,提井水灌地,至1980年泉涸断流,除杜庄至郇庄段流通井水外,其余渠道皆废。
  五坝渠 长6.65公里。古称南草湖五坝。由县城东南东泉筑坝引水,经南湖、彭家台,过鸳鸯沙河至南湾村。1963年将横跨鸳鸯沙河的拦洪坝,改建为浆砌石溢洪堰。1976年至1977年,将土渠改用混凝土砖浆砌,施工质量差,损坏严重。1985年再次改建,湖区段以草皮衬砌,其余渠段均采用U形断面,以混凝土预制块衬砌。灌溉南关、南湾村土地4300亩。国家投资22.92万元,用工18.9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58万立方米。1970年以来,受打井影响,泉水逐渐减少,现只有0.05立方米/秒。于转轮寺原址处及三坝渡槽北侧各打机井1眼,提井水与泉水混灌。
  六坝渠 长12.58公里,古称西草湖六坝。由县城南筑坝引水,经郑庄、北湾至祁家店村,1957年九坝并入,1967年七坝并入。1973年至1974年以卵石干砌6.4公里,1976年至1978年改用混凝土砖浆砌。辖支渠1条,斗、农渠26条,国家投资19.67万元,用工17.8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5.17万立方米。灌溉清泉乡西街、郑庄、北湾、清泉、十号和祁家店村土地9300亩。该渠70年代初受打井影响,泉水减少,现只有0.09立方米/秒。又于渠首西侧打井1眼,地头打井2眼,提地下水灌溉。
  二、马营河灌区
  白石崖旧渠 长31.4公里,于马营滩六墩建渠首,引水向北而下,至大马营乡石泉村,汇入马营河。古渠向北沿墩台而下,遗迹尚存。1955年由武威地区水利工作组勘查设计,1956年组成工委会,县长苑福兼主任,全县抽调劳力2500多人,3月29日开工兴建,至7月竣工。渠道采用窄深式梯型断面,用红粘土做垫层加胡麻杆以卵石衬砌,建筑物14座。国家投资73.92万元,用工36.8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8.61万立方米,耗用水泥30吨,石灰34吨,木料23立方米,胡麻杆5万公斤。建成后每年给马营河引水1200多万立方米,最多达2500万立方米。但因渠坡陡流速大,常被冲毁,曾维修15次之多。至1988年基本得到翻新,国家又投资203.94万元,用工124.44万个工日,工程量40.51万立方米。修建中非受益区老军、霍城、东乐等乡支援劳力车辆,山丹军马场、山丹矿务局曾予资助。
  白石崖新渠长 29.33公里。从西岔以上80米处与旧渠分流平行,至五墩又与旧渠汇流后再次分流而下,至石泉村汇入马营河。1965年,经省水利厅设计并批准新建,由县组织施工,至1966年7月告竣。渠道以卵石浆砌,建成钢筋混凝土渠首一座,其它建筑物28座,管理房4处32间。国家投资193.77万元,补助粮37万多公斤,用工53.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8万立方米,与旧渠每年给马营河引水2900多万立方米。后因冲刷毁坏严重,又于1976年至1986年,加固渠底28.36公里,国家又投资124.36万元,用工54.2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91万立方米。
  总干渠 长0.88公里,由李桥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至东、西干渠分水闸。1969年建成深窄式断面,浆砌石截水墙、干砌石护面。1974年改建为宽浅式断面,无排水设施,受冻胀损坏。两次国家投资5万多元。1981年再次改建,块石浆砌渠道,置纵横排水设施,建筑物10座。国家累计投资15.93万元,用工8.6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95万立方米。辖斗渠1条,给电站放水渠1条。
  东干渠 长34.8公里,是古暖泉渠头、二、三闸合并新建的渠道。由东、西干渠分水闸起由南向北而下,经山湾、尚庄、上王城、王磨村,穿孙家营滩,过沙河、甘新公路,至清泉乡的北滩村。1973至1975年建成。混凝土砖衬坡,浆砌石底,各类建筑物29座。国家投资42.8万元,用工29.26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92万立方米,灌溉陈户、位奇、清泉乡20个村土地5.2101万亩。该渠因施工质量差,受冻胀,通水三年即毁坏严重,又于1980年至1981年改建8.8公里,料石衬坡卵石浆砌弧形渠底,建筑物58座。与渠道平行建公路9公里,架通讯线9公里。国家又投资41.79万元,群众自筹1.24万元,用工28.6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22万立方米,施工中在北山加工料石。七九六矿、驻山丹部队及厂、矿、机关出动汽车20多辆,无代价支援拉运。
