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农林牧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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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76
颗粒名称: 第五编 农林牧水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84
页码: 163-246
摘要: 本编记述了山丹县农林牧水方面的情况,包含了农村经济制度的变革,农业,农业机械,林业,牧业,水利。
关键词: 农业经济 发展概况 山丹县

内容

第一章 农村经济制度的变革
  第一节 历代农业概况
  新石器时代,县境内已有先民繁衍生息。在与山丹毗邻之东灰山(今民乐西南),考古工作者发现距今5000年前文化遗址,其中有小麦种子。证明当时境内先民在驯养畜类的同时,已由采集野生果实转向种植。这一漫长时期是本地区原始农业形成阶段。之后,西方诸戎在此游牧,因水土适宜,农业生产也相应发展。
  西汉王朝经过元狩二年(前121年)的河西之战,打败匈奴,控制河西走廊之后,为了防止匈奴的进犯,除留军队屯垦防卫外,并由内地大规模徙民实边,境内农业由此兴起。
  当时屯田的组织,大体可分两类,一军屯,一民屯,军屯劳动力是田卒,凡田卒皆有名籍,记载其姓名、年龄、籍贯,以备随时考查。屯田区设有农都尉、护田都尉等田官,农都尉为郡中管理农事的官,而护田都尉则为统领保护屯田之官。田卒的粮食和使用的工具均由官府供应,屯田的收获,必须送交官仓。这些官仓中还有一种代田仓,说明代田法在当时已推广。民屯和军屯一样,耕地亦为政府经营的公田,并由政府贷与衣食产业,移民领获耕种,地租与地税相符合。《居延汉简》载:“田65亩,租25石”。边郡种植比较粗放,每亩收成至多不会超过1石,租额已达到了40%,可知无论田卒或是移来的贫民,他们的生活都很困难。田卒不仅是农业劳动力,还要负守边的责任。农时耕种,闲时戍守,战时打仗。还须参加劳役,如治河修渠等。
  移民从内地带来先进生产技术,在新的土地上开始种植麦、黍、粟、豆等五谷,开始试种从西域输入的西瓜、黄瓜、大蒜、胡萝卜、苜蓿等作物。当时播种植物疏成行列,已经不是撒播的原始操作。
  代田法与使用耕牛是分不开的,当时删丹亦同样采用牛耕及铁犁。西汉武帝时氾胜之(农业科学家,晚年家住敦煌)发明的分畦分区种植的“区田法”、以及区田内积草压绿肥的经验,也逐渐推广到这里。同时和农业生产有很大关系的水利灌溉事业,随着农业亦发展了,引河灌田,大大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产量。
  东汉中叶以后,由于战争的延续,农户大量破产流亡,人口大减,土地荒芜。公元2世纪初期,被汉王朝征服的西方诸小国和部落,因不堪军事压迫纷纷起来反抗,汉帝国对羌人进行了约40年的战争,屯民皆兵,出征作战,人口死亡大半,农业生产遭到严重摧残。
  三国时期,曹魏统治删丹后,为了筹集军粮,设置田官,开辟水田,招募贫民充当佃户,征收田租,农业生产一时得到了恢复,但地主阶级的剥削亦随之加紧,良田荒芜,恢复起来的农业又受到了破坏。
  隋初,为了充实防卫力量,在删丹筑堡营田,把部分官地及无主荒地分给农民耕种,又减轻了一些徭役,农业生产得以暂时发展。炀帝时,人民遭受极端严重的压迫,“人死于役,而家伤于财”,农村破产。
  唐时,实行均田制,农民一般得到了耕地。唐政府在删丹开置屯田,开发水源,数年粮食丰产,农村经济好转。但因皇室贵族官僚等享有免役的特权,徭役全部加在农民的头上。其次,地主阶级还侵夺农民的口分田、永业田,农民失去土地,却还向官府纳租,负担日益繁重。到玄宗开元末,受田农户,大多数丧失了土地,为避免徭役,纷纷逃亡。吐蕃占据删丹后,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五代十国时期,回鹘占据删丹后,骆驼兼作耕田,白麦、青稞、麻、葱、韭等农作物广泛种植。公元1028年西夏占据删丹,以畜牧为主,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汉族人民施行报复性的残暴统治和繁苛的赋税压榨,人民生活异常困难,农业生产萎缩。
  公元1279年,元帝国占据山丹,设置河渠同知等官,兴办农田水利,农民来归者都授给了田地。农民在很少的土地上耕作,所得大半又被贵族地主掠夺,因而农业生产衰退到惊人的地步。
  明初大量迁移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农民到山丹屯垦,实行“寓兵于民”的屯田制度,守卫所的士兵,携带家属,利用山丹丰富水源,开辟田园。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曾遣将安抚劝谕各屯,山丹田野日渐开辟。屯军三分守城,七分耕作,每人授田50亩,给耕牛籽种,教以种植方法,屯田每亩租税一斗,藉舒民困,兼筹军饷。弘治十三年(1500年),卫都指挥武振集夫挑浚白石崖渠。嘉靖时,挑选精壮屯丁,分驻各堡屯垦,每堡设屯长管理,平日冬操夏耕,有警则战。十七年(1538年),副使石永重修暖泉、寺沟渠,次年复修白石崖渠。万历时,总兵王允中疏通白石崖渠,水利日兴,田畴日广。明末,农民所种屯田,赋税极重,再加边患连年不息,水利失修,土地荒芜,农民破产。
  清初,摊丁入亩,厘定税则,招逃亡流户复业,多次减免赋税,农业有较大发展。光绪年间,土地高度集中,多数农民沦为佃户,每种一亩屯田,不管种上与否,即负担一斗或八升的屯粮和草束(每束草6—18斤不等),还有明末遗留下来的“蕃勋地”(更名地)使农民负担每亩三斗至五斗的租粮。加之肥沃的土地,多种鸦片,大量的劳力肥料费在培植鸦片上,粮油种植面积大减,缺水缺肥,耕作粗放,产量低下,单产仅有40—60公斤。
  民国16年(1927年)后,境内地震、旱灾、战乱纷至沓来,农民破产,逃荒求生,无力缴纳赋税之农户,有搭农具或驴送地者,农业凋蔽,情状惨苦。
  21年(1932年),总播各类作物面积26.6万亩,其中水地13万亩,旱田13.6万亩,单产68公斤,总产1815.25万公斤。
  33年(1944年)统计:山丹县水旱总播种面积24.574万亩,其中春小麦13.76万亩,大麦7680亩,青稞6.08万亩,豌豆2.08万亩,黄豆5840亩,谷子2560亩,糜子6620亩,洋芋3840亩。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前,山丹县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是雇工。地主每户雇工一、二人至五、六人不等,农忙季节还雇短工。长工工钱每年二、三石粮食(450—675公斤)。其次是地租,地租有分成地租和定额地租。分成租即耕种者将收获按一定成数交给地主,如对半分、三七开、四六开;定额租即耕种者每亩向地主交纳2、3斗即45—70公斤小麦。三是放债剥削,主要放粮、放钱;年利为“加五”(本1斗,利5升)、“对斗”(本1斗、利1斗),计复利,农民称之为“驴打滚”债。
  1951年,中共山丹县委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遵循的政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全县分两期完成:第一期抽调干部232人,从1951年10月1日至12月5日,历时64天,在龙山区所辖7乡,124个自然村进行;第二期从1951年12月1日至1952年3月8日,历时98天,在新山、中山、焉山、天山4个区,20个乡,76个行政村全面开展。
  在土地改革中,首先划分农村阶级成份。全县8566农户中,定为地主的249户,其中农业人口2779人,占有水地2万亩,半水地9294亩,山旱地4.24万亩,人均25.7亩。富农119户,其中农业人口1448人,占有水地7094亩,半水地3324亩,山旱地1.4万亩,人均16.9亩。中农2281户,其中农业人口1.5011万人,占有水地4.7万亩,半水地1.1185万亩,山旱地4.07万亩,人均6.6亩。贫农4126户,其中农业人口1.3911万人,占有水地2.8151万亩,半水地7859亩,山旱地2.8万亩,人均4.6亩。雇农1147户,其中农业人口3977人,占有水地3207亩,半水地331亩,山旱地2619亩,人均仅1.54亩。
  经过土地改革,雇农占有水地8507亩,半水地3386亩,山旱地1.334万亩,人均6.34亩。贫农占有水地3.8406万亩,半水地1.2272万亩,山旱地5.1819万亩,人均7.36亩。中农占有水地4.9248万亩,半水地1.2455万亩,山旱地5.9万亩,人均8.1亩。地主阶级的农业人口,平均留地4.6亩。留公地4858亩,分余地4852亩。
  没收地主阶级多余之房屋、牲畜、农具,分配给贫农、雇农及中农中之困难户。其中1146户雇农,分得房屋1485间,牲畜992头,农具4634件,粮食1106石(每斗22.5公斤)。贫农3951户,分得房屋2057间,牲畜2020头、农具8140件,粮食3899石。中农1512户,分得房屋190间,牲畜203头,农具2067件,粮食999石。留公房屋41间,分公房屋1835间。铁、木车295辆,依据实际情况分配给贫农、雇农。
  同时废除了债权债务契约,全县5个区20个乡统计,废除和停止地主、富农及其他债权的103户,废除和停止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债务的1165户,计粮食1.5786万石,折合355.18万公斤。
  为处理土地改革中遗留问题,中共山丹县委于1952年10月23日—1953年3月底,组织干部在全县6个区,30个乡分两期完成了土改复查和查田定产工作。
  土改复查纠正了土地改革中错划地主成份54户,富农成份10户,小土地出租者成份3户;补划漏划地主8户;把土改中未分配的土地4581亩,分配给缺地农民;有部分贫、雇农,分得房屋495间,水磨油房4座,粮食633.2石,牲畜16头(匹),木料355根,农具63件,家具47件,现金304万元(每万元折今人民币1元),县人民政府给所有农户颁发土地所有证。
  通过查田定产,全县共查实土地48.4317万亩(其中水地16万亩,山滩旱地32.4317万亩),比1952年增加1.4829万亩,土地确定为14个产量等级,最高每亩定产150公斤,最低每亩定产25公斤。
  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平整土地,修渠筑堤,增添牲畜农具,并自愿组织互助组发展生产。1953年全县粮食总产2346万公斤,为1950年985万公斤的2.38倍。农
  第三节 农业合作化
  业生产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要求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中共山丹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上级指示,组织县、区、乡干部,本着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在农村组织互助组,发展生产。1952年春,开始由几户或十几户组织起来,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其形式有临时互助组、季节互助组,常年互助组。是年,全县组织各种互助组116个,参加农户812户,占全县总农户1.1742万户的6.9%。到1953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1132个,参加农户6885户,占农业总户数1.2588万户的53.2%,参加人口3.7238万人,占农业总人口6.7385万人的48.3%,其中常年互助组261个,1.0681万人,土地6.8406万亩;临时互助组871个,2.6557万人,土地12.5105万亩。
  互助组规模小,耕作细,效益高,大多亩增产30—50公斤。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冬至1954年春,中共山丹县委在一区城北村、三区任家寨村、四区吴宁寨村建立了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108户,642人,劳力208个,经营土地4323.5亩,每社皆有2—3名脱产干部具体指导,解决诸如干部分工、计划管理、劳力组合、财务制度等问题。
  1955年春,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为76个,入社农户5222户,占总农户的39%,是年秋,毛泽东发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批判了右倾思想。次年春,全部农户加入初级社,入社土地达49万多亩。
  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牲畜、大农具归社统一使用,付给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社员分配部分的20—30%为土地报酬,10%为其他报酬,60—70%按劳动工分分配;开始提留公共积累,初步建立劳动、财务等管理制度;统一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良种及新式农具,使用农药。初级社既保护了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又调动了农民合作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6年粮食总产3892万公斤,人均571公斤,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人均口粮250—300公斤。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取消土地分红、实行全部按劳分配为标志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1956年春,在城北乡城北村及芦堡乡任寨村建高级社2个,入社农户87户,占全县总户数0.7%。1956年末,建高级社196个,全县1.3119万户农民全部入社,入社土地54.7799万亩。
  高级社土地归社所有,不分红;牲畜、农具、羊只、果园和成片林折价归社;实行按劳动工分分配,定额管理,小段包工;农、林、牧、副专业分工,部分社还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投入,超产奖励)。1957年末,将196个高级社合并为37个。因发展过快,规模过大,入社生产资料折价低,又未兑现,缺乏集体经营和管理集体生产的认识与经验,生产关系的变革脱离了生产力发展水平。
  第四节 农村人民公社
  1958年9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全县37个高级社合并为红旗、红光、红星3个人民公社。辖29个生产大队,176个生产队。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人民公社是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建社初,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强调“一大二公”,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渔副综合经营,公社集中所有权力。原属高级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果园、公共建筑、农具牲畜、粮食油料、公共积累及社员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等一律无偿归公社所有,使农民和原有社队的所有权、经营权、自主权均受到侵犯。劳动组合军事化,劳动力由公社统一指挥,统一调配,搞“大协作”。生活集体化,全县办公共食堂885个,“吃饭不要钱”。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割私有制“尾巴”,取消社员家庭副业。
  1960年底至1961年春,根据中共中央武昌会议、郑州会议精神及《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之规定,整顿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纠正“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开展全民算帐,进行退赔。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及管理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取消供给制,停办公共食堂,实行按劳分配。划给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1962年后,人民公社制度基本趋于稳定。
  规模与体制
  人民公社成立后的8年,共调整过3次规模。1958年全县人民公社3个,平均每社户数5261户,到1960年调整为15个,辖生产大队141个,生产队404个,平均每社994户,基本核算单位在生产大队。1962年,人民公社增加为19个,辖生产大队143个,生产队566个,每社平均874户,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大队、公社除行政领导外,对生产队的经济活动起指导、协调、监督作用。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人民公社调整为10个,辖生产大队91个,生产队532个,平均每社1752户。这次调整后,人民公社的形式持续了17年。
  劳动管理
  1958年,人民公社一度实行军事化编制,社设团,大队设营,生产队设连,参加劳力3.2万个。1962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实行农活定额管理的小段包工责任制,“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饲养、牧放人员实行“三定一奖”(按人定畜、定肥、定工,超额繁殖奖励)。从事副业人员实行按件计工、收入分成或按交队收入记工等。1975年,学习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的经验,随意评定工分,社员称之为“划圈工”或“大概工”,影响了社员劳动积极性。1978年后,再次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直至1981年体制变革。
  财务管理
