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农业机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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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9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农业机械
分类号: S22
页数: 3
页码: 187-189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实现了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农业 机械 山丹县

内容

民国时期,山丹县农业生产工具沿用几千年的二牛抬杠,犁、耧、耙、耱、石磙、石碾、铁木轮大车等,笨重低效,农民长期挣扎在艰难沉重的农事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由畜耕农业向机械农业发展,从50年代起进行工具改革,推广滚珠轴承、山地犁、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和胶轮大车、架子车等。60年代,拖拉机、柴油机,以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开始发展。1968年拖拉机发展到22台,机引犁56部,机引耙26部,机引播种机18部。70年代,拖拉机向多型号、多用途迅速发展,均由集体经营。80年代,农机改变了过去集体经营的单一格局,由社员独户或联户承包的经营形式普遍出现,使农业机械的拥有量猛增,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7.5348万马力;大中小型拖拉机4049台/6.4318万马力,平均每百亩耕地16马力;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579台(件),胶轮大车、架子车共2.71万辆,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第一节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机推广事业先后属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农业科管理。1961年10月,成立拖拉机站,1971年设立农业机械局,下属单位有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和各乡机站。1983年,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由县经委接管,农机局改为农机管理站,归农业局管理。1987年农业机械局恢复。其主要职能是试验推广农业机械,培训技术人员,实行农机安全监理,计划分配柴油和经销农机物资。1988年农机局下属农机服务公司,农机监理站、乡农机管理服务站等1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达54人。
  第二节 作业机械
  1952年,培黎学校赠送山丹农场(即山丹县良种繁殖场)中小型拖拉机3台。1952—1955年,推广马拉收割机,双轮双铧犁,五寸、七寸步犁,12行马拉播种机。1958年山羊堡、红寺湖、余定、四坝、黄草滩等农场先后成立,投入大量农用机械,拖拉机发展到40台/1593马力。1961年拖拉机站成立,培训了一批农机操作人员。
  1968年拖拉机发展到22台,担负全县20万亩机耕任务,实行“三包一奖”、机车“三率高”(出勤、完好、班次时间利用),成本低,消耗低,标台工作量平均9000标亩,最高出现机车作业量达到2万标亩,系我县农机化发展进程中一个稳步发展阶段。
  1969年,撤销县拖拉机站,机具全部下放公社,全民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之后,农村积极筹集资金购买机械,银行发放大量贷款,国家投放大量农机具,农机逐步发展到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经营。但由于管理不善,农机三率低、成本高,社队拖欠作业费达30万元,拖欠国家贷款32万元,未发挥经济效益。
  1978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达227台/1.2402万马力,手扶拖拉机309台/3635马力,联合收割机4台,机动脱粒机126台,机引农具455部,喷雾器345部,柴油机331台/3777马力,电动机265台/4412马力,饲料粉碎机371台。加工机械490台。
  1979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54台/1.3084万马力,小型拖拉机358台/4269马力,农机动力1194台/2.3141万马力,耕作机械749台,农田基本建设收获机械43台,脱粒机械128台,半机械化农具2925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496台,农机总值622.28万元,完成机耕24.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65.36%,机播18.95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7.12%。
  1986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98台/1.3759万马力,小型拖拉机2463台/3.1005万马力,农机总动力7.5648万马力,耕作机械2369台,收获机械57台,脱粒机械59台,各种配套农机具2369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688台,农业机械总值2040.71万元,拖拉机总作业量239.09万标准亩。完成机耕2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3.9%;机播17.62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9.4%;机收0.33万亩。
  1988年有大中型拖拉机275台/1.5445万马力,小型拖拉机3774台/4.9646万马力,大中型拖拉机引农具358部,小型拖拉机引农具2845部,排灌柴油机2台/15马力,排灌电动机199台/1.0933万马力,农田水泵225台,联合收割机1台/82马力,机耕面积达到29.7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0.1%,机播面积26.47万亩,机收面积2.66万亩。
  第三节 运输、植保机械
  一、运输机械
  1978年,全县农村有胶轮大车1023辆,架子车14599辆,承担田间及近距离运输任务。大中小型拖拉机500余台,农事间隙从事长途运输。80年代初,小型拖拉机和农用汽车发展迅速,经营形式由集体为主转向农户为主。截止1988年底,除拖拉机外,全县共有农村运输汽车222辆,其中客车5辆,农户所有196辆。三轮车及摩托车126辆,畜力胶轮车2127辆,架子车2.4614万辆,农业总运输量365万吨,其中机械运输量228万吨,占运输量的60.12%。
  二、植保机械
  1957年山丹县三类地区5个乡土蝗为害。县上成立防蝗队,购置手摇喷粉器60部,六六六药粉75吨,灭蝗4.1万亩。
  1968—1978年,工农背式喷雾器由260部增至845部(1978年),用以灭蚜、灭草、喷磷喷硼。每年消灭病、虫、杂草在10万亩以上。
  汽油机动喷雾器,1980年为9部,1988年达120多部,背式喷雾器1000多部。全县防病灭虫、喷肥除草面积达21万多亩。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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