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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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8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分类号: F302.2
页数: 1
页码: 1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农业 生产责任制 山丹县

内容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联合作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十项规定》,陆续在全县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提高粮食、油料等农副产品的价格,开放集市贸易,扩大社员自留地,允许个人购买牲畜农具,发展家庭副业。
  1979年,全县有82个生产队划分为185个包干作业小组。
  1980年全县750个生产队推行了各种承包责任制,有2个生产队的13户搞包干到户。
  1981年5月,县委统一抽调县社干部165名,组成10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培训骨干,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通过22个试点经验,以陈户、老军两乡为主,全县采取责任制形式的生产队有300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845个的35.5%。接着把选择责任制的权力交给群众,截止6月底,群众选定的农业联产责任制的形式有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单项生产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分组作业、联产计酬;大包干到组,以队作业、定额计酬等。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208个,占总队数的24.5%。
  1982年,全部推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把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全部承包给农户,有2.4314万户承包了集体土地54.7588万亩。
  10年改革,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88年与1978年对比,粮食产量由4.7525万吨上升到6.6249万吨,增长39.4%;油料总产量由930吨上升到1.4307万吨,增长15.38倍;农业总产值由3348万元上升到5280万元,增长57.7%;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3元上升到455.53元,增长3倍。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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