  1962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生产队设有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记工员,分管帐务、现金、财务、工分。建总分类帐、现金帐、实物帐、工分帐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大队设会计,公社有财会专干,县成立会计辅导站,配备辅导员,利用农隙培训财会人员。人民公社定期“四清”(清帐目、清物资、清现金、清工分),整顿财务。
  收益分配
  由生产队制定分配方案,经大队、公社批准,分预分、决算两步进行。分配原则一是全面兼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关系;二是按社员劳动工分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三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给予照顾;四是适当积累,少扣多分。决算全部按社员劳动工分结算。
  粮食分配曾采用按劳动工分分配加照顾、基本口粮和按劳动工分分配相结合、按劳人比例(三七开、四六开、对半开)分配等。进入70年代,坚持基本劳动日、基本肥料保基本口粮的办法。1971年,人均分配现金61.8元,口粮126.5公斤,自留地人均有粮25.79公斤。
  “文化大革命”期间,扩大阶级斗争,割私有制尾巴,搞平均主义,破坏按劳分配,又使人民公社经历了一段艰难曲折的历程。
  人民公社在组织社员发展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诸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自身的弊端,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合作经济优越性的发挥。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初期,全县粮食播种面积34.02万亩,亩均产粮95公斤,亩均收入现金31.65元,劳均产粮1025公斤,产油籽327公斤,劳均产值432元。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农业指挥失误,1961年,全县播种粮食面积30.42万亩,亩均产粮33公斤,亩均收入现金11.02元,劳均产粮333公斤,产油籽49公斤,劳均产值157.27元。1980年,全县播种粮食作物38.14万亩,亩均产粮156.5公斤,亩均产值38.73元,全县4.6413万个劳力,劳均产粮1289公斤,产油籽958公斤,产值596.62元,农业人口12.4671万人,人均现金106.27元,人均口粮251公斤。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联合作出《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十项规定》,陆续在全县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提高粮食、油料等农副产品的价格,开放集市贸易,扩大社员自留地,允许个人购买牲畜农具,发展家庭副业。
  1979年,全县有82个生产队划分为185个包干作业小组。
  1980年全县750个生产队推行了各种承包责任制,有2个生产队的13户搞包干到户。
  1981年5月,县委统一抽调县社干部165名,组成10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培训骨干,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通过22个试点经验,以陈户、老军两乡为主,全县采取责任制形式的生产队有300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845个的35.5%。接着把选择责任制的权力交给群众,截止6月底,群众选定的农业联产责任制的形式有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单项生产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分组作业、联产计酬;大包干到组,以队作业、定额计酬等。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208个,占总队数的24.5%。
  1982年,全部推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把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全部承包给农户,有2.4314万户承包了集体土地54.7588万亩。
  10年改革,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88年与1978年对比,粮食产量由4.7525万吨上升到6.6249万吨,增长39.4%;油料总产量由930吨上升到1.4307万吨,增长15.38倍;农业总产值由3348万元上升到5280万元,增长57.7%;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3元上升到455.53元,增长3倍。
  第二章 农业
  山丹县土地广阔,耕地多,土质良好,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适宜发展农业生产。农作区在海拔1550—2700米之间,依地势、气候、耕作习惯形成三个不同类型的耕作区。勤劳的山丹人民,有经营农牧业的悠久传统,粮油生产是山丹农业的主体。
  长期以来,农业靠天吃饭,耕作粗放,产量增长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贯彻中国共产党一系列农业政策,兴修农田水利,实行科学种田,增加农业投入,推广优良品种,调整作物布局,改革耕作制度,农业生产发展较快。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出现了全面增长的新局面。1988年,粮食总产6624.9万公斤,为1949年的6.1倍;油料总产1430.7万公斤,为1949年的24倍,农业总产值为5280万元,为1949年的10.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6元。
  第一节 机构
  民国时期,县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农林水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1956年2月改为农业科,1958年设立农林牧局,1968年改设农牧站,1971年改为农业局,主管农、林、牧业。1980年11月,农、林、牧分设至今。县农业局主管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农业生产的计划安排,农业科技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民科技人员培训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等。下辖7个场、站、公司、校、共有干部职工136人,其中科技人员52名。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950年,成立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有职工11人。1956年增设大桥、位奇、陈户、花寨、双寨5个乡站,共有农技干部31名。1986年成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县除红寺湖乡外,其余9个乡皆成立了农技服务站,职工共38人。
  种子公司 1965年设县种子站。1977年改为种子公司,年均经营种子150多万公斤,共有职工18人。
  经营管理站和会计辅导站 1956年成立会计辅导队,1978年改为经营管理站。1984年成立会计辅导站,与经管站合署办公,共有职工6人。乡设经营管理会计辅导站,共招聘经管员、会计辅导员18人。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山丹分校、甘肃省农村应用技术广播电视学校山丹分校 分别于1981年和1984年成立,至1988年底,农广分校招收学员200人,16人取得中专文凭,13人被招聘为乡农技、农经员。农村应用技术广播学校招收学员2806人,有1084人领得合格证。
  农村能源工作站 1984年成立。1987年农业部能源司把山丹县列为全国改灶试点县之一,省县投资25万元,民筹92万元,至1988年累计改灶2.5739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6%。改炕5350铺,安装风力发电机33台。
  良种繁殖场 1952年设立山丹县农场,1960年改为县园艺场,1963年定名山丹县良种繁殖场。1980年后年繁殖良种24万公斤左右,现有职工36人。
  园艺场 1979年创建于山羊堡滩,有职工23名,耕地3200亩。至1988年,已建成防护林带300亩,栽植杨树12.5万株,定植果园面积1700亩。其中苹果108亩,2441株,现已结果的40亩;苹果梨1592亩,挂果的有200多亩。果品产量达4万多斤,拥有固定资产约100多万元。
  第二节 耕地
  境内耕地,明时山丹卫(含今民乐南部部分地区)水地11.16万亩(《甘镇志·地理·水利》)。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山丹县征收田赋地亩为40.93万亩(《山丹县志·戊戌赋役实征表》),至光绪时,全县22渠共灌地13.63万亩(《山丹县志·地理·五坝水利志》)。
  民国31年(1942年),清丈土地统计,全县耕地23.4999万亩(《河西志》)。37年(1948年),县政府向甘肃省政府报送《山丹县土地户口调查登记》,耕地42.1774万亩(其中水地11.5499万亩)。
  1952年查田定产,通过清丈,全县耕地48.4317万亩(其中水地16万亩)。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县耕地为54.7799万亩(其中水地16.67万亩,旱地38.1099万亩)。
  1958年,第一次土壤普查,耕地面积为57.1103万亩(其中水地17.98万亩,山旱地39.1303万亩)。
  1960—1980年全县耕地面积一直稳定在59—60万亩之间。
  1983—1985年,经第二次土壤普查,可耕地面积85.7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3%,其中水地30.24万亩,山滩旱地55.47万亩。1988年有耕地58.95万亩,实种41.51万亩。
  经测定,境内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为1.84%,全氮0.127%;碱解氮79.8ppm;速效磷7.9ppm;速效钾180ppm;pH值8—9,为碱性土壤。
  第三节 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中占主要地位,以小麦为最多,其次是青稞、大麦、豌豆、洋芋、糜子、谷子、蚕豆、玉米、扁豆等。1958年曾引种冬小麦,因产量不高而停种。1986年始种啤酒大麦。
  过去,一类地区糜、谷种植较广,有“若要富,种糜谷”之说,三类地区的马营、霍城等地以种植青稞为主。60年代后,因气候变异与春小麦品种优化增产,糜、谷、青稞逐渐减少。1980年后,除东乐种少量谷子,三类地区种少量青稞外,其他地区极少种植这两类作物。
  1949年,全县粮食总产985.9万公斤,平均单产48.5公斤。
  经三年恢复,1952年,粮食总产1903.47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93%,三年总产年平均为1385.06万公斤,递增12%。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粮食总产年平均为3289.9万公斤,比三年恢复时期年均净增1904.85万公斤,递增18.9%。
  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左”的错误,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挫折,粮食总产由1958年的3724万公斤下降为1962年的902万公斤。
  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粮食总产年平均上升为3050.87万公斤,比“二五”期间年净增1021.85万公斤,递增14.6%。
  1966—1970年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粮食总产年平均为3006.64万公斤,比三年调整时期下降44.23万公斤,递减0.3%。
  1971—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粮食总产年平均为4128.05万公斤,比“三五”期间年净增1121.41万公斤,递增6.5%。
  1976—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粮食总产年平均为5107.5万公斤,比“四五”期间年净增979.45万公斤,递增4.2%。
  1981—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粮食总产年平均为5136.19万公斤,比“五五”期间年净增28.69万公斤,递增0.11%。
  1986—1990年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前4年,粮食总产年平均6038.95万公斤。1988年比1949年粮食单产增加182公斤,总产增加5544.85万公斤。
  第四节 经济作物
  经济作物主要是胡麻和油菜。瓜类、甜菜、蔬菜和大麻则系零星种植。芥麦曾是城郊村、社主要油料作物,进入60年代被胡麻代替。烟叶有20多年的种植历史,1970年后已失种。
  一、油料作物 以往忽视油料生产,胡麻在水地“白水下种”或在半水地种植;二阴山滩旱地种小油菜,仅靠烧红灰作肥料,面积小,产量低,在种植业中的比重甚小。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因地制宜,调整作物布局,三类地区大量推广甘兰型大油菜,一、二类地区扩大胡麻种植面积,并引进良种、增施肥料,推广先进栽培技术,使油料生产成为山丹农业的支柱,仅次于粮食生产。
  1952年,油料面积1.7361万亩,单产39.03公斤,总产67.76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15.34%。
  1956年,油料面积3.015万亩,单产32.92公斤,总产99.26万公斤,比1952年增长46.47%。
  1965年,油料面积2.78万亩,单产50.825公斤,总产141.29万公斤,比1956年增长42.34%。
  1978年,油料面积3.03万亩,单产30.6公斤,总产92.945万公斤,比1965年减52.01%。
  1979年后,经过多年调整作物布局,至1988年油料面积扩大到12.329万亩,单产116公斤,总产1430.7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13.37倍。
  二、蔬菜瓜类 蔬菜种植面积小,品种少,主要有白菜、萝卜、韭菜、包心菜、胡萝卜、葱、蒜、芫荽、西红柿等。
  1950年—1954年蔬菜种植面积在333—614亩之间,单产500—750公斤,总产15—30万公斤,1956年达到1447亩。此后逐年增加,1960年为1.2453万亩,单产1000—1500公斤,总产1867.95万公斤。
  60年代,菜田减少,1962年为4833亩,此后8年,在700—2600亩之间徘徊,单产在1000—1500公斤之间。
  80年代,蔬菜面积锐减,1988年仅有216亩,单产856公斤,总产18.5万公斤。城乡居民吃菜主要来源于张掖。
  山丹种瓜历史久远。西屯甜瓜以香甜、适口闻名,60年代后失种。新河、三十里堡一带的旱地砂田西瓜含糖量高,深受人民青睐。但由于铺砂费工多,面积较少,1958年为152亩,较多年份也不过2000亩左右。自1985年起,推广地膜覆盖种植瓜类技术,只起垄铲畎,耕作简便,且产量高,成熟早,一般亩产3000公斤左右,因之种值日广。1988年全县瓜地面积1542亩,产品供本地所需,且有外销者。
  第五节 耕作制度
  长期以来,县内农业一直沿袭传统的耕作制度。土地改革后,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耕作制度也相应改革,使之与农业生产的发展相适应。
  一、轮作倒茬 过去,旱地轮歇休闲,水地夏秋作物轮作以养地去草,恢复地力。“三倒茬”(即水茬、粪茬、田茬)是传统农业的一项基本耕作制度,倒水茬,是以热冬水、淤冬水、冰水、春水每年轮换灌溉安种水(即底水);倒粪茬,即将人粪尿、厩肥、灰粪、炕土粪等轮换施用;倒田茬,即夏秋、粮油作物轮作。
  70年代后期,耕作制度改革,推行三个“三三制”和一个“对半制”,即:
  水地实行“三三轮作制”:每年小麦面积2/3,倒茬作物1/3,重茬小麦不超过一半,三年轮作一次。
  二阴地实行三年轮歇制:每年种2/3,歇1/3,三年轮歇一遍。
  全部耕地实行三年轮流深翻一次。
  山、滩旱地每年种一半,歇一半,即“吃一碗,凉一碗”的对半制。
  二、间种、混种、套种 间、混、套种有利生态农业,增加收入。以往,有胡麻混豌豆和大麦混豌豆(俗称夥禾)的习惯,群众称之为“带财寡妇”,大面积种植始于80年代后期。1987年,全县混种7457亩(其中胡麻混蚕豆3497亩,春小麦高矮杆混种3960亩),普遍增产。1988年增至3.4274万亩(其中胡麻混蚕豆1.6997万亩,春小麦高矮杆混种1.4661万亩,小麦套胡萝卜2616亩)。胡麻混蚕豆在不影响胡麻产量的前提下,平均亩产蚕豆27.1公斤。春小麦高矮杆混种,虽产量增加,却加速了种子混杂退化,为此,须重视繁种及提纯复壮工作。
  一、二类地区曾试验推广带状种植(即小麦与玉米、小麦与豆类、小麦与甜菜分宽窄行种植),有些已取得明显的增产效益。
  三、种植业结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种植业结构调整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
  1949—1957年,调整小麦与青稞、糜谷的比例,适当扩大洋芋。全县小麦占粮食作物的比例由1950年的46%上升到57.57%,青稞由18.4%降到12.4%,糜谷由16.41%减少到6.4%,洋芋由0.81万亩扩大到0.94万亩,豆类稳定在3万亩以上。三类地区的大马营,50年代初,粮油比例为89∶11,粮食作物中小麦、青稞、豌豆所占比例,分别为9%、80%、11%。1956年调整到35∶51∶14。粮食产量比1949年增长294%。