  西干渠 长29.36公里。是古暖泉渠四、五闸合并新建。由总干渠分水闸起与山马公路平行经徐庄、碱坝、朱湾、位奇、黄庄、四坝至山丹农场。1956年,为开发四坝滩,城北、城关乡抽民工1573人,新建四坝寨至山丹河床段长8.54公里,首次推广卵石衬砌经验,费用均由群众负担,每亩负担材料费0.17元,人工1.4个,车工0.7个。同年冬季续建四坝寨以上20.82公里,仍以卵石衬砌,至1958年建成,灌溉位奇、清泉乡6个村及山丹农场土地2.9783万亩。1964年至1965年又将常受冻胀的碱坝至张家磨段,改建为浆砌石渠,长3.94公里。1974年至1975年改建四坝寨以上17公里,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底,运行3年多,仍冻胀毁渠。1979年,首次推广武威料石衬砌渠道的经验,卵石衬砌弧形渠底,料石衬坡,至1981年竣工。先后国家投资119.77万元,群众自筹2.5万元,用工105.2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0.16万立方米,所用料石大而重,坚实耐久,不易丢失,冻胀毁坏减少,运行正常。
  东一分干渠 长16.65公里,由东干渠五支渠引水,经暖泉、孙营、永兴、高寨至十里铺村西大地。1987年至1988年建成,灌溉暖泉、下孙营、马寨、永兴、高寨、十里铺村土地1.3533万亩。该渠原为东干渠的五、六支渠,因原渠线选定不够合理,群众弃用。1986年,经张掖地区批准改建。由位奇乡组织施工,全乡抽调劳力,分3个工区,实行承包制。用料石浆砌渠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55座,并建渠旁公路12公里。国家投资53.2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万元,用工29.8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5万立方米。
  三、霍城河灌区
  后稍沟引水渠 长36.14公里。由祁连山后稍沟南岔引水,北下经大草滩至霍城乡泉头村。1971年开工兴建,至1973年建成浆砌石渠3.3公里,1974年续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置建筑物38座,1982年建成钢筋混凝土渠首1座。1983年又在西岔埋设水泥暗管,引水入渠,给霍城河灌区年引水650多万立方米,先后国家投资107.46万元,用工88.2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6.84万立方米。该渠由于施工质量差,又处高寒区,常受冻胀,毁坏严重,下段完成率只有25%。
  后二干渠长 31.74公里,自后稍沟渠红石崖分水闸开口,穿草滩经西沟村至周庄村,为后稍沟给李桥乡分水渠道。1971年开工至1977年建成,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35座,直属支渠1条,国家投资36.55万元,群众自筹0.45万元,用工25.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0.74万立米。
  大独坝渠 古称土军沟,包括东、西沟,西小泉,上接后二干渠,经东、西沟、上、下寨,周庄至河湾村,长6公里。灌溉李桥乡东沟、西沟、上寨、下寨、周庄河湾村土地1.26万亩。1972年改建土渠5公里,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31座,至1973年建成。
  西达达坝渠 长4.16公里,古属东中坝,由西湾湖引水经西坡村至王庄村,灌溉王庄、西坡村土地1200亩。1960年用草皮衬砌。1977年改用混凝土砖衬砌,至1978年建成。
  东达达坝渠 长5.4公里,自东湾湖引水,经朱庄、陈庄至西关村。1976年动工改建,以混凝土砖衬砌,至1977年建成。灌溉刘庄、王庄、西关、周庄村土地2900亩。
  东山、白家坝总干渠 长1.82公里,由刘庄以下鸡儿坝引水,沿通往军马三场公路北下,至霍城西关南。1966年至1967年,原东山、柏家坝合并,建成总干渠,以卵石浆砌。因选线不当,又于1974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因质量差受冻胀,损坏严重。1984年再次改建,采用弧形断面,用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国家投资累计14.63万元,用工10.4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75万立方米,由于预制块体积大,冻胀损坏减少,适应性强,现运行正常。
