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农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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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农业概况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3
页码: 165-16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历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具体概况。
关键词: 历代农业 概况 山丹县

内容

新石器时代,县境内已有先民繁衍生息。在与山丹毗邻之东灰山(今民乐西南),考古工作者发现距今5000年前文化遗址,其中有小麦种子。证明当时境内先民在驯养畜类的同时,已由采集野生果实转向种植。这一漫长时期是本地区原始农业形成阶段。之后,西方诸戎在此游牧,因水土适宜,农业生产也相应发展。
  西汉王朝经过元狩二年(前121年)的河西之战,打败匈奴,控制河西走廊之后,为了防止匈奴的进犯,除留军队屯垦防卫外,并由内地大规模徙民实边,境内农业由此兴起。
  当时屯田的组织,大体可分两类,一军屯,一民屯,军屯劳动力是田卒,凡田卒皆有名籍,记载其姓名、年龄、籍贯,以备随时考查。屯田区设有农都尉、护田都尉等田官,农都尉为郡中管理农事的官,而护田都尉则为统领保护屯田之官。田卒的粮食和使用的工具均由官府供应,屯田的收获,必须送交官仓。这些官仓中还有一种代田仓,说明代田法在当时已推广。民屯和军屯一样,耕地亦为政府经营的公田,并由政府贷与衣食产业,移民领获耕种,地租与地税相符合。《居延汉简》载:“田65亩,租25石”。边郡种植比较粗放,每亩收成至多不会超过1石,租额已达到了40%,可知无论田卒或是移来的贫民,他们的生活都很困难。田卒不仅是农业劳动力,还要负守边的责任。农时耕种,闲时戍守,战时打仗。还须参加劳役,如治河修渠等。
  移民从内地带来先进生产技术,在新的土地上开始种植麦、黍、粟、豆等五谷,开始试种从西域输入的西瓜、黄瓜、大蒜、胡萝卜、苜蓿等作物。当时播种植物疏成行列,已经不是撒播的原始操作。
  代田法与使用耕牛是分不开的,当时删丹亦同样采用牛耕及铁犁。西汉武帝时氾胜之(农业科学家,晚年家住敦煌)发明的分畦分区种植的“区田法”、以及区田内积草压绿肥的经验,也逐渐推广到这里。同时和农业生产有很大关系的水利灌溉事业,随着农业亦发展了,引河灌田,大大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产量。
  东汉中叶以后,由于战争的延续,农户大量破产流亡,人口大减,土地荒芜。公元2世纪初期,被汉王朝征服的西方诸小国和部落,因不堪军事压迫纷纷起来反抗,汉帝国对羌人进行了约40年的战争,屯民皆兵,出征作战,人口死亡大半,农业生产遭到严重摧残。
  三国时期,曹魏统治删丹后,为了筹集军粮,设置田官,开辟水田,招募贫民充当佃户,征收田租,农业生产一时得到了恢复,但地主阶级的剥削亦随之加紧,良田荒芜,恢复起来的农业又受到了破坏。
  隋初,为了充实防卫力量,在删丹筑堡营田,把部分官地及无主荒地分给农民耕种,又减轻了一些徭役,农业生产得以暂时发展。炀帝时,人民遭受极端严重的压迫,“人死于役,而家伤于财”,农村破产。
  唐时,实行均田制,农民一般得到了耕地。唐政府在删丹开置屯田,开发水源,数年粮食丰产,农村经济好转。但因皇室贵族官僚等享有免役的特权,徭役全部加在农民的头上。其次,地主阶级还侵夺农民的口分田、永业田,农民失去土地,却还向官府纳租,负担日益繁重。到玄宗开元末,受田农户,大多数丧失了土地,为避免徭役,纷纷逃亡。吐蕃占据删丹后,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五代十国时期,回鹘占据删丹后,骆驼兼作耕田,白麦、青稞、麻、葱、韭等农作物广泛种植。公元1028年西夏占据删丹,以畜牧为主,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汉族人民施行报复性的残暴统治和繁苛的赋税压榨,人民生活异常困难,农业生产萎缩。
  公元1279年,元帝国占据山丹,设置河渠同知等官,兴办农田水利,农民来归者都授给了田地。农民在很少的土地上耕作,所得大半又被贵族地主掠夺,因而农业生产衰退到惊人的地步。
  明初大量迁移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农民到山丹屯垦,实行“寓兵于民”的屯田制度,守卫所的士兵,携带家属,利用山丹丰富水源,开辟田园。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曾遣将安抚劝谕各屯,山丹田野日渐开辟。屯军三分守城,七分耕作,每人授田50亩,给耕牛籽种,教以种植方法,屯田每亩租税一斗,藉舒民困,兼筹军饷。弘治十三年(1500年),卫都指挥武振集夫挑浚白石崖渠。嘉靖时,挑选精壮屯丁,分驻各堡屯垦,每堡设屯长管理,平日冬操夏耕,有警则战。十七年(1538年),副使石永重修暖泉、寺沟渠,次年复修白石崖渠。万历时,总兵王允中疏通白石崖渠,水利日兴,田畴日广。明末,农民所种屯田,赋税极重,再加边患连年不息,水利失修,土地荒芜,农民破产。
  清初,摊丁入亩,厘定税则,招逃亡流户复业,多次减免赋税,农业有较大发展。光绪年间,土地高度集中,多数农民沦为佃户,每种一亩屯田,不管种上与否,即负担一斗或八升的屯粮和草束(每束草6—18斤不等),还有明末遗留下来的“蕃勋地”(更名地)使农民负担每亩三斗至五斗的租粮。加之肥沃的土地,多种鸦片,大量的劳力肥料费在培植鸦片上,粮油种植面积大减,缺水缺肥,耕作粗放,产量低下,单产仅有40—60公斤。
  民国16年(1927年)后,境内地震、旱灾、战乱纷至沓来,农民破产,逃荒求生,无力缴纳赋税之农户,有搭农具或驴送地者,农业凋蔽,情状惨苦。
  21年(1932年),总播各类作物面积26.6万亩,其中水地13万亩,旱田13.6万亩,单产68公斤,总产1815.25万公斤。
  33年(1944年)统计:山丹县水旱总播种面积24.574万亩,其中春小麦13.76万亩,大麦7680亩,青稞6.08万亩,豌豆2.08万亩,黄豆5840亩,谷子2560亩,糜子6620亩,洋芋3840亩。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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