  1963年—1977年,引进春小麦优良品种,扩大春小麦播种面积,普遍使用化肥,粮食产量有所增长。但作物布局失调,1974年小麦占粮食总播面积的72.87%,杂粮占27.13%;油料仅为总播面积的6.51%,粮食单产长期徘徊在30—50公斤之间。
  1978—198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县政府针对不同地区特点,调整粮食、油料种植比例。由1978年的93∶7,1985年调为72∶28,1988年调为69∶31。粮食产量比1978年增长37.42%,油料总产量为1978年的13.37倍。
  第六节 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工、管),实行科学种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施肥与改土境内施肥以农家肥为主,数量很少,二阴山滩旱地以挖草皮、烧红灰为肥料。1952年土地改革后,大搞城粪下乡,羊粪下山,用苦豆、杂草沤肥、堆肥,推广土制颗粒肥料,逐步改变“白水下种”的旧习。70年代,开始大量施用化肥,农家肥施用改地表撒施为浅犁深施,以碳铵、磷肥作基肥,磷二铵、尿素作种肥,硝铵作追肥。二阴旱地以施磷肥代替长期沿袭的烧红灰。1987年,小麦叶面喷磷6.42万亩,油菜喷硼5000亩,亩增产7—11%。1988年施用化肥1.3161万吨,其中配方施肥面积达16.196万亩。80年代,套种、复种绿肥作物面积逐年增加,1988年达2.4616万亩。
  铁锨深翻,改良土壤,由来已久,不但疏松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且能深埋燕麦,抑制草害。自互助组至人民公社,全县每年锨翻地3.5—5万亩,深度35—40厘米,增产显著。
  拖拉机深翻,适应大面积耕作需要,1958年机耕地4.6901万亩,1978年达32.3974万亩,至1988年为26.5401万亩,机耕已取代锨翻。
  1965年,县设条田建设办公室,成立规划队,制定《“四好”农田建设规划》(好渠道、好林带、好道路、好条田),开始农田建设,1970年,贯彻全国北方农业会议精神,部分社队开始整条田。1973年,在“农业学大寨”中,大整条田,次年形成高潮。全县10个农村人民公社抽调2.59万多个劳力(占总劳力60%),划分29个战区,开展条田建设。截止1988年,全县共建成条田16.2万亩,渠路林田,桥涵水闸一次建成。地块大小各地不同,小者3—4亩,大者10—20亩。
  二、良种推广 1982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县栽培的粮食作物共11个类、110个品种;油料作物4个类、18个品种;瓜菜作物18种,50个品种;绿肥5种。粮食作物品种经历了5个更新换代阶段。
  1953—1957年,引进春小麦武功774、甘肃96号、加拿大、玉皮、深眼窝洋芋,逐步淘汰老品种红毛麦、红火穗、金包银、瞎十分及武威白洋芋等。
  1963年—1965年,引进春小麦阿夫、阿勃、1084、1955、南大2419,引进豌豆多纳夫、察力察及藏青稞等良种,淘汰了春小麦凉州扎芒子、凉州紫杆子、陇东麦、大靖麦,缩小了当地杂种豌豆种植。
  1976—1980年,先后引进春小麦甘麦8号、12号、26号,张春9号,墨卡等。甘麦8号、张春9号成为全县小麦主体品种,逐步更换了阿夫、阿勃、南大2419等退化品种。 1 981年—1985年,引进陇春8号、陇春9号、前进1号、晋2148、R3—3—3等春小麦良种以及张家川豌豆,更换了甘麦8号、甘麦12号、张春9号及墨西哥小麦品系和多纳夫豌豆等退化品种。
  1986年以后,全县引进春小麦良种矮丰3号、武春121、1166、高原338、46378—36、r793—1—60、青农469及啤酒大麦良种莫特44等。
  油料种子经过更新换代,胡麻品种有:雁杂10号、天亚1号、宁亚6号、张亚1号等,以张亚1号为主,占胡麻面积60%。甘兰型大油菜品种有:托尔、奥罗、川油10号、青油4号、米达斯等。白菜型小油菜品种以门油3号为主。
  三、病虫害防治 据1984年农业区划调查,境内有各种农作物病害89种,其中粮食病害47种,油料病害8种,果树蔬菜病害34种;各种虫害55种;鼠害5种;农田杂草31种。危害严重的有:
  小麦腥黑穗病 民国时期,小麦腥黑穗病发病严重,轻者15—30%,重者40—60%。1953年开始用0.2%赛力散和0.3%六六六混合拌种,每年250—350万公斤,防治面积达10—15万亩,防治效果达90—95%。至50年代末,腥黑穗发病率已降到1%左右。70年代至80年代,拌种药剂为六氯苯、福美双、托布津、粉锈宁等,每年350—400万公斤,防治面积16—18万亩,防治小麦黑穗病、锈病兼治地下害虫。
  蝗虫 蝗虫危害已久。1953年,霍城河西村等地发生蝗虫。1957年,李桥、花寨、双寨、霍城、马营5乡发生蝗虫危害。县人民委员会抽调干部11人,民工80多人,成立防蝗大队,喷药2万公斤,防治面积4.09万亩,效果达96%以上。1962年省、地农业部门在我县上寨、下寨、东沟、西沟、马营滩等地,组织飞机灭蝗,以后20多年未发生蝗害。
  田鼠 为县内农业生产的历史性敌害,危害面积约60万亩,每年损失粮食约200—350万公斤。近年,沙土鼠由二、三类地区迁入一类地区进行危害。
  1958年,全县发动4.9万人次,历时51天,用磷化锌药剂灭鼠15.2万亩,效果达97.8%。之后坚持每年春季开展一次药剂灭鼠活动,面积在20万亩以上。1982年推广烟雾炮灭鼠4.1万亩,据调查对比,烟雾炮灭鼠平均效果82.6%,磷化锌平均效果74.8%。
  麦岈与黄矮病 小麦黄矮病是由麦蚜带病传播的一种病毒,发病与麦蚜成正比。1981年、1983年,山丹蚜虫大发生,东乐、清泉、位奇公社最为严重,百株有蚜达500—1000头。1981年东乐公社夏禾1.5041万亩全部受灾,减产85.7325万公斤。1983年,全县动员劳力1.7万人,耗农药1.06万公斤,防治面积6.0417万亩。
  锈病 涝年多有发生,轻重不一。1964年6至7月,全县普遍发生小麦条锈病,用石灰硫磺合剂防治11万亩。1987年8月初,李桥、花寨子、霍城、大马营4个乡,小麦发生条锈病,防治9104亩。
  草害 山丹农田燕麦草危害严重,影响产量,更有甚者,造成草荒,需翻犁改种。以往,农民沿用小苗锄、出穗捋的办法消灭。70年代,推广燕麦灵灭草,效果显著,推广24滴酊酯消灭阔叶类杂草。1988年药剂灭草8.7642万亩(其中24滴酊酯灭草7.7511万亩,燕麦畏灭草1.0131万亩),新农药——百草灵灭草示范3800亩。
  四、地膜覆盖 1982年,重点试验地膜覆盖茄子1.2亩,亩产1509公斤,增产1000公斤。次年推广到4个公社,面积60.36亩。1988年达3176亩,其中玉米带田2376亩,西瓜675亩,洋芋125亩。清泉乡地膜覆盖玉米小麦带田1750亩,平均亩产600公斤,比全乡平均亩产高226公斤。
  五、绿肥栽培 1949年后,县内零星种植绿肥,一般在150—1200亩。1983年,县人民政府拨出专款5000元解决种子,农业局派干部到西屯、郇庄、双桥三个村试验推广,东乐乡西屯村种植草木樨、毛苕子、苜蓿等豆科绿肥1003亩,收获牧草50多万公斤。1988年,全县栽培绿肥突破2万亩。
  六、试验示范 50年代开始,农技、种子部门在境内不同地区,通过小区试验,高产栽培试验,增产措施对比试验,对土壤、肥料、种子及播种期、下种量等栽培技术,试验示范。进入80年代,农技推广部门先后承担了省列13万亩春小麦丰产方示范,15万亩粮食作物、3万亩胡麻、1万亩低芥酸油菜丰产栽培,10万亩中低产田培肥改造及地区安排的3.3万亩春小麦丰产方栽培项目。至1988年8月,除10万亩中低产田培肥改造一项未到期外,其他均验收合格。13万亩小麦丰产方示范课题,单产净增113.9公斤,累计增加总产2581.2万公斤,纯技术效益338.6万元,获国家农牧渔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甘肃省农业厅技术改进一等奖。
  第七节 农业区划
  1982年4月,成立山丹县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区划办公室和9个专业组,抽调工作人员210名,历时2年又7个月,完成了综合、土地、气象、水利、种植、林业、畜牧、农机、农经等9个方面的资源调查和区划报告,并完成了农业经济调查分析、社队企业、农业信贷、农作物品种、病虫鼠草害、耕制改革、蔬菜、果木、畜禽疫病、草场资源与饲草资源等11个专题报告,绘制了五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和二十万分之一各种图件45种,各种表格347份。基本查清了山丹县资源,总结了30多年来农业生产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因素和制约因素,明确了今后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和途径。
  1986年12月,出版《山丹县农业区划汇编》,其中《综合农业区划》获省级成果二等奖,《畜牧资源调查和区划报告》获省级区划四等奖,并编印了《山丹县农业区划图集》、《山丹县农业区划数据集》。全县划为4个区和1个亚区
  一、西部平川灌溉粮林瓜果蔬菜区
  本区位于县境西部,辖东乐、清泉两个乡和位奇乡的东湾、四坝、高寨、东十里堡、二十里堡5个村。共6291户,4.1578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2.6%。土地总面积62.51万亩。耕地12.92万亩,人均耕地3.11亩,劳均耕地7.97亩,是全县人均耕地最少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
  该区光能资源丰富,热量充足,灌溉条件好,水资源利用率高,人多地少,集约经营较好,工副业基础好,收入比重高。
  二、中部缓坡粮油牧林区
  
  本区位于县境中部,包括陈户、老军乡全部和位奇乡除去划到西部平川灌溉粮林瓜果蔬菜区5个村外的其它地区。共34个村,7773户,4.0184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1.51%。土地总面积226.12万亩,耕地28.82万亩。其中水地面积11.04万亩,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的32.38%。有林地8.72万亩,草原173.57万亩。人均耕地7.17亩,劳均耕地17.95亩。
  该区日照充足,热量条件与春小麦生长需要相协调,草原面积大,有发展畜牧业的优越条件。但经济结构单一,工副业与多种经营基础差。
  亚区为老军、新开半农半牧区,土地面积114.12万亩,其中草原面积92.79万亩,占县辖草原面积的27.71%。
  该亚区气候温凉,降雨较多,有利于牧草生长,草原面积大,畜牧业基础好。
  三、南部沿山冷凉粮油牧林区
  本区位于县境南部。包括李桥、花寨子、霍城、大马营4个乡41个村,共8717户,4.4888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5.2%。土地总面积78.62万亩,耕地40.73万亩,人均耕地9.07亩,劳均耕地20.63亩。
  该区气候冷凉,热量不足。有发展油料生产的优越条件,土资源丰富,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但水资源少,灌溉条件差。
  四、北部山地荒漠牧业区
  本区位于县城北部,包括红寺湖乡全部和东乐、清泉乡的部分地带,共6个农业社,175户,872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0.7%,土地总面积129.05万亩,多为荒山、荒滩和荒漠草原,仅有饲料地2884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0.34%。
  该区光热资源充足,草原面积大,畜牧业有一定的基础。但干旱缺水,植被稀疏,利用率低。
  依据农业区划,县人民政府调整粮食作物与油料作物比例,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农村大批劳动力从种植业转向多种生产与劳务输出,农、林、牧、副各业得到全面发展,1988年全县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227153亿元(现行价)。比1982年增长2.57倍。
  第三章 农业机械
  民国时期,山丹县农业生产工具沿用几千年的二牛抬杠,犁、耧、耙、耱、石磙、石碾、铁木轮大车等,笨重低效,农民长期挣扎在艰难沉重的农事活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由畜耕农业向机械农业发展,从50年代起进行工具改革,推广滚珠轴承、山地犁、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和胶轮大车、架子车等。60年代,拖拉机、柴油机,以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开始发展。1968年拖拉机发展到22台,机引犁56部,机引耙26部,机引播种机18部。70年代,拖拉机向多型号、多用途迅速发展,均由集体经营。80年代,农机改变了过去集体经营的单一格局,由社员独户或联户承包的经营形式普遍出现,使农业机械的拥有量猛增,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7.5348万马力;大中小型拖拉机4049台/6.4318万马力,平均每百亩耕地16马力;拥有各种农业机械3579台(件),胶轮大车、架子车共2.71万辆,基本实现了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对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起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第一节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机推广事业先后属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农业科管理。1961年10月,成立拖拉机站,1971年设立农业机械局,下属单位有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和各乡机站。1983年,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由县经委接管,农机局改为农机管理站,归农业局管理。1987年农业机械局恢复。其主要职能是试验推广农业机械,培训技术人员,实行农机安全监理,计划分配柴油和经销农机物资。1988年农机局下属农机服务公司,农机监理站、乡农机管理服务站等1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达54人。
  第二节 作业机械
  1952年,培黎学校赠送山丹农场(即山丹县良种繁殖场)中小型拖拉机3台。1952—1955年,推广马拉收割机,双轮双铧犁,五寸、七寸步犁,12行马拉播种机。1958年山羊堡、红寺湖、余定、四坝、黄草滩等农场先后成立,投入大量农用机械,拖拉机发展到40台/1593马力。1961年拖拉机站成立,培训了一批农机操作人员。
  1968年拖拉机发展到22台,担负全县20万亩机耕任务,实行“三包一奖”、机车“三率高”(出勤、完好、班次时间利用),成本低,消耗低,标台工作量平均9000标亩,最高出现机车作业量达到2万标亩,系我县农机化发展进程中一个稳步发展阶段。
  1969年,撤销县拖拉机站,机具全部下放公社,全民所有制变为集体所有制。之后,农村积极筹集资金购买机械,银行发放大量贷款,国家投放大量农机具,农机逐步发展到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经营。但由于管理不善,农机三率低、成本高,社队拖欠作业费达30万元,拖欠国家贷款32万元,未发挥经济效益。
  1978年,全县大中型拖拉机达227台/1.2402万马力,手扶拖拉机309台/3635马力,联合收割机4台,机动脱粒机126台,机引农具455部,喷雾器345部,柴油机331台/3777马力,电动机265台/4412马力,饲料粉碎机371台。加工机械490台。
  1979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54台/1.3084万马力,小型拖拉机358台/4269马力,农机动力1194台/2.3141万马力,耕作机械749台,农田基本建设收获机械43台,脱粒机械128台,半机械化农具2925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496台,农机总值622.28万元,完成机耕24.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65.36%,机播18.95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7.12%。
  1986年,全县有大中型拖拉机298台/1.3759万马力,小型拖拉机2463台/3.1005万马力,农机总动力7.5648万马力,耕作机械2369台,收获机械57台,脱粒机械59台,各种配套农机具2369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688台,农业机械总值2040.71万元,拖拉机总作业量239.09万标准亩。完成机耕20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3.9%;机播17.62万亩,占总播面积的49.4%;机收0.33万亩。
  1988年有大中型拖拉机275台/1.5445万马力,小型拖拉机3774台/4.9646万马力,大中型拖拉机引农具358部,小型拖拉机引农具2845部,排灌柴油机2台/15马力,排灌电动机199台/1.0933万马力,农田水泵225台,联合收割机1台/82马力,机耕面积达到29.7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0.1%,机播面积26.47万亩,机收面积2.66万亩。
  第三节 运输、植保机械
  一、运输机械
  1978年,全县农村有胶轮大车1023辆,架子车14599辆,承担田间及近距离运输任务。大中小型拖拉机500余台,农事间隙从事长途运输。80年代初,小型拖拉机和农用汽车发展迅速,经营形式由集体为主转向农户为主。截止1988年底,除拖拉机外,全县共有农村运输汽车222辆,其中客车5辆,农户所有196辆。三轮车及摩托车126辆,畜力胶轮车2127辆,架子车2.4614万辆,农业总运输量365万吨,其中机械运输量228万吨,占运输量的60.12%。
