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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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9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造林
分类号: S721
页数: 3
页码: 196-19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造林的发展情况,包含了育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
关键词: 造林 育苗 山丹县

内容

一、育苗
  1952年县人民政府建城北苗圃,育苗57亩。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县育苗94亩。1956年,育苗1692亩,提供种苗61.7万株。1958年以后,除国营育苗外,农村育苗中断。1966年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每个生产队育苗两亩,力争3亩,或者由大队建立10—20亩的固定苗圃地,先后建立固定苗圃地1361亩。但因经营管理、技术指导落后,水利条件较差,绿化苗木依然紧缺。每年从张掖、临泽等地调运苗木,费用高,成活率低。从70年代开始,以国营林场、苗圃和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办苗圃。县绿化委员会为鼓励发展苗木生产,每育一亩苗,国家补助50元。从此全县每年可出圃苗木100—150万株,除经济林苗木从外地引进外,杨树苗木已自给有余。
  二、封山育林
  20世纪80年代初,张掖地区林业局在大黄山林区实测,西北侧刘家墩至椽子沟,底沟至黄草湖,五坝沟至高坡,高窑子至高坡护林站,西侧天生圈至直沟门,土坡头钟山寺前山大梁,西南侧后圈沟至窑坡一带,毁林开荒3.4521万亩,森林资源减少2.4888万亩。1983年6月24日县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的汇报》中记载,大黄山林区,20多年共发生盗伐林木案9153起,毁林3.1638万株。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森林资源的破坏也十分严重,1982年12月28日县人民检察院、林业局、水电局联合调查组《关于祁连山在山丹境内水源林破坏情况的调查报告》中称:祁连山白石崖流水线一带,过去灌木丛五墩以下都有分布,长达15公里,面积3375亩,基本都被砍光;后稍沟前山一带长10公里,宽4公里的灌木林采伐殆尽;红泉沟,大、小香沟,大、小天井沟,桃花湾一带,过去祁连山柳生长茂密,高达4米左右,根径4公分以上,密集成片,人畜不能通行。现南北长约4000米,东西宽3000米,面积1.8万亩的灌木林地70%被破坏。经用网格法计算,山丹境内的祁连山灌木林被破坏的面积约10万亩,雪线上升,水资源减少,原来在4400米的高峰上是终年积雪,现在夏季冰消雪融,已看不到雪景。桃花湾的雪融水,1962年前可形成一股地表水,径流到小香沟甘河坝沿,80年代这股泉水流不出山口。1981年,为制止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大黄山林区开始全面封山育林。按照《山丹县大黄山边界清理与确定林权、地权协议书》,清理退耕还林地2000亩,从林区搬迁农户40户、198人。1983年起,地、县财政每年增拨护林经费2.88万元,解决护林和部分住山户燃料不足之困难。至1987年国家给大黄山林区投资封山育林经费17.9871万元,重点更新造林,在黄花台、黑沟梁新开挖宽2米,深1.5米的防护沟19公里,维修防护沟12公里。界内乔、灌相间的疏生林郁闭成林,每平方米有云杉幼苗5.6株,植被覆盖率已由30%左右恢复到40%—60%。林区内设置更新造林管护站2处,并同沿山地区4个乡划定了护林责任区,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设置9个护林站,护林员由12人增加到22人,还聘任兼职护林员45名,制止了各种毁林行为。1988年,有林地比1976年二类资源清查时增加8010亩。
  三、植树造林
  民国时期,本县植树方法落后,树种也较单一,用材林主要为柳、榆、白杨,经济林只有杏、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在保护好现有森林的同时,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河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人民政府从我县灌溉林业的特点出发,提出了林跟水走,发展“省水型”林业,林业生产出现较好的势头。
  国营造林,城镇绿化 经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先后设起国营十里堡林场、机械林场、园艺场,国营造林保存面积1.0247万亩。城镇绿化,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绿化街道11条。1983年城区绿化领导小组成立后,机关、厂矿、学校驻地绿化,美化环境,绿化覆盖率达到13%,并建成15个高标准的绿化单位。昔日荒无人迹的四坝滩、列巴滩、山羊堡滩进行开发性生产经营,营造防护林7471.65亩。
  集体造林 1952年,土地改革以后,政府和农会发动农民在庄前屋后空隙地造林。1952年,实行公私合作造林,农民投劳力、畜力,树苗入股。至1954年合作造林416亩,群众育苗和委托育苗226亩。1955年,初级合作社集体造林。1956年营造青年林15处,青年杏树林3处,少年林4处,堤岸防护林3处。60年代,社队以林业队(组)为基础,兴办社队林场117处,至1988年经营面积1.2925万亩,其中有林地8757.9亩,造林保存株数162.2917万株。
  社员个人造林 1952年,农民零星植树12.28万株。1981年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原集体四旁植树,采取折价保本,找平分树到户的办法,对承包地、渠、路旁的林木,实行树跟地走,林权归己,允许继承,长期不变的政策。至1985年,全县涌现出造林专业户、重点户101户,其中人均造林千株以上的11户,500株以上的15户,有林面积达1709亩,总株数26.58万株。花寨子乡高家湖村社员刘希荣,从1984年开始,5年间在马营河滩造林3.65万株,保存3.1万株,绿化河滩100亩,栽植农田林网3000株,定植杏树200株,建起生物围栏200米,被甘肃省政府授于全省植树造林先进个人。
  绿化村建设 1987年花寨子乡城南村开始绿化村建设,重点造林466亩,植树14万株。1988年马营乡夹河村,花寨子乡高家湖村,位奇乡芦堡村,陈户乡孙营、山湾村,清泉乡郇庄、祁店村,东乐乡大寨村,霍城乡双湖村,李桥乡杨坝村三社进行绿化村建设,造林1373.2亩,其中农田林网939.7亩,小片造林211.1亩,经济林122.4亩,四旁植树2.3万株,庭院定植经济林2578株,绿化农田渠道334条,长44.8公里;绿化田间道路21条,长7.7公里。全县至1988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10%以上的村有城南村、高家湖村、祁店村、芦堡村、双桥村、清泉村、寺沟村、范营村、郑庄村、山湾村、郇庄村、花寨村。
  农田林网 70年代开始,在绿化荒山荒坡的同时,对风沙危害严重的67个村(受害面积43.97万亩),以山丹河、马营河、霍城河流域为重点,实行统一规划,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营造小网格、窄林带;没有形成条田的地带,随其地形地势,沿渠、路、地边营造防护林带。“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开始建设以来至1987年,全县营造防护林2.15万亩,实保存1.44万亩,封山育林育草41.3万亩。已有24个村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防护水地面积10万亩。农田林网建设改善了绿洲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使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明显增长。
  四、沙生植被封护
  县城以北,东至永昌水泉子,西至张掖老寺庙农场为荒漠区,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平衡失调。为保护沙生植被,1984年成立沙生植被管护站,设沙生植被封护区,在龙首山南麓、兰新铁路以北,东起东明火车站,西至野猫山,封护面积4.1万亩。三年时间完成投资8.2万元,封护区域内竖界碑95块,设标准样方6处,打柴、挖土基本禁止,植被得到恢复。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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