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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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耕地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2
页码: 175-1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境内耕地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农业 耕地 山丹县

内容

境内耕地,明时山丹卫(含今民乐南部部分地区)水地11.16万亩(《甘镇志·地理·水利》)。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山丹县征收田赋地亩为40.93万亩(《山丹县志·戊戌赋役实征表》),至光绪时,全县22渠共灌地13.63万亩(《山丹县志·地理·五坝水利志》)。
  民国31年(1942年),清丈土地统计,全县耕地23.4999万亩(《河西志》)。37年(1948年),县政府向甘肃省政府报送《山丹县土地户口调查登记》,耕地42.1774万亩(其中水地11.5499万亩)。
  1952年查田定产,通过清丈,全县耕地48.4317万亩(其中水地16万亩)。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县耕地为54.7799万亩(其中水地16.67万亩,旱地38.1099万亩)。
  1958年,第一次土壤普查,耕地面积为57.1103万亩(其中水地17.98万亩,山旱地39.1303万亩)。
  1960—1980年全县耕地面积一直稳定在59—60万亩之间。
  1983—1985年,经第二次土壤普查,可耕地面积85.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3%,其中水地30.24万亩,山滩旱地55.47万亩。1988年有耕地58.95万亩,实种41.51万亩。
  经测定,境内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为1.84%,全氮0.127%;碱解氮79.8ppm;速效磷7.9ppm;速效钾180ppm;pH值8—9,为碱性土壤。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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