  二、植保机械
  1957年山丹县三类地区5个乡土蝗为害。县上成立防蝗队,购置手摇喷粉器60部,六六六药粉75吨,灭蝗4.1万亩。
  1968—1978年,工农背式喷雾器由260部增至845部(1978年),用以灭蚜、灭草、喷磷喷硼。每年消灭病、虫、杂草在10万亩以上。
  汽油机动喷雾器,1980年为9部,1988年达120多部,背式喷雾器1000多部。全县防病灭虫、喷肥除草面积达21万多亩。
  第四章 林业
  秦汉之前,境内水草丰美,森林茂密,是月氏、匈奴的游牧地区。汉武帝定河西之后,始披草莱、伐森林而辟田畴。嗣后诸代,因居民少,经营范围小,祁连、龙首、焉支诸山尚被原始森林覆盖。据寺庙碑记载,明代境内丘陵地区,尚有成片松林,居民采伐建房,称之为“本山木”。清时,因气候变化,人口剧增,过度砍伐、放牧、采樵,林区日渐缩小。
  民国时期,祁连山、大黄山天然森林资源由祁连林务处管理。但因政局动荡,社会腐败,沿山地区豪绅各据一方,指山卖木,贫民盗伐,换粮度荒,或毁林烧灰,破坏植被,森林面积锐减。据《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经营管理所资料汇编》记载:1930年马步芳为建公路,修营房,肆意滥伐大黄山甘沟至流水沟40多平方公里的山林,使茂密的森林变成了林相残败的次生林。平川地区的人工造林,只在学校、寺院、渠沿、宅旁、池塘畔零星种植,成片甚微。据甘肃省档案馆资料记载:民国27至30年(1938—1941年)在县城南门外植杨树11.8万株,成活6.3万株。34年(1945年)县长薛兴唐动员民众,于拐坝湾植树1.4万株。1949年,全县天然林(不含灌木林)5万亩,人造林100亩,经济林1208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县人民政府针对全县林业资源少,风沙干旱危害严重的情况,重视植树造林,改造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先后设置建设科、林业科、农业科、农林牧局、水林部、水林局、农业局加强林业建设的领导。1980年11月14日设林业局负责贯彻林业政策,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并成立山丹县林业技术工作站、林木种子管理站、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勘察设计队。至1988年林业系统有国家正式职工143人,其中干部44人(林业科技干部13人),林业工人99人,固定临时工6人,招聘合同工5人。人工林保存面积4.4202万亩,四旁植树379万株,建成农田林网5万亩,总林带长度1617公里,绿化铁路20公里,公路137公里,乡村主干道、田间道828公里,斗农渠400公里,干渠32公里,支农渠200公里,绿化村庄54处。
  1962年至1968年国家对林业投资(不含大黄山林场)24.28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82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林业投资9853元,行政事业费20.48万元。1971年至1988年林业投资779.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9.5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林业投资11.11万元,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投资46万元,“两西”(以定西为主的甘肃中部干旱地区、河西商品粮地区)基本建设投资24万元,中幼林抚育投资24.06万元,行政事业费614.23万元。
  第一节 森林资源分布
  天然林分布在境内海拔约2400—3100米之间的龙首山、大黄山、祁连山,与亚高山灌丛草甸草原、低山草原相衔接。针叶树种青海云杉分布在阴坡,呈块状或带状,半阴半阳坡生长有青海云杉、祁连圆柏混交林,森林带的上线和下线多生长灌木树种。
  人工林分布在海拔1600—2900米之间的河川平地,镶嵌在绿洲农田外围,以阔叶树种杨树占绝对优势。
  全县林业用地93.83万亩(含军马场53.91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1.53%,其中:乔木林地11万亩,疏林地1.48万亩,灌木林地67.36万亩,苗圃地0.096万亩,宜林荒山、荒滩、荒坡地13.82万亩,在上述有林地中天然林75.5万亩,人工林4.42万亩;属于国有林76.685万亩,乡村造林3.24万亩。分布于祁连山区53.912万亩,大黄山区20.9万亩,龙首山区0.688万亩,平川缓坡区4.4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9.8%。全县保存四旁树379万株,成片经济林0.32万亩,四旁零星经济林2.796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46.89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量41.217万立米米,人工林蓄积量5.67万立方米。
  第二节 林木树种
  据1984年林业区划调查,全县树种资源18科,31属,59种,果木树种2科,4属,11种。
  祁连山、大黄山、龙首山天然林区以青海云杉为建群树种,干高耸而端正,叶浓密而青翠,成材木需百年时间。次之有祁连圆柏、山杨。花木树种有杯腺柳、山丹柳、中国黄花柳、毛枝山居柳、红花忍冬、鬼箭锦鸡儿、小叶锦鸡儿、绣线菊、小蘗、水栒子、灰栒子、窄叶鲜卑木、茶藨子、串地柏、金露梅、银露梅等。凡未经践踏破坏的灌木林,枝叶稠密,景色宜人。
  平川地区,主要有耐旱、耐碱、耐风沙的小叶杨、钻天杨、二白杨、北京杨、新疆杨、群众杨、中林十号杨、沙枣、白榆、旱榆,分布全县。少量的国槐、紫穗槐、侧柏、大叶白蜡、龙爪柳等树种只在城区机关栽植。
  第三节 国营林场、苗圃
  大黄山林场 1958年在森林经营所的基础上建立。1963年9月根据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和张掖专员公署的通知移交祁连山林业局,1965年11月改由张掖专员公署森林经营管理局辖管。1980年10月改由张掖地区林业局辖管。1984年元月改由地区森林总场辖管。1986年移交山丹县。全场现有职工40人,其中干部10人,固定资产13.42万元,经营总面积43.19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8.191万亩,非林业用地15万亩。有林地中乔木林云杉5.3322万亩,疏林地1.464万亩,灌木林地13.491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595亩。森林年生长量为3.7%,枯损率为0.5%,净生长率为3.2%。1988年森林资源建档,用标准调查法测算,活立木总蓄积量38.7251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35.3886万立方米,疏林蓄积2.7422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5943立方米。
  大黄山林区森林资源丰富,1958年至1970年次生林抚育3.4341万亩,出材1942立方米。1979年至1980年抚育6666亩,出材2748立方米。1981年后为加强森林管理,扩大有林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水源涵养效益,全面进行封山育林。至1988年人工更新造林3.0438万亩,保存1.256万亩。封山育林9.7952万亩。
  十里堡林场 建于1958年,现经营面积4935亩,其中林业用地4920亩。营造防护林2580亩,经济林195亩,未成林造林地390亩,苗圃地315亩,宜林地1440亩,活立木蓄积量2583立方米。有职工32人,固定资产14.38万元。建场至今生产各类苗木150万株,间伐木材450立方米。1988年,经营方向由营林生产转向林果并重,同步发展。
  机械林场 位于北山滩。建于1973年,营建“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防护林工程体系的主林带,现有职工34人,其中干部7人,固定资产19.76万元,经营面积1.24万亩。在建场时因缺乏科学论证,造林地段属北部荒漠区,立地条件差,土壤碱质大,打井造林成本高。建场至1988年花费国家投资70.88万元,事业费55万元,累计造林面积6750亩,实际保存面积349亩,活立木蓄积250立方米。
  城北苗圃 建于1952年。创建初期,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扦插培育少量的小叶杨苗,后交山丹县农校作实验园基地。1962年8月,确定为永久性苗圃。现有职工11人,固定资产2.7万元,经营面积104.4亩,建圃至今生产各类苗木350万株。
  第四节 造林
  一、育苗
  1952年县人民政府建城北苗圃,育苗57亩。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全县育苗94亩。1956年,育苗1692亩,提供种苗61.7万株。1958年以后,除国营育苗外,农村育苗中断。1966年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每个生产队育苗两亩,力争3亩,或者由大队建立10—20亩的固定苗圃地,先后建立固定苗圃地1361亩。但因经营管理、技术指导落后,水利条件较差,绿化苗木依然紧缺。每年从张掖、临泽等地调运苗木,费用高,成活率低。从70年代开始,以国营林场、苗圃和乡村集体苗圃为骨干,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办苗圃。县绿化委员会为鼓励发展苗木生产,每育一亩苗,国家补助50元。从此全县每年可出圃苗木100—150万株,除经济林苗木从外地引进外,杨树苗木已自给有余。
  二、封山育林
  20世纪80年代初,张掖地区林业局在大黄山林区实测,西北侧刘家墩至椽子沟,底沟至黄草湖,五坝沟至高坡,高窑子至高坡护林站,西侧天生圈至直沟门,土坡头钟山寺前山大梁,西南侧后圈沟至窑坡一带,毁林开荒3.4521万亩,森林资源减少2.4888万亩。1983年6月24日县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的汇报》中记载,大黄山林区,20多年共发生盗伐林木案9153起,毁林3.1638万株。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森林资源的破坏也十分严重,1982年12月28日县人民检察院、林业局、水电局联合调查组《关于祁连山在山丹境内水源林破坏情况的调查报告》中称:祁连山白石崖流水线一带,过去灌木丛五墩以下都有分布,长达15公里,面积3375亩,基本都被砍光;后稍沟前山一带长10公里,宽4公里的灌木林采伐殆尽;红泉沟,大、小香沟,大、小天井沟,桃花湾一带,过去祁连山柳生长茂密,高达4米左右,根径4公分以上,密集成片,人畜不能通行。现南北长约4000米,东西宽3000米,面积1.8万亩的灌木林地70%被破坏。经用网格法计算,山丹境内的祁连山灌木林被破坏的面积约10万亩,雪线上升,水资源减少,原来在4400米的高峰上是终年积雪,现在夏季冰消雪融,已看不到雪景。桃花湾的雪融水,1962年前可形成一股地表水,径流到小香沟甘河坝沿,80年代这股泉水流不出山口。1981年,为制止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中共山丹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大黄山林区开始全面封山育林。按照《山丹县大黄山边界清理与确定林权、地权协议书》,清理退耕还林地2000亩,从林区搬迁农户40户、198人。1983年起,地、县财政每年增拨护林经费2.88万元,解决护林和部分住山户燃料不足之困难。至1987年国家给大黄山林区投资封山育林经费17.9871万元,重点更新造林,在黄花台、黑沟梁新开挖宽2米,深1.5米的防护沟19公里,维修防护沟12公里。界内乔、灌相间的疏生林郁闭成林,每平方米有云杉幼苗5.6株,植被覆盖率已由30%左右恢复到40%—60%。林区内设置更新造林管护站2处,并同沿山地区4个乡划定了护林责任区,成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设置9个护林站,护林员由12人增加到22人,还聘任兼职护林员45名,制止了各种毁林行为。1988年,有林地比1976年二类资源清查时增加8010亩。
  三、植树造林
  民国时期,本县植树方法落后,树种也较单一,用材林主要为柳、榆、白杨,经济林只有杏、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在保护好现有森林的同时,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河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人民政府从我县灌溉林业的特点出发,提出了林跟水走,发展“省水型”林业,林业生产出现较好的势头。
  国营造林,城镇绿化 经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先后设起国营十里堡林场、机械林场、园艺场,国营造林保存面积1.0247万亩。城镇绿化,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重点绿化街道11条。1983年城区绿化领导小组成立后,机关、厂矿、学校驻地绿化,美化环境,绿化覆盖率达到13%,并建成15个高标准的绿化单位。昔日荒无人迹的四坝滩、列巴滩、山羊堡滩进行开发性生产经营,营造防护林7471.65亩。
  集体造林 1952年,土地改革以后,政府和农会发动农民在庄前屋后空隙地造林。1952年,实行公私合作造林,农民投劳力、畜力,树苗入股。至1954年合作造林416亩,群众育苗和委托育苗226亩。1955年,初级合作社集体造林。1956年营造青年林15处,青年杏树林3处,少年林4处,堤岸防护林3处。60年代,社队以林业队(组)为基础,兴办社队林场117处,至1988年经营面积1.2925万亩,其中有林地8757.9亩,造林保存株数162.2917万株。
  社员个人造林 1952年,农民零星植树12.28万株。1981年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原集体四旁植树,采取折价保本,找平分树到户的办法,对承包地、渠、路旁的林木,实行树跟地走,林权归己,允许继承,长期不变的政策。至1985年,全县涌现出造林专业户、重点户101户,其中人均造林千株以上的11户,500株以上的15户,有林面积达1709亩,总株数26.58万株。花寨子乡高家湖村社员刘希荣,从1984年开始,5年间在马营河滩造林3.65万株,保存3.1万株,绿化河滩100亩,栽植农田林网3000株,定植杏树200株,建起生物围栏200米,被甘肃省政府授于全省植树造林先进个人。
  绿化村建设 1987年花寨子乡城南村开始绿化村建设,重点造林466亩,植树14万株。1988年马营乡夹河村,花寨子乡高家湖村,位奇乡芦堡村,陈户乡孙营、山湾村,清泉乡郇庄、祁店村,东乐乡大寨村,霍城乡双湖村,李桥乡杨坝村三社进行绿化村建设,造林1373.2亩,其中农田林网939.7亩,小片造林211.1亩,经济林122.4亩,四旁植树2.3万株,庭院定植经济林2578株,绿化农田渠道334条,长44.8公里;绿化田间道路21条,长7.7公里。全县至1988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10%以上的村有城南村、高家湖村、祁店村、芦堡村、双桥村、清泉村、寺沟村、范营村、郑庄村、山湾村、郇庄村、花寨村。
  农田林网 70年代开始,在绿化荒山荒坡的同时,对风沙危害严重的67个村(受害面积43.97万亩),以山丹河、马营河、霍城河流域为重点,实行统一规划,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营造小网格、窄林带;没有形成条田的地带,随其地形地势,沿渠、路、地边营造防护林带。“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开始建设以来至1987年,全县营造防护林2.15万亩,实保存1.44万亩,封山育林育草41.3万亩。已有24个村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防护水地面积10万亩。农田林网建设改善了绿洲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使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明显增长。
  四、沙生植被封护
  县城以北,东至永昌水泉子,西至张掖老寺庙农场为荒漠区,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平衡失调。为保护沙生植被,1984年成立沙生植被管护站,设沙生植被封护区,在龙首山南麓、兰新铁路以北,东起东明火车站,西至野猫山,封护面积4.1万亩。三年时间完成投资8.2万元,封护区域内竖界碑95块,设标准样方6处,打柴、挖土基本禁止,植被得到恢复。
  第五节 果树栽培
  我县历史上只栽培杏、楸、海棠、葡萄,面积小,种类少,且分布零散,1949年全县经济林保存株数只有1208株。建国后,50年代引进苹果为主的果树,1979年在山羊堡滩建国营园艺场一处,至1988年已栽培苹果108亩,2441株;苹果梨1592亩,4.7841万株;杏2.8亩,120株;红枣1.2亩,32株,果品产量达到2.2万公斤。据1988年果树资源普查:全县成片果园340处,果树面积3227.2亩,总株数9.8479万株,其中苹果467.4亩,8393株,梨2090.7亩,7.2827万株,桃4亩,92株,杏659.7亩,1.6565万株,红枣1.2亩,55株,其它4.2亩,547株。庭院栽培果树2.796万株。品类有苹果、苹果梨、桃、杏、红枣、葡萄、楸、山楂、海棠等。全县果品产量达到21.131万斤。
  苹果 1954年开始从兰州、新疆、民乐、张掖引进国光、红星、红元帅、黄魁、赤阳、红玉、冬里蒙、秋里蒙、夏里蒙、黄元帅等10多个品种,主要分布在东乐、位奇、清泉、陈户乡,经栽培试种,黄魁、秋里蒙、红星、国光耐寒丰产,适宜栽植。
  梨 1970年从张掖引进麻梨、香水梨、楸子梨、杂梨,在东乐、清泉栽培3.9亩。1981年从民乐、张掖、泾川等地引进苹果梨、日面红、车头梨等品种,分布在山羊堡滩园艺场、十里堡林场、东乐、清泉、位奇、红寺湖、陈户乡。苹果梨适应性强,耐寒、耐旱、耐盐碱,均生长良好,且果心小,质地脆,汁多味甜,石细胞极少,已成为全县的优质经济林树种。
  杏:主要是地方品种,有六月黄、大黄杏、青皮杏、胭脂红、大扁头等。大黄杏、青皮杏果实味美,品质较好,主要分布在东乐、清泉、位奇、陈户、李桥、霍城乡。