  东山坝渠 古称东山坝,长9.52公里。从总干渠分水闸引水,东向越公路,复北折经东关、沙沟、双湖、新庄至李桥乡的河湾村。浇灌霍城乡沿渠各村及李桥乡河湾村土地6500亩。1974年开始改建,至1976年建成,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52座,直属支渠2条,国家投资25.25万元,群众自筹0.3万元,用工30.7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29.24万立方米。
  白家坝渠 古属东中坝,长6.43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沿山霍公路北下,经西关、沙沟至双湖。西关、沙沟、双湖、新庄村4个社受益,灌地8000亩。1974年至1975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因受冻胀,损坏严重。1985至1986年,再次改建2.7公里,采用弧形断面,以混凝土预制块浆砌。累计国家投资16.2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万元,用工8.3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9万立方米。由此冻胀损坏减少,现运行正常。
  皇马坝渠 长11.06公里。由皇马坝湖引水经刘庄、杜庄至东关村。刘庄、杜庄、东关、西关村15个社受益,灌地3700亩。1974年动工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至1978年建成。国家投资15万元,群众自筹0.51万元,用工15.3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5.8万立方米。1984年为引后稍沟水,又向南延伸3公里,用卵石浆砌。国家投资2万元,用工1.6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万立方米。
  三坝渠 长11公里,从三坝湖引水,沿山霍公路北下,经河湾、高庙村至杨坝村。浇灌河湾、巴寨、高庙、杨坝村土地6900亩。1973年改建9.5公里,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建筑物70座。因受冻胀毁坏严重,又于1985年再次改建3公里,采用矩形渠口弧形渠底,以混凝土预制块浆砌,由于设计失慎,仍受冻胀影响。
  西山坝渠 古称西山坝。长17公里,从西湾湖引水,经河西、上西山至下西山。1972年开始改建,与新开坝合并,至1980年建成,以混凝土砖衬坡,现场浇筑渠底,建筑物82座。河西、上、下西山村受益,灌地7600亩,国家投资41.99万元,群众自筹2.03万元,用工38.3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27.34万立方米。建成后,因两坝用水不便,现只为西山坝所用,新开坝仍由旧渠引水。
  皇马圈渠 长3.4公里。由霍城乡新庄湖区引水至李桥乡河湾村。浇霍城乡新庄村和李桥乡河湾村6个社土地1100亩。1979年改建0.84公里,用混凝土砖浆砌。
  红岩坝渠 古称红崖泉渠。长16.9公里。与王林坝同出一泉,由西湾湖引水,经河西寨、周庄、沙沟,至金牛寺旧址,再沿山北下,经巴寨、吴宁村至侯山村。浇灌巴寨、吴宁、新庄及位奇乡侯山村共16个社土地1.1554万亩。1960年用草皮衬砌金牛寺原址以上渠段,1973至1978年改建金牛寺原址以下渠段,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建筑物62座。国家投资21.5万元,用工25.53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4万立方米。因施工质量差,常走沟失坝。1986年至1987年下段再次改建3.45公里,采用弧形断面混凝土块衬砌,国家投资10.12万元,用工3.99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6万立方米。
  王林坝渠 古称王林坝。长4.32公里,从何家新庄的常家湖东与红岩坝分水,经王庄至沙沟村北台子,浇灌河西、王庄、周庄、沙沟、双湖村土地3346亩。1975至1978年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与红岩坝合并管理。
  新开坝渠 古称新开坝,长45公里,由西湾湖与西山坝同泉引水,至河西村闸沟山与民乐县乃家崖村分水后,入石沟河谷,至位奇乡新开村,灌地9400亩。1981年,改建石沟河以下沿山渠段5公里,凿山洞,架渡槽,用卵石浆砌。国家投资31.5万元,用工18.5万个工日,工程量14.32万立方米。
  盛家沟渠 由东山塘坝引水向北至盛家沟口,长2公里,为土渠。灌溉东山村4个社土地200亩。1968年,修建塘坝时,曾进行整修和配套,但未衬砌。四、寺沟河灌区