  桃 1958年从临泽引进甘肃“胭脂桃”、“毛桃”两种,数量少,流胶严重,挂果稀少。
  李 有红李子,在位奇乡的暖泉,陈户乡的陈户、范营,清泉乡的城北村零星种植,果实风味甘美,有香气。
  葡萄 地方品种有紫葡萄。60年代从新疆引进红葡萄、玫瑰香,在东乐、城关镇、清泉乡皆宜种植。
  枣 1965年从新疆、临泽引进红枣5千株,定植后,管理粗放,存活甚少,后又从临泽引进小红枣,保存103株,大部分已开始挂果。
  海棠 在东乐、清泉、红寺湖、位奇、陈户乡零星种植。
  花椒 1981年位奇乡柳荫村农民王安泰试种植两株。1987年从泾川引进花椒苗在清泉、陈户乡试种,保存近百株,并已挂果。
  山楂 十里堡林场、城关镇、位奇等地种植。
  第六节 林木管护
  一、林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逐步完善了林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1950年6月14日,山丹县人民政府发出《严令禁止砍伐森林》的通知,7月26日山丹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定了《山丹县各界人民护林公约》,10月份为解决大黄山纠纷,召开了焉山区、新山区17人参加的代表会,选举成立大黄山林区护林委员会。除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由军马局设立护林队营护外,1951年建立大黄山林区寺沟护林站,1957年成立大黄山经营所。1957年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群众私有林木,由社适当作价,林权、收益归合作社,合作社栽植的归合作社所有,各乡代管财政所有成林,林权国家所有,委托当地合作社管护。机关、部队、团体造林,林权属国家所有。
  1962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划分林权的意见》,县上成立划分林权领导小组,抽调干部,深入社队,对全县国营、集体、个人林木登记造册,划清权属。同年11月9日,经甘肃省林业局批准,将大黄山林场所属长沟山灌木林3500亩,包给老军公社峡口大队经营。同年10月县人民政府将龙首山2000亩林木,承包给红寺湖公社经营管理。1964年9月24日成立龙首山天然林管护站。各乡成立护林委员会,村社、场成立了护林小组,全县有护林组织306个,设护林人员612人。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发布后,对全县山林全面踏山定界,清理登记,张榜公布,定权发证。共发放林权证2.1137万份,其中集体、机关4489份,社员个人1.6648万份。全县10个人民公社,103个大队,845个生产队,3个国营林场,130个社队林场,14个省地驻丹厂矿,80个县属单位,入林权证的成片林29.5587万亩,四旁植树182.8153万株,各类经济林1.09万株。自此,林业政策落实,山林权属稳定。
  1982年在全县开展林业“三定”工作的同时,推行承包责任制,给1.6969万户农户,划定“三荒地”,面积2.641万亩。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森林管护办法》,乡、村制定管理条约与护林公约,管理走向正规。1983年又给1.3万户农户增划“三荒地”1.2709万亩。1984年全县农民在“三荒地”上种树2870亩,占全县当年造林3671亩的78.2%。全县117个乡、村、社林场,折价转让的28个,以地养林的26个,以林养林的19个,付给报酬,专人管护的40个。自此,乱砍滥伐明显减少。
  二、病虫防治
  1984—1988年全县累计发生内蒙粉毛蚜、杨柳潜叶蛾、杨柳小卷蛾、天幕毛虫、云杉阿扁叶蜂等虫害面积14.2万亩,其中:成灾面积达4.5万亩,感虫株率85%。发生杨树腐烂病,梨黑胫病面积0.68万亩,感病株率76—81%,成灾面积0.26万亩。县乡采取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办法,5年内投入资金1.2万元,防治面积达到6.3万亩(次)。大黄山水源涵养林区云杉阿扁叶蜂,1983年危害面积350亩,1987年扩大到7000亩,1988年实地核查,达9468亩,同时松梢螟危害面积1290亩。省、地、县三级已拨出专项资金,制定方案,着手防治。
  三、林木采伐
  60年代初,县人民委员会对森林采伐作出规定:国营造林及原水源森林,采伐由专区批准,县属任何机关无权采伐。凡机关、厂矿、学校、部队造林及其他公共林木,一律由采伐单位作出计划,报县批准。生产大队采伐林木,报公社批准。社员采伐林木,报生产队批准。栽植在公路、铁路两侧的树木和水利部门栽植的干、支渠两侧的树木以15年至20年为一个轮伐期,进行适当间伐,斗农渠、田间道路的树木,待成椽材、檩材后,方可间伐或轮伐。集体年采伐量15立方米以下,由公社审批,15—30立方米由县林业局审批,30立方米以上者报县政府审批,防风固沙林严禁采伐。1985年又规定,凡采伐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森林和林木及个人自有山上的林木,都应申请采伐许可证,由县林业局核发。下达全县年采伐数额指标754立方米,对批准采伐的林木,按材积价值上交10—15%的育林基金。
  四、森林防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保护森林资源列为全县林业建设之重点,先后建立、健全了护林防火组织,1956年8月成立大黄山林区护林防火委员会,由主管林业的副县长担任主任委员,全林区成立了10个护林防火小组。1965年3月20日县人民政府抽调干部,深入林区社队,开展爱林、护林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沿山地区的社队建立了分片包干护林防火责任制,林区群众订立了护林公约。1984年建立了大黄山林区公安派出所,配备干警3人,巡护瞭望,维护林区治安,保护林区安全。1986年5月2日山丹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987年11月,指挥部制定《山丹县森林扑火应急方案》,成立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下设8个扑救分队,21个小队,由722人组成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筹集资金,改善林区防火条件,增强控制火灾能力。至1988年,全县设立联防委员会1个,在大黄山、龙首山设护林站11个,专职护林员30人,兼职护林员42人。沿山地区的陈户、大马营、花寨子、老军乡设护林防火联防领导小组4个、所属18个村,设护林防火联防小组18个。在林区建立瞭望台1座,设置电台1台,配备灭火机具139台(件),其中风力灭火机5台,巡护、运输和灭火机动车1辆,摩托车1辆。
  五、野生动物保护
  境内属于国家重点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
  兽类:雪豹(艾叶豹)、普氏原羚(滩黄羊)。
  鸟类:黑鹳、玉带海雕(黑鹰)、白尾海雕(黄嘴雕)、斑尾榛鸡(柳鸡)。
  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
  兽类:豺(豺狼)、马熊(瞎熊)、马鹿(獐子、香子)、白臀鹿(青鹿)、黄羊、藏原羚(山黄羊)、岩羊(石羊、青羊)。
  鸟类:鸢(老鹰)、苍鹰(黄鹰)、雀鹰(鹞子)、草原雕(大花儿雕)、藏雪鸡(淡腹雪鸡)、暗腹雪鸡(高山雪鸡)、蓝马鸡(松鸡)、雕鸮(大猫头鹰)。
  为了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在大黄山、龙首山分别成立了自然保护管理站。
  第七节调查规划
  一、 森林资源调查 根据全国林业调查会议在“四五”期内完成一次全国 森林资源及宜林荒山荒地清查的要求,1974年9月至1975年7月,县成立调查 领导小组,组织15人的专业调查队伍,采用数理统计为基础的抽样调查和实测 勾绘的办法,针对全县森林分布特卒、林业生产情况,提供了《山丹县森林资 源清查报告》。
  二、 林业区划1983年在清查全县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等自然资源和 森林生态系统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林业区划,提出了《山丹县林业资源调查和 区划报告》。按各地区林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特点划分为北部荒漠封滩育林育草 区,平川农田防护林网用材林区、沿山地区水土保持薪炭林区、大黄山水源涵 养林区、马营滩草原护牧林区、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区。
  三、 “三北”防护林体系规划1984年成立规划办公室,组成林业规划队, 对全县“三北”二期工程建设进行全面调查规划,提出山丹县《“三北”防护 林体系建设第二期工程规划设计报告》。从我县干旱缺水、立地条件差的特点出 发,提出了 “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充分发挥优势,认 真推行草、灌、乔,带、片、网,多林种”建设林业的指导思想。
  四、 森林病虫害普查1981年8月全区森林病虫害普查队在我县10个社 办林场、两个国营林场、一个苗圃、一个天然林护林站,设路线调查点55个, 地下害虫调查坑7个,调查面积20175亩。其中病虫为害面积1. 7327万亩,占 调查面积的85.88%,为害轻微的1-0085万亩,占被害面积的58.2%,为害中 等的4499亩,占被害面积的25.97%,为害严重的2743亩,占被害面积的 15. 83%。
  第八节技术推广
  一、引进林木品种 50年代引进蔷薇科,苹果属:红玉、红星、青香蕉、黄 香蕉、黄魁、红元帅、黄元帅、赤阳、秋里蒙。桃属:甘肃胭脂桃、毛桃。
  60年代引进杨柳科,杨属:二白杨、新疆杨、北京杨、中林十号、群众杨。 柳属:新疆大叶柳、龙爪柳。葡萄科,葡萄属:红葡萄、马奶子、玫瑰香。鼠 李科,枣属:红枣。
  70年代引进蔷薇科,梨属:麻梨、香水梨、苹果梨、车头梨、日面红。80年代引进松科:油松、华北落叶松。豆科:洋槐、国槐。柏科:侧柏、圆柏。槭树科:复叶槭。榆树科:白榆。木犀科:大叶白蜡、小叶白蜡。
  这些林木品种丰富了全县树种资源,调整了林种结构。
  二、杨树地膜育苗 1985年国营十里堡林场采用地膜覆盖扦插中林十号、新疆杨育苗2亩,比普通育苗节约费用15.75元/亩,提前一年出圃,可节约经费50.32元。1986年后在国营林场、苗圃全面推广地膜育苗。1988年国营城北苗圃、机械林场杨树地膜育苗调查:当年生长高1.75米,根茎粗1.3厘米,亩保苗7500株以上。
  三、化学药剂除草 1986年在国营林场、苗圃推广草甘磷防除杂草,对灭除一两年生和多年生的乔本科、莎草科、阔叶杂草、蕨类和灌木表现出良好的防除效果,对以阔叶杂草为优势的果园、苗圃,每亩用10%草甘磷水剂750克至1000克加水30至50公斤;以多年生深根杂草为主的果园,每亩施用10%草甘磷水剂2000至2500克,加水30至50公斤,效果较好。喷药时要定向喷洒,将药液喷洒在杂草茎叶上,药液不能洒在树冠和树木萌芽分枝条上,否则会传递到母株,引起药害。
  四、普及林业科技知识 为适应全县林地类别,各种林地的立地条件,造林季节,幼林抚育,播种,育苗,林业局编写了《造林、育苗实施技术作业规程》、《果树栽培与管理》,从1981年后,对林业工人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农村举办林业科技培训班,普及林业科技知识。
  五、新法栽培 50年代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变栽培技术,重视开沟整地。成片造林的沟、坡先挖水平沟和鱼鳞坑;荒地造林大穴栽植;道路造林,先开沟,再挖穴,后栽植。并普遍推广了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有主次多林种配置;林带、林网成片林相结合,有机联系,合理布局;乔木、灌木树种相结合,做到适地适树。经济林栽培采取树苗根部蘸泥浆栽植法,成活率较高。嫁接过去称“拧咀子”,只在杏、桃果树间互相换种,1969—1973年先后从武威引进苹果砧木“倒挂珍珠”,从新疆引进“野苹果”,后又从张掖引进梨砧木“杜梨”。这些品种,抗旱耐碱,适应性强,是理想的乔化砧木。为了提高果树品种的抗寒力,减少果树树干的病害,促使幼苗提前结果和早期丰产,加速优良品种的改良,延长结果年龄,全县部分地区推广砧木建园或高接栽培,用优良母株上的当年生长条作接穗。春季砧木萌芽时(一般4月中旬为宜),将新采的接穗进行切接、皮下插接。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进行芽接。
  六、青海云杉、华北落叶松育苗 青海云杉(1968年)、华北落叶松(1979年)育苗在大黄山林场已试验成功。青海云杉在播种前一星期亩用1.5—2公斤赛力散混合六六六粉进行土壤消毒,播种前云杉种子用40℃温水浸种24小时,落叶松用40℃—45℃温水100斤加拌硫酸亚铁溶水浸种20—30分钟时间。浸种后,待种子稍阴干,用细沙拌种催芽,催芽期每天搅拌一次,并洒水,待种子50%裂咀后,立即播种。播种以开沟条播为主,播幅5—6公分,覆土厚度0.2公分左右。为保持土壤温度,每天坚持洒水,待幼苗出土,及时遮荫。幼苗在越冬前灌好冬水,再用胡麻草等覆盖物进行覆盖,以防幼苗受冻。
  第五章 牧业
  第一节 机构
  民国时期,无管理民间牧业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设科兼管畜牧业生产,1956年,农业科分管畜牧。1958年,设农林牧局,1968年设农牧站,1971年改为农业局,1980年设畜牧局。
  1952年,县、区、乡成立保畜委员会,配专职干部领导牧业生产。1955年建立县畜牧兽医站,1956年东乐、新河、霍城、城关办起4个公私联营兽医所。1958年以后,10个农村人民公社建立兽医站。1975年建立山丹县卡拉库尔种羊场。1982年设草原站和金钟种羊公司。1983年建种草养畜公司。
  至1988年,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人员8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31人,集体55人,有高级畜牧师1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师、兽医师各4人,行政村或个体兽医所14个,农村兽医14人,防疫员17人。
  第二节 畜牧业生产
  一、历代畜牧业概况
  境内草原广、宜畜牧,历代多牧养官马于大草滩,隋、唐、明、清,规模尤大。史略见第二十一编《山丹军马场》。
  西汉时由于移民实边及东西交通的开辟,民间禽畜品种,较前增加,从嘉峪关出土的魏墓壁画杀猪图和东晋石猪,证明河西养猪的历史当在1700多年以上。
  唐末于边境设市马场,与羌、突厥诸族进行茶马互市,山丹马匹得以选优孳牧。
  元代,“括诸路马”规定所有色目人(除汉、蒙之外的少数民族)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马匹全部归公,隐瞒互市者犯法,故民间多不养马。
  明初,诏令民间养马,境内马匹日渐蕃息。
  清初,总兵官张勇于洪水开市,与青海蒙、藏等族通商,进行茶马交易。境内政局相对稳定,畜牧业发展较快。
  民国时期,1943年全县养马2882匹,骡440匹,牛1.5万头,驴1.074万头,骆驼1850峰,绵羊16万只,山羊1.6万只,猪3000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畜牧业的发展
  1949年,全县养马2003匹,牛1.431万头,驴5038头,骡251匹,驼881峰,羊5.9909万只,生猪3018口。
  1950年,中国共产党对畜牧业实行“大力保护、普遍发展”,“牧工牧主两利”和轻税、免税等政策。1952年又提出“发展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的繁殖方针。1953年,全县发放保畜贷款5800万元(合今人民币5800元)。1955年,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各项政策调动了农牧民的积极性,重视建设圈棚,科学喂养,选种选配。是年,全县共有大家畜3.7826万头(匹),羊15.1308万只,猪7622口,畜牧业产值137.25万元。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大跃进”,过分集中经营,随意平调,限制私人养畜,加之三年自然灾害,畜牧业生产遭受了一次大的挫折。1962年,全县有大家畜1.7002万头(匹),羊9.7037万只。1969年,有大家畜2.9982万头(匹),羊11.8737万只,猪8053口。历来养畜多的老军乡1978年人均有畜4.7个羊单位,比1949年少7.23个羊单位。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清除“左”的影响,调整大农业结构,坚持“以农为主,农牧并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道路,畜牧业逐步恢复。
  红寺湖乡有草原36万亩,1982年县人民政府确定为牧业公社,1988年有大家畜884头匹,羊只7663只,比1982年分别增长17%和7%。畜牧业总产值50.57万元,牧业收入41.35万元,比种植业多收入29.73万元。
  老军乡有草原60万亩,适宜牧养牛羊。1982年以后积极发展羊只生产。1983年人均有大家畜0.47头(匹),羊只存栏3.2106万只,比1982年的2.3762万只,增长35%,人均有羊4.5只,牧业收入197.55万元。比种植业多收入28.89万元,畜牧业总产值208.9万元。
  位奇乡的新开等23个大队亦调整为半农半牧队。
  同时取消了限养限宰的禁令,恢复牲畜和肉品交易市场,鼓励农民多养畜,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全县大量出现养殖专业户、重点户,从而促进了畜牧业的稳步发展。1988年,全县有大家畜4.2414万头(匹),羊22.765万只,生猪2.4645万口,鸡19.97万只,畜牧业总产值950.47万元。
  各类牲畜发展概况
  黄牛为河西黄牛,属蒙古牛种,是主要役畜之一。1949年全县养牛1.431万头,1955年发展到2.2658万头。1978年以后。农村机动农具增多,养牛数量逐年下降,1988年牛存栏8127头,仅为1955年的1/3强。
  牦毛 山丹牦牛是青藏牦牛的一个地方类群,适应海拔25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宜驮运,供肉食。1988年全县饲养2101头,并由河北农大教授在老军乡于60头耗牛体内试种牛黄。
  犏牛 由牦牛和黄牛杂交而成。我县犏牛有两种,公黄牛和母牦牛杂交所生的称犏牛,公牦牛和母黄牛杂交所生的称假犏牛。抗病力强,耐寒冷劳苦,役用能力强。1988年全县饲养77头。
  黑白花奶牛 1981年开始喂养,由于青饲料来源不足,几经停顿。1988年仅在清泉乡、四坝农场饲养6头,年产鲜奶12吨。
  马 为河西马,是浩门马同一类型下的地方品种,挽驮均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鼓励农民大量饲养耕畜,1955年全县养马3851匹。1982年以后,马匹发展有所控制,1988年为8358匹。
  骡 县内有马骡和驴骡两种,马骡挽力与马基本相当,但消耗草料较少,且有较强的持久力。1988年全县饲养640匹。
  驴骡 发育快,耐粗饲,性情温顺,抗病力强,使役良好。1988年底共饲养驴骡701头。
  驴 山丹驴是一个遗传性稳定的古老品种,使役广泛,群众称“八面风”。1949年全县养驴5038头,1978年为1.4372万头,1988年达1.7729万头。
  骆驼 本县骆驼属蒙古系统,体型和生产性能与阿拉善驼基本相同,耐寒暑,忍饥渴,主要分布在红寺湖、清泉,东乐次之,终年放牧。1949年养驼881峰,随着草场载畜量增大,现代交通的发展,骆驼逐渐减少,1988年养驼487峰。
  羊只 1949年全县养羊5.9909万只,1956年发展到12.4867万只,1960年因度荒,大量宰杀,1961年下降到9.4496万只,1963年开始回升。1979年后,畜产品相继开放,出现养羊热,养羊500只以上的有12户。红寺湖乡、老军乡羊只发展尤快。1988年全县有羊22.765万只,为1949年的3.8倍。产毛29.85万公斤,山羊绒4.5万公斤。境内羊种有四类:
  蒙古羊 又称“伏羊”,春秋剪毛各一次,每只平均产毛1.31公斤,成年羊平均屠宰率为42—48%。生产性能低,年产一次羔,无特殊经济价值,从未开展过系统的本品种选育工作。
  山羊 饲草料消耗较少,能采食其他牲畜不能利用的牧草。1988年饲养3.0426万只,大部分在荒漠和半荒漠草场上繁殖放牧,每只年均产绒0.15—0.2公斤。
  藏羊 主要分布在马营、霍城等地的沿山区,数量较少,约占总羊数的0.3%。由于产地海拔高,气候冷,枯草期长,终年放牧,管理粗放,因而具有体质结实,强悍机警,忍饥耐寒,适应力强等优良特性。
  卡拉库尔羊 产于苏联中亚细亚荒漠、半荒漠地区,是一个专产羔皮的品种。成年公羊平均体重60公斤,母羊45公斤,产羔率一般为105—110%。羔羊出生后3—7天内宰杀剥皮,毛卷曲,光泽好,裘面美观。1975年从新疆农八师引进300只,1985年发展到2500只,并给高台、临泽、岷县、漳县、康乐、临潭等县提供种羊200余只。此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羔皮滞销,而黑羊毛用途有限,价格偏低,到1988年只控制保留原种1000只。
  猪 山丹猪原是河西猪种的一个地方类群,有大、小两种类型。大型猪主要分布在沿山区,身驱呈矩型,体格较大,皮厚多皱褶,俗称“大马猪”,至60年代初绝迹。小型猪分布在平川区,体型较小,结构紧凑,皮薄,骨细,适宜用作杂交母本。
  民国时期,养猪农户不多,1949年为3018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产量不断提高,生猪饲养量持续上升,1957年达到9425头,1962年锐减至2060头。后执行“私养公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供奖售饲料,落实饲料地,促进了养猪事业的发展。1968年后,忽视私人养猪,饲养量徘徊不前,1975年养猪1.7831万头,1977年以后养猪数量有所回升。1981年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养猪重点户、专业户达64户,1988年养猪2.4645万头,产肉1485吨。
  第三节 草原建设及饲草料生产
  一、草场类型
  山丹县天然草原面积365.83万亩,根据地势气候,植物群落和生态条件差异,归纳成6个类型。1、荒漠草场类。面积136.2万亩,主要生长小半灌木和葱属植物,平均亩产干草45公斤,载畜量平均15.47亩一个羊单位。2、荒漠化草场。面积105.7万亩,主要生长珍珠,其次为驴驴蒿和短花针茅,平均亩产干草57.75公斤,载畜量7.75亩一个羊单位。3、草原草场。面积75.3万亩,主要生长禾草的针茅,伴生有豆科锦鸡儿属的灌木,平均亩产干草22.75公斤,载畜量23.3亩一个羊单位。4.草甸草场。面积13.4万亩,主要生长莎草科的蒿草和丛生禾草,共同构成群落优势种,平均亩产干草35.5公斤,载畜量14.06亩一个羊单位。5、高山灌丛草甸。面积3万亩,生长莎草和蓼科植物,平均亩产干草29公斤,载畜量15.7亩一个羊单位。6、高山草甸。面积31.9万亩,植物以莎草科为主,载畜量30亩一个羊单位。
  全县草原饲用植物共25科,114种,有毒植物主要有乌头,白屈茅、苦马豆、天仙子、醉马草等。
  二、草场退化
  龙首山山前冲积平原,山羊堡滩,石岗墩滩,马头山一带土壤表皮多石块、砾石、粗沙,为沙化草场,退化严重,植被稀疏。马莲井以西,野猫山以东,兰新铁路以北的平原和丘陵为退化草场,植被覆盖度显著下降,地表有轻微的剥蚀和风蚀现象。大小柳沟、绣花庙、长沟、龙首山北侧,放牧过重,为草场退化的初期阶段,植被盖度变化不大,但植被高度由30厘米下降到15厘米,牧草产量减少,地表常留有牲畜严重践踏的痕迹。
  三、缺水草场
  由于地下水的排泄量和补给量不平衡,造成地下水源分布不均,致使北山及北部边界草场,地下水源贫乏。现阶段这类草场共有土井70眼,多集中在中心草场上,而且40%塌陷,有10%的干涸,30%不适宜长期利用。新开坝山、红羊圈河、锯条山、独峰顶、大青羊、大扎子、绣花庙、花草滩、柳沟掌等地草场,缺水最为严重,总面积76万亩,主要靠雨季和积雪解决饮水问题。1985年以来,在草原打井15眼,设管道8公里,在东明、红石泉、马莲井、独峰顶修供水房4处,引铁路水供人畜饮用,建牧工宿舍、固定羊舍各3处。
  四、草原的保护和利用
  山丹县多数乡、村,历来都是各占一方,随草放牧,缺乏科学的划区轮牧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视草原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县设草原管理站,并在独峰、直沟、中水沟设管护站,负责草原管理。主要贯彻《草原法》,制止混牧、抢牧和越界放牧,安排两季草场,划区轮牧,保护草原植被。1982年—1988年草原围栏1.5万亩,25度以上的山坡地4万多亩,全部退耕还牧。
  草原灭鼠。草原主要鼠类有三趾跳鼠、五趾跳鼠,长爪沙鼠,阿拉善黄鼠、鼠兔、子午沙鼠、灰仓鼠、黑线姬鼠、黄鼠、小家鼠、旱獭、鼢鼠、田鼠、狭颅鼠兔、草兔等16种。近期每年用磷化锌等药物灭鼠31万亩,1988年在红石泉、东接马莲井一带又设置鹰杆60个,控制面积2.4万亩,灭鼠的效果正在观察之中。
  防治蜣螂(屎尕牛)。1986—1987年发现蜣螂危害草原,面积达147.9万亩。凡是生长驴驴蒿的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最多每平方米7只,牧草损失93—100%。喷洒40%乐果剂,防治效果达84.4—92.9%。
  防治阔颈萤叶甲虫。20世纪70年代在马莲井、青羊口滩一带零星发生阔颈萤叶甲虫害,1988年蔓延至卡拉库尔羊场,危害面积共达14万亩,用甲基异酸磷药剂灭虫,效果70%。
  1982年至1988年,全县草原建设国家投资24.7万元。五、饲草料生产
  本县饲草资源较为丰富,有农作物的秸秆、叶蔓和山、滩野生植物。现有草场均年产干草3.066亿斤,可供28.3万个羊单位采食。粗饲料有麦秸、麦衣、豆秸、谷草、洋芋蔓、胡麻衣等,年产量为5691万公斤,其中供饲用的秸秆约3856万公斤。
  动物饲料主要为禽畜内脏4万公斤,骨9万公斤,血1万公斤。
  青贮干草有苜蓿、箭舌豌豆、草木栖、毛苕子等。1981年又引进披碱草、老芒麦、沙打旺等优良牧草,在红寺湖乡、清泉乡的部分村社种植。1982年县草原站调查,苜蓿亩产干草515.66公斤,箭舌豌豆亩产籽实100公斤,干草225公斤,谷子亩产干草300公斤,老芒麦、披碱草亩产干草225公斤,沙打旺亩产干草400公斤。1982—1987年,累计种草73.74万亩。1988年种草面积2.9万亩,全年共产青干草224.6万公斤。
  饲料。本县畜禽饲料主要为青稞、豌豆、粮油加工副产品等。每年储留粮食饲料500万公斤左右,占粮食总产的9.5%,每头大家畜平均留料133公斤。
  饲料加工能力。全县1988年有饲料粉碎机193台,加工精料3655吨,其中配合饲料1355吨。
  第四节 畜种改良
  黄牛1958年开始在陈户、城北、位奇等乡设立黄牛改良人工授精站5处,用秦川牛改良本地黄牛,尔后从东北、陕西、陇东等地引进三合、秦川、旱胜种公牛13头。1981年,采用西门塔尔牛冻精改良母牛,1987年统计,成活杂种牛1152头,占黄牛总数13%。乳肉役兼用西黄杂种牛犊初生重达20公斤,发育良好,体高、体长均有提高。
  马1958年,在霍城、陈户乡建立人工授精站,引进小型阿尔登、弗拉吉米尔、卡拉巴依、顿河种公马10匹,改良当地马匹,产杂种马338匹。1975年,因母马少,技术力量薄弱,终归停顿。1961年,山丹军马场组织院校、科研、生产三方人员,经过20余年选优改良,育成我国第一个军马新品种——山丹马。
  绵羊 1944年培黎学校曾引进土根保山羊30只,高加索细毛羊4只,考力代种公羊8只,在川口试验改良当地土种羊。1952年后,各乡陆续引进种公羊1100只,推广绵羊人工授精改良工作。主要以新疆细毛羊、高加索细毛羊,与土种绵羊进行级进杂交。60年代后期,改良工作时紧时松,杂种数量时增时减。1983年—1988年,种羊公司、种草养畜公司和百万细毛羊选育课题领导小组,共投资100多万元,引进甘肃高山细毛羊400只,重点投放老军、陈户、位奇、马营等乡的重点村、社、户,选配改良。至1988年,全县杂种羊和细毛羊发展到3.1455万只,占绵羊总数15.44%。
  猪 1957年引进盘克、约克、苏大白、长白、内江猪等。1986年引进美国瘦肉型种猪杜洛克2头,汉普夏6头,改良本地猪种。收购活猪平均重1976年为63.5公斤,1982年增加到79公斤。
  第五节 疫病防治
  1955年,霍城、马营、花寨等地曾发生口蹄疫,死亡72头。1958年全县开展马鼻疽检疫,先后检出病畜321匹,占当时马骡总数的3.15%。1976年冬至次年春,绵羊因乏弱和寄生虫大量孳生,死亡4万余只。1977年,大黄山林场的750只羊中有450只发生羊快疫,全部死亡。1978年初,霍城、马营等乡的18个大队,养牛616头,口蹄疫发病413头,死亡4头;羊1432只,发病466只,死亡16只;猪441口,发病139口,死亡13口,传染来源不详,病毒经兰州兽医研究所检验为乙型。是年畜牧站畜禽疫病普查资料记载,全县曾发生过畜禽传染病30种(共同性的传染病6种,猪病8种,牛羊传染病7种,马属动物传染病4种,鸡传染病5种),中毒病8种,主要普通病21种。以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和“因病设防”的原则,建立健全畜禽检疫制度,采取防、检、诊治的综合措施,坚持搞好春秋季防疫灭病和驱虫工作。1988年共完成羊只驱虫、猪兔防疫共35.2912万头只(次),平均注射密度75.25%,鸡I系点鼻11.21万只。
  目前基本控制的传染病有猪瘟、炭疽、马鼻疽、马胸疫、猪肺疫、口蹄疫、羊痘等28种。
  1982年检出囊虫猪273口,检出率为2.9%,其中从张掖、高台、民乐、临泽调入1044口,检出囊虫病72口,检出率为6.89%,本地猪检出率为2.42%。
  鸡球虫病是1982年从省牧校调雏鸡时带入山丹的,养鸡专业户发病50只,死亡48只。现用新药“克球粉”防治,疗效显著,基本控制。
  第六节 其他养殖业
  养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禽饲养发展迅速,1957年首批从西北兽医学院引进良种罗道红蛋100枚,尔后引进来航鸡、白洛克、九斤黄。1978年全县养鸡7800只。1982年从兰州引进星杂二八八和京白良种鸡蛋500枚,重点投放给养鸡专业户饲养繁殖。1983年,饲养量创历史最高纪录,达21万只,比1982年的7.9万只,增长166.3%。1985年后饲料价格上涨,影响养鸡,1988年养鸡19.97万只。
  养蜂
  山丹蜜源丰富,有油菜、荞麦、豆花、苜蓿、野花、沙枣等20多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营、霍城等乡始有少数农户零星养蜂1—2箱,常年固定在自家门前屋后,自生自灭。1970年,山丹县良种场及霍城、马营、陈户、老军等乡的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先后建立蜂场,并引入“意大利”良种蜂。1975年养蜂187箱,开始在云南、陕西、四川、陇南等地追花放养,蜂蜜产量上升到10.44万斤。县内油料种植面积逐年扩大,蜜源丰富,浙江、四川、河南、陕西等省每年来本县放蜂的蜂场蜂群有数百家,蜂子高达万箱以上。
  1988年山丹全县养蜂户16家,养蜂1442箱,蜂蜜产量22.83吨,收购蜂蜜(包括外地)410吨。
  养鱼
  历史上山丹无养鱼习惯,1958年首次从武汉引进鲤鱼、鲫鱼、草鱼、鳙鱼、鲢鱼等20万尾苗,投放祁店水库饲养繁殖。1977年以后又从江苏、浙江、武昌等地每年引进鱼苗数十万尾,仅1981年引进68万尾,由于缺乏养鱼技术,管理不善,成活率仅有1%。1985年改为春季进苗、引进3—4寸鱼苗,成活率提高到70%以上。1988年,山丹县有祁家店水库和4家养鱼专业户,养殖水面500余亩,养鱼25万尾,年产鲜鱼2250公斤。
  第六章 水利
  山丹是“弱水”之源,赖祁连山、大黄山(又名焉支山)积雪融化之水资灌农田。汉武帝开置河西四郡后,为开发河西首重水利。由此,历代多致力于水利,明、清时期尤盛。
  明代兴办屯垦,实行“屯田制”,农田水利得以恢复和发展。弘治十三年(1500年),都御史刘璋命卫都指挥武振(山丹县人)集夫挑浚白石崖渠;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巡抚杨博檄文副使石永重修暖泉、寺沟渠,翌年又复修白石崖渠;万历时总兵王允中击海寇于分水岭,疏通白石崖渠。据清顺治《甘镇志·地理志·水利》载:明时山丹(指现在区域,下同)有渠10道,灌田9.4243万亩。
  清代农田水利在明代开发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全县形成五坝灌溉系统。清道光《山丹县志·水利志》载:“其坝分为五,曰草湖渠分13坝;曰暖泉渠分五闸;曰东中渠兼东山、西山等九渠;曰童子渠兼无虞,义得第五渠;曰慕化渠兼大小慕化四渠,支分派别,可以资合邑之灌溉焉。”道光年间,草湖渠头坝泉千涸,移粮红寺湖,清时山丹县有渠14道灌田11.42万亩。
  民国时期,多沿用清代渠道。童子、慕化渠划归民乐县,白石崖渠淤塞被废。草湖、暖泉、东中渠所属各坝,多为土渠,无固定引水设施,顺河筑坝或置闸引水,有的渠路不分,冲刷渗漏严重。民国27年《甘肃合作》15期载马如凤《山丹农村概况及注意事项》云:“现有耕地系用12道渠来灌溉,而以民贫失于修浚……”至1949年,境内渠道有:草湖渠分7坝,东乐渠分12坝,暖泉渠分上三坝,下五闸及寺沟、流水口渠,东中渠分13坝。有效灌溉面积15.4万亩,占耕地面积32.9%,保灌面积4.7万亩,占耕地面积10%,人均占有0.7亩,粮食总产980万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蓄、引、提并举,三水(山水、泉水、井水)齐抓的方针和民办公助的原则,至1988年,国家总投资4793.9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93.65万元,投工4176万个工日,完成总工程量4754万立方米,兴建水库6库,塘坝10座,整治干、支渠100条,全长699.44公里,其中衬砌594.45公里。建起永久性建筑物2687座。修建斗、农渠3752条,总长2244.1公里。打井333眼(配套324眼),建成小提灌站7处,截引工程7处。全县以调蓄为主的中、小型水库和输水渠道骨干工程初具规模,历史遗留的土渠旧貌得以改观,灌溉系统基本形成。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30.24万亩,占耕地面积51.25%,保灌面积21.6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6.69%。人均占有1.6亩。是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624.9万公斤,其中水地产粮5807.47万公斤,占总产的87.6%。
  第一节 机构
  明代,卫设“屯官”兼理水利。
  清初,卫置“屯政厅”,后改设“工房”,掌管河道、水利,渠设“水利老人”管水。
  民国时期,政府建设科兼管水利,渠(坝)设“渠长”、“差甲”管水。民国6年,张全贞等撰写的《暖泉水利·董事篇》云:“治水旧有水利老人,此后裁革,渠长、总甲实分其事董治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旧制,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1949年,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兼管水利,区、乡设水利委员会,坝(渠)由群众推选水利员管水,村设灌溉小组。1953年成立“山丹县水利灌溉管理委员会”及山丹河、马营河、东西山坝3个分会,专管水利,撤销区、乡水利委员会。1956年县政府增设水利科,撤销“县水利灌溉管理委员会”及其分会,设山丹河、马营河(包括东西山坝)水利管理所,是基层水利专管组织和业务执行机关,受县水利科领导。灌区设渠系委员会,坝置专职水利员,社有浇水小组,1957年增设霍城河水利管理所。1958年县水利科改称水利局,年底易名水林部,1959年又改称水林局。1961年增设寺沟河水利管理所(由马营河水管所分出),祁家店水库管理所(由山丹河水管所分出)。1964年恢复水利局,1968年又改为水利林业建设站,1970年设水利电力局,管理全县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农田灌溉及抗旱防汛等工作。内设人秘、计财、工程、水管、农电5股,同年成立“山丹县机械打井队”,隶属水电局。1976年增设老军水利管理所(由寺沟河水管所分出)。1979年马营河水管所改为马营河水利管理处。1981年山丹河、祁家店水库管理所合并,改设为祁家店水利管理处。1982年成立“山丹县水资源管理站”,1986年改称“山丹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理日常业务。灌区由受益乡、村领导组成灌区委员会,所(站)设渠系委员会。村置斗长,社有灌水小组,均为群众民主管水组织。1988年,水利电力局共有干部66人,工人201人(内有水管工34人)。其中水利工程技术人员47人(工程师8人,助理工程师25人,技术员14人),设有水利学会。