  总干渠 长2.72公里,由三十六道沟出口处引水至水管所门前。是两库汇流输水渠。1976年开工新建,用卵石浆砌,建筑物8座,至1977年建成。国家投资5万元,用工4.3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68万立方米。由于施工质量差,多处漏水,能通水使用的只有龙池口以上600米渠段,余皆废。
  边山沟干渠 规划总长9.99公里,建成6.57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沿山而下,经寺沟、陈户、周坑村至黄草滩,灌溉寺沟、陈户、周坑村土地1.5446万亩。1973年始建,用卵石浆砌,时修时停,至1986年基本建成。国家累计投资30多万元,群众自筹6.51万元,用工21.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7.5万立方米,该渠设计失慎,选线不当,施工中又忽视质量,建成后只有芦草沟以上3.4公里运行,多以老渠引水灌溉。
  五、老军灌区
  流水口干渠 规划长7.5公里,已建成4.36公里,即古卫厅木沟渠,由流水口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祝庄至孙庄村以下小横路,灌溉祝庄、老军、孙庄、焦湾、丰城村土地9300亩。建库后,于1976年废旧建新,以卵石浆砌,各类建筑物26座,辖支渠4条,长9.99公里。
  大口子河干渠 长7.8公里,由大口子河田家圈引水至李泉村。灌溉祝庄、李泉村土地1600亩。1970至1975年建成,以卵石浆砌,建筑物15座。
  瓷窑口干渠 规划8.2公里,已建成6.55公里。从瓷窑口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刘庄穿甘新公路至峡口村,灌溉刘庄、峡口村土地3500亩。建库前, 1964至1965年曾改建老土渠2.88公里,以卵石干砌,国家投资2.9万元。建
  库后,1978年开始改建至1980年建成。用卵石浆砌,各类建筑物56座。国家
  投资13.87万元,用工9.3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7.77万立方米。
  打井
  明代以来就有人工凿井,供人畜用水的记述。民国《东乐县志》卷一载:“胜泉在县城东关,《通志》曰:冯胜泉盖史以氏名之,今湮。”“均泉在县署东,井口宽一丈二,深九尺,水六尺,足供城关居民之用,民国十年冬凿,赵鹏超有记。”
  1954年县城东南的周家庄,挖土井一眼,首次安装解放式水车,用毛驴带动,提水灌地。大马营、霍城浅水地区也推广使用。1970年,县设抗旱打井领导小组,国家在资金、器材等方面予以支持,由人工开挖发展到用锅锥打井。井深多在10-30米之间,安装水泵,柴油机带动,提水灌田。是年,县成立打井队,发展机械打井,秋,首次为县良种场于县城北打成第一眼机井,深80多米,灌地200多亩。1973年,县设打井办公室,全县有67个大队181个生产队,抽劳力2100多人,组成143个专业队,投入打井。清泉、位奇、陈户公社还成立打井队,一年打井164眼。1974年,9个公社72个大队357个生产队相继打井,全县累计打井276眼,配套266眼。井深30-100米之间,最深的达250多米,滤水管有铸铁、水泥和石棉管。国家补助资金152多万元,社队自筹资金约164万多元,贷款47万多元。纯井灌面积发展到2万余亩,解决万余人、8000多头(匹)牲畜用水困难。至1977年,东乐、大马营、老军公社又成立打井队,全县共有县、社打井队7个,专业人员174人,钻机9台,大锅锥4台,并向深井、机井发展,累计打井448眼。国家配发各类水泵433台,柴油发电机组38台,装机容量1330瓩,柴油机188台3413马力。但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山丹河泉源打井40多眼,泉水溢出量逐年下降,自流灌区变为井灌区;新河村一带19眼大口井,因水量不足,不能连续抽水,多变为废井,全县经普查报废井112眼。1981年以后,通过“三查三定”和“水利区划”,为合理开发地下水,严格控制打井,并封存马营、霍城河泉源的78眼井,使全县机井建设趋向稳定发展。至1986年,清泉,东乐乡西屯、大寨、城西,位奇乡十里铺、高寨、东湾,陈户乡郑庄,老军乡丰城等村,基本形成井灌或井河混灌区。截止1988年,全县累计打井732眼,保留333眼,配套324眼,其中农用井220眼,林用井18眼,人、畜用水井88眼,乡镇企业用水井8眼,未配套9眼。(不包括省、地厂矿及县直机关用井153眼)。国家投资934.9万元,乡村自筹资金378万元。年提取地下水2800多万立方米,井灌面积4.74万亩,占水地面积15.7%;解决2.88万人,4.52万头(匹)牲畜用水问题。
  截引、小提灌