  水电局下属单位有:
  祁家店水利管理处 设在祁家店水库,主管祁家店灌区,辖东乐、清泉、红寺湖乡、张掖市碱滩乡架子墩村及国营张掖农场8站。灌溉面积7.22万亩,配水面积6.62万亩。古有南草湖、西草湖、东乐渠共分19坝,为山丹河流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上游有独立引水土渠,改建衬砌为6条干渠,后因泉水减少或干涸,自流灌区变为井灌区。现仅五、六坝有小量河水与井水混灌外,其余各坝皆引井水灌地。下游祁家店水库建成后,废旧渠,新建干渠3条。灌区内有中型水库1座,塘坝7座,小提灌站6处,机井211眼,干渠9条,支渠11条,斗、农渠583条,人畜饮水管道工程10处。下设山丹河管理站、总干渠管理站,水泥预制厂及商店,有水管职工43人。
  马营河水利管理处 设于李桥水库,主管马营河灌区,辖大马营、花寨子、陈户、位奇乡、李桥乡高庙村、杨坝村各一个社,清泉乡的北滩村、南湖村、山丹军马二场、国营山丹农场、十里堡林场。灌溉面积11.64万亩,配水面积10.31万亩。古有白石崖、塌岸、大黄山坝、暖泉诸渠,为马营河流域。1956年,始称马营河。新建白石崖引水渠2条,上三坝改建为支渠,李桥水库建成后将暖五闸合并新建干渠3条。灌区内有中型水库1座,塘坝1座,干渠6条,支渠22条,斗、农渠1804条,机井84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4处。下设白石崖护渠队、李桥水库管理所、东干渠管理站、西干渠管理站、水电站、榨油厂、农场、商店,有水管职工87人。
  霍城河水利管理所 设在霍城乡双湖村,主管霍城河灌区,辖霍城、李桥乡及位奇乡侯家山、新开村。灌溉面积7.66万亩,配水面积7.11万亩。古有东山、西山、白家、新开、红岩、王村、东达达、西达达、黄马、黄马圈、三坝、大独坝及盛家沟诸渠,为霍城河流域。1957年始名霍城河。原有旧渠均经改建衬砌。灌区内有干渠16条、支渠11条,斗、农渠1046条,机井12眼,塘坝2座。下设后稍沟护渠队、商店,有水管职工32人。
  寺沟河水利管理所 设在寺沟水库,主管寺沟河灌区,辖花寨子乡上河、中河、下河村及陈户乡寺沟、陈户、张庄、周坑、范营、崖头村。灌溉面积2.15万亩,配水面积0.92万亩,古称寺沟渠,为寺沟河流域。1958年,建寺沟水库。1971年,建三十六道沟水库,废旧渠,新建渠系。灌区内有小型水库2座,干渠2条、支渠8条,斗、农渠133条,机井7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1处,有水管职工12人。
  老军水利管理所设 在流水口水库,主管老军灌区,辖老军乡,灌溉面积1.75万亩,配水面积0.67万亩。古有卫厅木沟等渠。1971年,建流水口水库,次年建瓷窑口水库,原有干渠均经改建衬砌。灌区内有小型水库2座,干渠3条,支渠12条,斗、农渠186条,机井19眼,人畜饮水管道工程2处,有水管职工8人。
  山丹县机械打井队 设在县城北。至1988年固定资产达29.4万元,有SPT300型钻机2台,钻车1辆,汽车3辆,压风机1台,还有电焊机、车床(钻床)等设备,有职工50人。
  第二节 兴修水利
  1950年驻山丹人民解放军三军十九团,帮助农民修复山丹河头坝渠。1956年至1957年,县长苑福领导建成白石崖引水渠及祁家店水库工程,由此,修建库、塘,衬砌渠道,打井提灌,较大规模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58年县委成立水利建设指挥部,组织“大兵团”作战,掀起兴修水利的新高潮,但因忽视质量,片面追求数量,影响一些工程效益。再加大批劳力调去大炼钢铁,又遇生活困难时期,许多工程被迫停工或半途而废。1962年,在“巩固提高,加强管理,积极配套,重点兴建,并为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的水利方针指导下,所建工程多为费省效宏,群众满意。1970年,贯彻全国“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制定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将山丹建成“大寨县”再次掀起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由于施工中急功近利,贪多求快,出现险库病渠,尤其推广南方用混凝土砖衬砌渠道的“薄、轻、巧”经验,冻胀冲刷,适应性差,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浪费。1978年以来,在“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的水利方针指导下,农田水利建设稳步发展,建一批成一批用一批,质量高,效益明显,1988年工程优质率达83.8%。
  库、塘
  民国及其以前境内未有水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始建祁家店水库。1958年,兴建李桥、寺沟、石沟、陈家泉湾水库,因“大炼钢铁”和生活困难,劳力无保证,未能按期建成,1970年后又相继修建三十六道沟、流水口、瓷窑口、西屯、五坝、新水井等水库。截止1988年,全县共建水库10座,实保存6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4座,设计总库容4124万立方米,实际蓄水2942万立方米。
  祁家店水库
  为山丹、张掖两县合建的中型水库。位于清泉乡祁家店村以东200米处,距县城西7.5公里,北靠兰新铁路,南倚瞭高山,居山丹河中游,两侧地势较高,中间低洼,是一天然盆地。1956年由省农林厅水利局勘测设计,经计划委员会批准兴建,8月初山、张两县联合成立工程委员会,抽调行政干部104人,省、地、县配技术人员46名,省水利厅工程师马秉礼技术总负责,由山丹县党、政统一领导,共同施工,山丹县参加15个乡,张掖县参加18个乡。至11月完成清基,开始导流,因天寒而停工。次年3月下旬,全面回填坝体,为争取汛期竣工,集中劳力8285人,分3班昼夜赶工,每昼夜回填土石方4000多立方米,7月底大坝基本完成,9月30日全部竣工。10月25日,经省、地验收后交水利部门管理使用,共用工97.8万个工日,完成工程总量68.9万立方米,国家投资102万元(1967年加固操纵塔时又拨款10万元)。建成土石混合拦河大坝,长318米,高22.5米,顶宽6米,底宽140米。副坝在大坝北面山谷中,采用均质坝型,长135米,高14.5米,顶宽4米,底宽58米。输水洞从小坝底穿过,长58米,最大输水量15立方米/秒,进口处有钢筋混凝土管制塔1座,高13米,顶设平台,安装手推启闭机2部。溢洪道位于大坝南端,低于坝顶4.5米,长110米,最大泄洪量120立方米/秒。流域面积原设计2300平方公里,后因上游建库,1981年核实为993平方公里。总库容2166.3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066.35万立方米,实际最高(1961年)蓄水1240万立方米,最低(1986年)蓄水616万立方米,分别占设计库容的51%和28.5%。设计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实际最高达到3.87万亩(1968年),此后,逐年减少。1988年灌溉面积1.2万多亩,近2/3库容无水可蓄。有山丹县的东乐乡、清泉乡祁家店村和张掖县碱滩乡架子墩村、张掖农场受益。修建中搬迁农民54户266人,房屋351间,占用耕地729.74亩,付补助费2.9万元,对非受益区投工报酬也做了适当处理。山丹煤矿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援助。该库经30多年使用,运行正常。唯在兴建时缺乏全面治理水利规划,后在上游修库、打井、衬砌渠道,库区泉水逐渐减少,影响蓄水,长期达不到设计库容。
  李桥水库
  为县办中型水库,位于马营河、霍城河汇流后以北1.3公里处的李家桥原址。库区东依花寨子乡上山湾村,西靠李桥乡高庙村,新(新河)马(大马营)公路和山(县城)马(大马营)公路纵穿大坝东西两侧,主要拦蓄上游洪水和冬春闸水,蓄余补缺。它始建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兴建中由于设计资金等因素,历经“三上三下”,终于1979年10月建成。1980年12月经省、地有关部门验收后交水管部门使用,以后又安装大坝沉陷观测设施,检修闸及通讯、照明设施等,属三级工程,防洪、抗震标准达到抗御千年一遇洪水和7级地震的要求。施工中每期县委都抽调2至3名常委及科级干部10余人,一般干部30多人,参加施工,地、县水利部门固定技术人员指导,后期施工中,上工地的县、乡、村干部达500余人,民工5000多人,畜力架子车1000多辆。国家累计投资547万元,群众投工389万个工日,完成工程量220万立方米。建成壤土心墙土石混合拦河坝,长1480米,高25.4米,顶宽5.4米,底宽137米,防浪墙高1.3米。输水洞从坝底中间穿过,洞身坐落在岩石上,系钢筋混凝土结沟,长59.5米,洞宽1.4米,高1.97米,壁厚0.5米。洞前置有竖井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操作塔,安装20吨手摇电动两用螺杆启闭机2台,平板钢闸门,最大输水能力25立方米/秒。溢洪道在拦河坝东端,为开敞式,长500米,溢洪堰用混凝土浇筑,堰顶宽39米,堰后用细粒混凝土块石砌筑明渠,渠深3米,宽11.6米—16.6米,最大泄洪量645立方米/秒。堰顶安装充气橡胶坝,高3.3米。该库控制流域面积1143平方公里,总库容154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416万立方米,(1987年达到设计库容)。设计有效灌溉面积近期10.2万亩,远期14.48万亩,实际达到11.64万亩,有位奇、陈户、清泉、李桥、花寨子、大马营乡36个村及山丹农场、十里铺林场受益。尽管始建仓促,历经曲折,工期较长,但效益显著,全灌区水地建库前7.72万亩,至1988年扩大到11万多亩。在施工中省、地厂矿和驻军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非受益地区曾支援劳力。兴建时占用耕地609.1亩,拆迁民房87户、524间,发补助费22.59万元,水库建成至今运转正常,唯溢洪道橡胶坝多次撕破,冬蓄筑土坝,非久安之计。
  寺沟水库
  位于大黄山寺沟河出口处的牛家湖,西北距县城39公里,北距陈户乡驻地8公里,是社办公助的小(一)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5月,至1960年11月竣工,坝高21.7米。蓄水后大坝裂缝,多处漏水,输水洞裂缝,溢洪道被洪水冲坏。1964—1966年进行加固处理,坝体加高4米,但仍然漏水,溢洪道不能满足泄洪。至1975年再次加固,处理坝后漏水,修复溢洪道,封闭原输水洞,在坝东新开输水洞,方具现在规模。拦河坝为均质土坝,长172米,高26.2米,顶宽6米,底宽127米。输水洞系岩石凿成,长130米,最大输水量25立方米/秒。溢洪道进口为宽顶堰型,置5孔闸门,最大泄洪量102立方米/秒。国家累计投资78万元,群众投工90.4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428万立方米。总库容131.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1.2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96万立方米(1982年)。设计灌溉面积1.44万亩,实际达到0.7万亩,陈户乡寺沟、陈户、周坑及范营、崖头、张庄村的46个社受益。水库建成后虽经三次加固,仍为“病库”,达不到设计效益,每年汛期还须弃水。
  三十六道沟水库
  位于大黄山北麓三十六道沟出山口处,与寺沟水库相距一山,两库汇流成渠,同一村、社受益,是社办公助的小(一)型水库。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县水电局设计,陈户公社组织劳力,于1971年开工修建至1975年建成。国家投资55.9万元,投工2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万立方米。非受益地区霍城、大马营、花寨子、李桥等公社曾给予劳力支援。拦河坝为均质土坝,顶长98米,高32.3米,顶宽6米,底宽159米。输水洞置于坝西山坡下,长124米,最大输水量22立方米/秒。泄洪洞系无压洞,长112米。该库流域面积43平方公里,总库容11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9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80.8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0.71万亩,实际灌溉0.48万亩。本库在施工中急于求成,质量差,未经验收。是座“险库”。
  流水口水库
  位于大黄山北麓流水沟口铁牛山嘴下,距老军村2.5公里,县城40公里,是社办公助小(一)型水库。1971年动工修建,先是受益区祝庄、老军、孙庄、焦湾队出工,继由全社抽调劳力,东乐、清泉公社曾给予劳力支援,上工最多时达2100多人,于1975年10月建成。拦河坝为混合土坝,顶长273米,高34.7米,顶面宽6米,底宽186.7米。输水洞在坝东山坡下,长148米,前段为压力洞,后段为无压力洞,最大输水量9.68立方米/秒。溢洪道在坝西,进口为宽顶堰型,最大泄洪量37.43立方米/秒。国家投资54.04万元,用工86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3万立方米。流域面积41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12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23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86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1.19万亩,实际灌地0.23万亩。水库建成后,改变祝庄等村“有水到处流,无水渴死牛”的旱涝不均局面,但由于施工质量差,蓄水后大坝两次发生纵横向裂缝,是座“病库”。
  瓷窑口水库
  位于大黄山前的瓷窑口,流水口水库以东5公里,是社办公助的小(二)型水库。1972年4月动工,至1973年完成清基后停工。1976年全社集中劳力施工,到1978年建成。国家投资34.8万元,用工日46.6万个,做工程量26.6万立方米。拦河坝为土石混合坝,长150米,高25.6米,顶宽5米,底宽126米。输水洞在坝东,系岩石山洞,长100米,最大输水量9.6立方米/秒。溢洪道在坝西,为平底开敞式,长100米,最大泄洪14.7秒立方米。流域面积12平方公里,总库容为53.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3.4万立方米,实际达到库容3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0.36万亩,实际灌地0.065万亩。老军乡峡口、刘庄村受益。本库施工粗,质量差,蓄水后产生坝体滑坡,纵向裂缝4处,年年空库渡汛。
  70年代初期,“农业学大寨”,掀起筑坝建塘高潮。由于当时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较多,再加后期管理不善,全县共建塘坝26座,至1988年只保留库容万立方米以上者10座。
  渠道
  开渠引水灌田,始目汉朝,时置“河渠卒”,修渠辟田,屯垦戍边。历代修浚沟洫,时兴时衰。明清有所恢复和发展,境内形成“五坝”灌溉区,沿用至民国时期,渠道平行多口,分坝引水,失修渗漏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防渗防冲为重点,改建衬砌原土渠。经40多年努力,干、支、斗、农、毛五级渠道初步配套,渠系水的利用率由建国初期30%多提高到57%。至1988年,全县共建成干、支渠100条,长699.44公里,其中土渠104.93公里,干砌渠58.14公里,浆砌渠114.49公里,混凝土渠355.04公里,料石渠66.83公里,永久性建筑物2687座。斗、农渠3752条,总长2244.1公里。
  一、祁家店灌区
  总干渠 长7.5公里,由祁家店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祁店、二十里铺村至南、北干渠分水闸。1959年建成土渠。1965年至1967年改建,上段500米保留土渠,下段7公里用混凝土砖砌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43座。国家累计投资70.34万元,用工50.1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6.39万立方米,直属支渠1条,斗渠11条。
  北干渠 长23.54公里,从总干渠引水,平行甘新公路西,经东乐乡大桥、小寨、大寨、西屯诸村至张掖市架子墩村。系旧十一、十三、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一等坝合并建成。1959年建成土渠。1969年至1977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块石浆砌渠底。建筑物126座。灌溉山丹县东乐、清泉乡的6个村及张掖市架子墩村、张掖农场土地1.81万亩,直属斗渠35条。国家累计投资46.35万元,群众自筹0.22万元,用工76.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78.4万立方米。
  南干渠 长13.5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向南穿山丹河床西折经五墩、十里铺、城东至城西村。系旧十二、十四、十五、十九、二十诸坝合并而建。1959年建成土渠。1974年至1975年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块石浆砌渠底,建筑物63座。灌溉东乐乡上述流经地区土地1.38万亩。直属支渠1条,斗渠36条,国家投资41.84万元,群众自筹1.51万元,用工42.5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1.6万立方米。
  小坝渠 长4.66公里,古称南草湖小三坝,原从县城东南的东泉筑坝引水经赵庄、王庄至碗窑沟,流向马家山湾。1964年将鸳鸯湖木渡槽改建为钢筋混凝渡槽,后因泉涸,从四坝滩引灌井水。1977年改建土渠,以混凝土砖衬砌。辖斗、农渠3条,灌溉清泉乡南湖村4个社土地623亩。1973年泉涸,在四坝滩打井2眼,现为井水渠。