  1948年(民国37年)由山丹县地下水截引工程处勘测设计,政府贷款(法币)231亿元,雇用民工在县城南川口沙河建成截引工程1处,供山丹培校兴办农场之用。1968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红寺湖公社,于茨湖长砂河,兴修截引1处,引水0.02秒立立米,灌地200多亩,引起省、地县领导重视,多次组织参观学习,当典型经验推广,《甘肃日报》为此而发表社论。由此,全县掀起学习红寺湖“0.02”精神的高潮,在浅层潜流山谷,河坝和沟口,大搞地下水截引工程。1970年至1972年,建成截引工程32处,国家投资45万元,用工18.83万个工日,动土石方11.71万立方米。引水0.584秒立方,灌地3815亩。1985年又改建三坝截引工程。但因科学依据不足,后期管理欠妥,废弃者多。截止1988年,全县只保留7处。与此同时,为抬高水位,扩大灌溉面积,全县还利用塘坝截引,建成小提灌站7处。人、畜饮水工程
  境内农村历来以涝池蓄水,人畜混用,夏季水质污浊,多生虫蛆,天旱之年常闹“水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发动群众加筑池围墙,修建过滤池,人畜分用,并开挖土井,改善生活用水条件。1981年至1988年,全县修建人、畜用水工程297项,其中管道工程16处,长111.49公里,水塔2座,蓄水池34座,打井73眼(内有部分生产、生活两用井),修涝池158座,国家投资311.8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8.39万元,用工53.83万个工日,动土石方55.12万立方米,解决8.1万人,10.55万头(匹)牲畜用水。有29个村176个社的6504户农民用上洁净自来水。老军乡的羊虎口村首先实现供水到户。东乐乡自1985年至1987年,国家投资79.57万元,群众自筹10万元,用工13.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8万立方米,在祁家店水库北侧的马家湖湾,打机井1眼,修建224吨容量蓄水池1座,100吨减压池1座。铺设塑料管道34.5公里,有214户埋设入户管道6.3公里,祁店、大桥、小寨、五墩、十里铺、城东、城西村1673户用上自来水。位奇乡芦堡村自1987年至1988年,国家投资31万元,村(社)自筹资金11万元,投工14.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8万立方米,从毛家碱坝的碱泉引水,铺设管道37公里,解决本村及柳荫、朱湾、小寨村人、畜用水困难。
  喷灌
  1978年,老军公社刘庄大队,修建喷灌工程一处,配移动式喷灌机2台,埋设固定式喷灌管道9.19公里,移动式塑料管2.5公里。面积3067亩。国家投资51.3万元。由于设计失慎,水源无保证,再加设备、技术和管理问题多,试
  第三节 水利管理
  山丹县干旱缺水,三年两头旱,五、六月份出现的“卡脖子旱”,灾情尤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长期与干旱作斗争,除兴修水利外,把加强水利管理作为防旱抗旱、发展农业的关键措施,常抓不懈。
  用水管理
  明清两代,自成“五坝”灌区,至民国时期,童子、慕化坝划归民乐县,境内只有草湖、暖泉、东中坝,加上东乐渠,灌溉面积为1200余顷。民间自成规章,实行按粮(应纳官粮)均时刻,积时刻成昼夜,开沟点香,计时行水的用水制度。每年“三季六轮”,顺坝按号,由下而上,按照官粮多寡轮灌,轮期30天左右。民国《暖泉水利》载:“暖五闸应纳官粮二千六百五十石四升六合六勺;三坝纳粮五百二十石一斗三合。每石粮按种水均时水五寸,苗水均时水六寸,冬水均时水七寸。”灌水多为大片漫灌或串灌,也有加垧坝畦灌者。泉水灌区多“明浇夜退”,山水灌区则是“有水到处流,没水渴死牛”。水权多为豪绅掌握,占水名目有农官水、差甲水、饮马水、空粮水等,弊端甚多。群众经常争水,甚至械斗,有的连年争讼不休。清代乾隆《五凉志》载:“河西讼案之大者,莫过于水利一起,争端连年不休,或截坝填河,或聚众毒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初进行水利改革,废除旧章集中水权,统一调配,实行民主管水,提倡经济用水,合理灌溉。改按粮均时用水为按地用水,改点香计时为钟表计时。1956年逐步健全按水系流域建设灌区,建立管水制度。1958年后,始行计划用水制度,由水管部门编制配水计划,以亩配水。至60年代,灌区之间因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水利设施的差异,配水方法也有所不同。祁家店水库灌区根据蓄水和各季来水量,以常年种植水地面积,按亩配水,超量不补,节约归己。山丹河和霍城河泉水灌区按水源流量,根据常年水地种植面积,按亩配水,适当照顾种植习惯、气候条件,定轮、定时一次配死,全年不变。马营河和寺沟河山水灌区,根据常年水地种植面积,按亩配水,定轮、定时、不定量,依次轮灌。如遇洪水,水管所有权调剂,保证渠道输水安全。灌区配水均按首先保证人、畜用水和农业、工业用水,适当照顾林业用水的原则,一次配到大队,按亩收费。在此期间,经县(或灌区)水利代表会议,根据水利设施和常年水地种植面积,通过自报、协商,民主确定各大队配水面积,由水管部门每年按配水面积,编制配水计划,以水种植。70年代,实行按亩配水,以亩定量,配水到斗渠,灌水到队,浪费不补,节约归己的计划用水制度,水管部门,按配水面积和预测水量,编制配水计划,分轮次按计划供水,以大队组织浇水队(组)固定专人灌水。至80年代,祁家店灌区水库区因水量不断减少而缺水,每年根据蓄水和各季来水量,以人定地,按水种植,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村,算帐到社,灌水到户,浪费不补,节约归己。井水灌区,由社定轮,依次轮灌,以户灌水,计时收费。霍城河泉水灌区,依配水面积,按亩配水,定轮、定时一次配死,全年不变,配水到村,以户灌水,按亩收费。马营河灌区,按配水面积,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斗渠,算帐到社,按方收费,灌水到户,浪费不补,节约归己,超计划用水加价交费。寺沟河灌区,按配水面积,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村(社),灌水到户,按方收费,超量不补,节约归己。老军山水灌区,根据水库蓄水,按受益村承包土地人口,以人配水,按水种植,配水到社,以户计时灌水,算帐到社,按方收费,超量不补,节约归己。各灌区灌水多块灌、畦灌,漫灌、串灌较少。干、支渠由下而上,斗、农渠自上而下轮灌,泡地(底水)分冬灌、春灌,每亩净用水量130—160立方米。苗水灌2—3次,于农作物分蘖、拔节、灌浆期灌水,每亩净用水量60—80立方米,每年“三季八轮”或“三季六轮”。还因地制宜地推行“三七、二八闭口”“浇掩控净”“大水分灌”“小聚大放”及“快收快放”等节水技术,适时适量合理灌溉。
  工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历史遗留的水利设施,多沿自用自管的传统办法。以后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发展,逐步推行分级管理的办法,水管所专管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国家举办的由水管所管理,社队举办的由社队管理,民办公助或历史遗留的,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习惯,由水管所或社队管理。1962年,制定颁布“山丹县水利管理办法”。1978年,经修改又颁布《山丹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暂行办法》。1980年,又制定《山丹县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
  水库管理
  祁家店、李桥两座中型水库,专设管理所;寺沟、三十六道沟、流水口、瓷窑口4座小型水库,由水管所固定专人管理。水管处(所)提出观测项目和维修要求,作为考核指标,与职工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年初签订责任书)相联系,年终总结考核,兑现奖罚。
  渠道管理
  白石崖、后稍沟引水渠,设专业护渠队,以人定岗管理,分段包干养护。跨乡的干、支渠道或主要高标准渠段,由水管所(站)管理,采取给水或发工资付酬办法,由水管单位承包给受益农户一人或数人管理养护,维修养护费用由水管单位支付。马营河灌区每承包1公里渠道,给水1500立方米。祁家店灌区的五坝渠,由3人承包,年付工资101元。属一村一社的渠(段),由受益村社按受益面积分段管理养护,维修养护费由受益农户按亩均摊。斗、农、毛渠,由村、社或农户自建自用自管。机井、塘坝管理
  多实行谁修谁用谁管的办法。1980年前,由社、队组织专人管理,此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受益农户个人承包,与村、社签订合同,付给报酬并进行奖罚。承包期一般为1—3年,付酬办法各地不同,有的给粮,有的付钱。报酬来源各异,有的从村办企业收入中支付,有的则按受益面积由农户按亩均摊。
  水资源管理
  1982年,县政府批准,设“山丹县水资源管理站”,配干部5人,隶属水电局,专管水资源。1983年开征水资源管理费。政府颁发布告,禁止泉源地区修建、开荒、挖草皮,制止破坏,保护水源。1986年,改设“山丹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有计委、农、林、牧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水电局局长兼任主任,管理全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1987年,县政府颁布“山丹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筹措资金4500元,在山丹河、马营河、霍城河的泉源地带,开展划界立标工作,埋设界桩510多个,并处理泉头开荒、修建等破坏行为,退耕135亩。
  水费、水利粮
  1953年,县政府颁发“山丹县征收灌溉管理费试行办法”,贯彻“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执行“多用水多负担,少用水少负担”的合理负担政策,向农户开征管理费。征收标准:每亩水地0.1元,半水地0.05元,浇洪水者不征费。每年9月底一次收清,由区公所代收,县水管会统一管理使用,支付水管员工资及重点渠道的维修费用。1955年,提高征收标准,每亩水地0.2元,半水地0.1元,1964年,根据上级规定改称“水费”,明确征收范围、标准及水费用途。县水代会修改通过的《山丹县水利管理办法》规定:“凡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引水、提水浇灌的公社、国营农、林、牧场,社员自留地、农田、菜园、果园、苗圃、林地、牧草地、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水电站、水磨等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根据用水量多少,合理缴纳水费。”并规定“以亩计征,集体缴纳,财粮部门代收管理,不列入财政收入,水管部门可接转使用。所收水费,85%用于本灌区,15%由县水利部门统一调剂使用。”1966年,县政府批准改按亩收费为按方收费,每供水1立方米(斗口流量)征收水费1厘5毫。1980年又将标准提高到2厘,地区并规定水费总额8%上交黑河管理处,县水电局提留6%,余为灌区使用。同年开征水利粮,按当年实灌面积,每亩征收水利粮0.5市斤,粮款抵顶水费,由粮食部门代收代管,水利部门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水管工口粮,参加修建水利工程民工的补助口粮。1982年,水利粮停征。1984年,根据省物委、省水利厅〔1983〕368号文件通知精神,调整水费征收标准,每供水1立方米,征收水费:林业5厘、农业6厘、经济作物7厘,工业及生活用水10厘。1988年,按省、地要求,再次调整水费征收标准和办法,按用水量加基本水费征收,实灌面积亩征收基本水费1元,每供水1立方米,征收水费10厘,按用量计征。1988年,全县征收水费88.67万元。
  多种经营
  从1958年开始,水管部门按照“以工程养工程”及“以水养水”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多种经营,利用库渠周围闲散土地,种植粮、油、菜增加灌区 收入,解决经费不足。县水利科兴办白灰厂;祁家店水库管理所养鱼养鸭;马营河水管所办农场、植树绿化库渠。“文化大革命”中被作为资本主义倾向批判而停办。1978年,水管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多种经营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81年,全县办起榨油厂、水泥预制厂各一处,安装小钢磨5台,碾米机1台,年产水泥电杆500多根,加工农副产品75万多公斤。养鱼100多万尾,牦牛187头,羊70只,大家畜2匹,鸡鸭600多只。办起小农场2处,培植果园30亩,年生产粮食6万多公斤,油料2.9万多公斤,累计植树11万多株。购置汽车2辆,小翻斗车2辆,手扶拖拉机2台,兴办小水电站3处。全县各灌区年总收入34.49万元,其中,多种经营收入11.99万元,占总收入34.77%,马营、霍城、祁家店3灌区实现人员经费自足并略有节余。1982年,各灌区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及开办商店等项经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马营河
  灌区多种经营收入9.8万元,占总收入50.2%,被评为省、、地先进灌区,受省水利厅奖励。截止1988年,全县5个灌区水管单位,从事多种经营人数达80多人,种地180亩,培植果园107亩,植树保存量53.65万株,绿化渠道53.65公里,办起小水电站3处,养殖牦牛401头,羊149只,鱼216万尾,自办榨油厂1处,联办榨油厂1处,开办商店4处,安置待业青年12人,购置汽车4辆,小型拖拉机4台,多种经营收入40.19万元,占灌区总收入的32.6%,年纯收入17万元。各灌区实现经费自足,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均有所改善与提高。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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