  二坝渠 长4.7公里,古称草湖渠二坝,从县城东南的东泉引水,穿县城经城北村,至郇庄。1960年水量大减,1962年在四坝泉头打井一眼提取井水灌地。1977年改建旧渠,泉头至穿县城渠段保留土渠,只配套建筑物,下段3.76公里以混凝土砖衬砌,配建筑物29座,现为井水渠。灌溉清泉乡东街、城北、郇庄村农田面积1550亩。
  三坝渠 古称南草湖三坝,原从县城东南之东泉筑坝引水,经赵庄、王庄、碗窑沟至南湾村。1963年改建横跨碗窑沟河木渡槽为钢筋混凝土渡槽。1973年泉涸,又于王家庄及彭家台各打机井1眼,提取井水灌地,现为井水渠。1973年用卵石干砌2.1公里。1976年至1977年,下渠段又以混凝土砖衬砌,共改建4.4公里,配建筑物30座。清泉乡南湖、南关及南湾村一社受益,灌地2223亩。
  四坝渠 长9.2公里,古称草湖渠四坝,由县城东南的东泉筑坝引水,穿县城南关、西街,经城北村、郇庄至十号村。1965年,县城南关段土渠改建为矩形渠,用混凝土条墩衬坡,卵石浆砌渠底,1966年建渠首一处,北沙河渡槽一座。1973年,卵石干砌5.5公里。1976年至1978年南关渠段冻胀被毁,改用钢筋混凝土U型预制件上加盖板改建为暗渠,王什至北街渠段架设混凝土钢丝网薄壳渡槽,其余渠段均以混凝土砖浆砌,辖斗、农渠19条,灌溉清泉乡南关、东街、西街、郇庄、十号村土地6900亩。共计国家投资22.58万元,群众自筹1.1万元,用工13.3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1.2万立方米。该渠70年代初受打井影响,泉水下降,又于地头打井2眼,提井水灌地,至1980年泉涸断流,除杜庄至郇庄段流通井水外,其余渠道皆废。
  五坝渠 长6.65公里。古称南草湖五坝。由县城东南东泉筑坝引水,经南湖、彭家台,过鸳鸯沙河至南湾村。1963年将横跨鸳鸯沙河的拦洪坝,改建为浆砌石溢洪堰。1976年至1977年,将土渠改用混凝土砖浆砌,施工质量差,损坏严重。1985年再次改建,湖区段以草皮衬砌,其余渠段均采用U形断面,以混凝土预制块衬砌。灌溉南关、南湾村土地4300亩。国家投资22.92万元,用工18.9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58万立方米。1970年以来,受打井影响,泉水逐渐减少,现只有0.05立方米/秒。于转轮寺原址处及三坝渡槽北侧各打机井1眼,提井水与泉水混灌。
  六坝渠 长12.58公里,古称西草湖六坝。由县城南筑坝引水,经郑庄、北湾至祁家店村,1957年九坝并入,1967年七坝并入。1973年至1974年以卵石干砌6.4公里,1976年至1978年改用混凝土砖浆砌。辖支渠1条,斗、农渠26条,国家投资19.67万元,用工17.8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5.17万立方米。灌溉清泉乡西街、郑庄、北湾、清泉、十号和祁家店村土地9300亩。该渠70年代初受打井影响,泉水减少,现只有0.09立方米/秒。又于渠首西侧打井1眼,地头打井2眼,提地下水灌溉。
  二、马营河灌区
  白石崖旧渠 长31.4公里,于马营滩六墩建渠首,引水向北而下,至大马营乡石泉村,汇入马营河。古渠向北沿墩台而下,遗迹尚存。1955年由武威地区水利工作组勘查设计,1956年组成工委会,县长苑福兼主任,全县抽调劳力2500多人,3月29日开工兴建,至7月竣工。渠道采用窄深式梯型断面,用红粘土做垫层加胡麻杆以卵石衬砌,建筑物14座。国家投资73.92万元,用工36.8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8.61万立方米,耗用水泥30吨,石灰34吨,木料23立方米,胡麻杆5万公斤。建成后每年给马营河引水1200多万立方米,最多达2500万立方米。但因渠坡陡流速大,常被冲毁,曾维修15次之多。至1988年基本得到翻新,国家又投资203.94万元,用工124.44万个工日,工程量40.51万立方米。修建中非受益区老军、霍城、东乐等乡支援劳力车辆,山丹军马场、山丹矿务局曾予资助。
  白石崖新渠长 29.33公里。从西岔以上80米处与旧渠分流平行,至五墩又与旧渠汇流后再次分流而下,至石泉村汇入马营河。1965年,经省水利厅设计并批准新建,由县组织施工,至1966年7月告竣。渠道以卵石浆砌,建成钢筋混凝土渠首一座,其它建筑物28座,管理房4处32间。国家投资193.77万元,补助粮37万多公斤,用工53.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8万立方米,与旧渠每年给马营河引水2900多万立方米。后因冲刷毁坏严重,又于1976年至1986年,加固渠底28.36公里,国家又投资124.36万元,用工54.2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91万立方米。
  总干渠 长0.88公里,由李桥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至东、西干渠分水闸。1969年建成深窄式断面,浆砌石截水墙、干砌石护面。1974年改建为宽浅式断面,无排水设施,受冻胀损坏。两次国家投资5万多元。1981年再次改建,块石浆砌渠道,置纵横排水设施,建筑物10座。国家累计投资15.93万元,用工8.6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4.95万立方米。辖斗渠1条,给电站放水渠1条。
  东干渠 长34.8公里,是古暖泉渠头、二、三闸合并新建的渠道。由东、西干渠分水闸起由南向北而下,经山湾、尚庄、上王城、王磨村,穿孙家营滩,过沙河、甘新公路,至清泉乡的北滩村。1973至1975年建成。混凝土砖衬坡,浆砌石底,各类建筑物29座。国家投资42.8万元,用工29.26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92万立方米,灌溉陈户、位奇、清泉乡20个村土地5.2101万亩。该渠因施工质量差,受冻胀,通水三年即毁坏严重,又于1980年至1981年改建8.8公里,料石衬坡卵石浆砌弧形渠底,建筑物58座。与渠道平行建公路9公里,架通讯线9公里。国家又投资41.79万元,群众自筹1.24万元,用工28.6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22万立方米,施工中在北山加工料石。七九六矿、驻山丹部队及厂、矿、机关出动汽车20多辆,无代价支援拉运。
  西干渠 长29.36公里。是古暖泉渠四、五闸合并新建。由总干渠分水闸起与山马公路平行经徐庄、碱坝、朱湾、位奇、黄庄、四坝至山丹农场。1956年,为开发四坝滩,城北、城关乡抽民工1573人,新建四坝寨至山丹河床段长8.54公里,首次推广卵石衬砌经验,费用均由群众负担,每亩负担材料费0.17元,人工1.4个,车工0.7个。同年冬季续建四坝寨以上20.82公里,仍以卵石衬砌,至1958年建成,灌溉位奇、清泉乡6个村及山丹农场土地2.9783万亩。1964年至1965年又将常受冻胀的碱坝至张家磨段,改建为浆砌石渠,长3.94公里。1974年至1975年改建四坝寨以上17公里,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底,运行3年多,仍冻胀毁渠。1979年,首次推广武威料石衬砌渠道的经验,卵石衬砌弧形渠底,料石衬坡,至1981年竣工。先后国家投资119.77万元,群众自筹2.5万元,用工105.2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0.16万立方米,所用料石大而重,坚实耐久,不易丢失,冻胀毁坏减少,运行正常。
  东一分干渠 长16.65公里,由东干渠五支渠引水,经暖泉、孙营、永兴、高寨至十里铺村西大地。1987年至1988年建成,灌溉暖泉、下孙营、马寨、永兴、高寨、十里铺村土地1.3533万亩。该渠原为东干渠的五、六支渠,因原渠线选定不够合理,群众弃用。1986年,经张掖地区批准改建。由位奇乡组织施工,全乡抽调劳力,分3个工区,实行承包制。用料石浆砌渠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55座,并建渠旁公路12公里。国家投资53.2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万元,用工29.8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5万立方米。
  三、霍城河灌区
  后稍沟引水渠 长36.14公里。由祁连山后稍沟南岔引水,北下经大草滩至霍城乡泉头村。1971年开工兴建,至1973年建成浆砌石渠3.3公里,1974年续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置建筑物38座,1982年建成钢筋混凝土渠首1座。1983年又在西岔埋设水泥暗管,引水入渠,给霍城河灌区年引水650多万立方米,先后国家投资107.46万元,用工88.2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6.84万立方米。该渠由于施工质量差,又处高寒区,常受冻胀,毁坏严重,下段完成率只有25%。
  后二干渠长 31.74公里,自后稍沟渠红石崖分水闸开口,穿草滩经西沟村至周庄村,为后稍沟给李桥乡分水渠道。1971年开工至1977年建成,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35座,直属支渠1条,国家投资36.55万元,群众自筹0.45万元,用工25.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0.74万立米。
  大独坝渠 古称土军沟,包括东、西沟,西小泉,上接后二干渠,经东、西沟、上、下寨,周庄至河湾村,长6公里。灌溉李桥乡东沟、西沟、上寨、下寨、周庄河湾村土地1.26万亩。1972年改建土渠5公里,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31座,至1973年建成。
  西达达坝渠 长4.16公里,古属东中坝,由西湾湖引水经西坡村至王庄村,灌溉王庄、西坡村土地1200亩。1960年用草皮衬砌。1977年改用混凝土砖衬砌,至1978年建成。
  东达达坝渠 长5.4公里,自东湾湖引水,经朱庄、陈庄至西关村。1976年动工改建,以混凝土砖衬砌,至1977年建成。灌溉刘庄、王庄、西关、周庄村土地2900亩。
  东山、白家坝总干渠 长1.82公里,由刘庄以下鸡儿坝引水,沿通往军马三场公路北下,至霍城西关南。1966年至1967年,原东山、柏家坝合并,建成总干渠,以卵石浆砌。因选线不当,又于1974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因质量差受冻胀,损坏严重。1984年再次改建,采用弧形断面,用混凝土预制块衬砌。国家投资累计14.63万元,用工10.4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5.75万立方米,由于预制块体积大,冻胀损坏减少,适应性强,现运行正常。
  东山坝渠 古称东山坝,长9.52公里。从总干渠分水闸引水,东向越公路,复北折经东关、沙沟、双湖、新庄至李桥乡的河湾村。浇灌霍城乡沿渠各村及李桥乡河湾村土地6500亩。1974年开始改建,至1976年建成,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建筑物52座,直属支渠2条,国家投资25.25万元,群众自筹0.3万元,用工30.75万个工日,做工程量29.24万立方米。
  白家坝渠 古属东中坝,长6.43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沿山霍公路北下,经西关、沙沟至双湖。西关、沙沟、双湖、新庄村4个社受益,灌地8000亩。1974年至1975年改建,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因受冻胀,损坏严重。1985至1986年,再次改建2.7公里,采用弧形断面,以混凝土预制块浆砌。累计国家投资16.2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万元,用工8.31万个工日,做工程量8.9万立方米。由此冻胀损坏减少,现运行正常。
  皇马坝渠 长11.06公里。由皇马坝湖引水经刘庄、杜庄至东关村。刘庄、杜庄、东关、西关村15个社受益,灌地3700亩。1974年动工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浆砌渠底,至1978年建成。国家投资15万元,群众自筹0.51万元,用工15.3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5.8万立方米。1984年为引后稍沟水,又向南延伸3公里,用卵石浆砌。国家投资2万元,用工1.6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万立方米。
  三坝渠 长11公里,从三坝湖引水,沿山霍公路北下,经河湾、高庙村至杨坝村。浇灌河湾、巴寨、高庙、杨坝村土地6900亩。1973年改建9.5公里,用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建筑物70座。因受冻胀毁坏严重,又于1985年再次改建3公里,采用矩形渠口弧形渠底,以混凝土预制块浆砌,由于设计失慎,仍受冻胀影响。
  西山坝渠 古称西山坝。长17公里,从西湾湖引水,经河西、上西山至下西山。1972年开始改建,与新开坝合并,至1980年建成,以混凝土砖衬坡,现场浇筑渠底,建筑物82座。河西、上、下西山村受益,灌地7600亩,国家投资41.99万元,群众自筹2.03万元,用工38.38万个工日,做工程量27.34万立方米。建成后,因两坝用水不便,现只为西山坝所用,新开坝仍由旧渠引水。
  皇马圈渠 长3.4公里。由霍城乡新庄湖区引水至李桥乡河湾村。浇霍城乡新庄村和李桥乡河湾村6个社土地1100亩。1979年改建0.84公里,用混凝土砖浆砌。
  红岩坝渠 古称红崖泉渠。长16.9公里。与王林坝同出一泉,由西湾湖引水,经河西寨、周庄、沙沟,至金牛寺旧址,再沿山北下,经巴寨、吴宁村至侯山村。浇灌巴寨、吴宁、新庄及位奇乡侯山村共16个社土地1.1554万亩。1960年用草皮衬砌金牛寺原址以上渠段,1973至1978年改建金牛寺原址以下渠段,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建筑物62座。国家投资21.5万元,用工25.53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0.4万立方米。因施工质量差,常走沟失坝。1986年至1987年下段再次改建3.45公里,采用弧形断面混凝土块衬砌,国家投资10.12万元,用工3.99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6万立方米。
  王林坝渠 古称王林坝。长4.32公里,从何家新庄的常家湖东与红岩坝分水,经王庄至沙沟村北台子,浇灌河西、王庄、周庄、沙沟、双湖村土地3346亩。1975至1978年改建,以混凝土砖衬坡,卵石砌底,与红岩坝合并管理。
  新开坝渠 古称新开坝,长45公里,由西湾湖与西山坝同泉引水,至河西村闸沟山与民乐县乃家崖村分水后,入石沟河谷,至位奇乡新开村,灌地9400亩。1981年,改建石沟河以下沿山渠段5公里,凿山洞,架渡槽,用卵石浆砌。国家投资31.5万元,用工18.5万个工日,工程量14.32万立方米。
  盛家沟渠 由东山塘坝引水向北至盛家沟口,长2公里,为土渠。灌溉东山村4个社土地200亩。1968年,修建塘坝时,曾进行整修和配套,但未衬砌。四、寺沟河灌区
  总干渠 长2.72公里,由三十六道沟出口处引水至水管所门前。是两库汇流输水渠。1976年开工新建,用卵石浆砌,建筑物8座,至1977年建成。国家投资5万元,用工4.3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3.68万立方米。由于施工质量差,多处漏水,能通水使用的只有龙池口以上600米渠段,余皆废。
  边山沟干渠 规划总长9.99公里,建成6.57公里。由总干渠分水闸引水沿山而下,经寺沟、陈户、周坑村至黄草滩,灌溉寺沟、陈户、周坑村土地1.5446万亩。1973年始建,用卵石浆砌,时修时停,至1986年基本建成。国家累计投资30多万元,群众自筹6.51万元,用工21.2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7.5万立方米,该渠设计失慎,选线不当,施工中又忽视质量,建成后只有芦草沟以上3.4公里运行,多以老渠引水灌溉。
  五、老军灌区
  流水口干渠 规划长7.5公里,已建成4.36公里,即古卫厅木沟渠,由流水口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祝庄至孙庄村以下小横路,灌溉祝庄、老军、孙庄、焦湾、丰城村土地9300亩。建库后,于1976年废旧建新,以卵石浆砌,各类建筑物26座,辖支渠4条,长9.99公里。
  大口子河干渠 长7.8公里,由大口子河田家圈引水至李泉村。灌溉祝庄、李泉村土地1600亩。1970至1975年建成,以卵石浆砌,建筑物15座。
  瓷窑口干渠 规划8.2公里,已建成6.55公里。从瓷窑口水库输水洞出口处引水,经刘庄穿甘新公路至峡口村,灌溉刘庄、峡口村土地3500亩。建库前, 1964至1965年曾改建老土渠2.88公里,以卵石干砌,国家投资2.9万元。建
  库后,1978年开始改建至1980年建成。用卵石浆砌,各类建筑物56座。国家
  投资13.87万元,用工9.34万个工日,做工程量7.77万立方米。
  打井
  明代以来就有人工凿井,供人畜用水的记述。民国《东乐县志》卷一载:“胜泉在县城东关,《通志》曰:冯胜泉盖史以氏名之,今湮。”“均泉在县署东,井口宽一丈二,深九尺,水六尺,足供城关居民之用,民国十年冬凿,赵鹏超有记。”
  1954年县城东南的周家庄,挖土井一眼,首次安装解放式水车,用毛驴带动,提水灌地。大马营、霍城浅水地区也推广使用。1970年,县设抗旱打井领导小组,国家在资金、器材等方面予以支持,由人工开挖发展到用锅锥打井。井深多在10-30米之间,安装水泵,柴油机带动,提水灌田。是年,县成立打井队,发展机械打井,秋,首次为县良种场于县城北打成第一眼机井,深80多米,灌地200多亩。1973年,县设打井办公室,全县有67个大队181个生产队,抽劳力2100多人,组成143个专业队,投入打井。清泉、位奇、陈户公社还成立打井队,一年打井164眼。1974年,9个公社72个大队357个生产队相继打井,全县累计打井276眼,配套266眼。井深30-100米之间,最深的达250多米,滤水管有铸铁、水泥和石棉管。国家补助资金152多万元,社队自筹资金约164万多元,贷款47万多元。纯井灌面积发展到2万余亩,解决万余人、8000多头(匹)牲畜用水困难。至1977年,东乐、大马营、老军公社又成立打井队,全县共有县、社打井队7个,专业人员174人,钻机9台,大锅锥4台,并向深井、机井发展,累计打井448眼。国家配发各类水泵433台,柴油发电机组38台,装机容量1330瓩,柴油机188台3413马力。但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山丹河泉源打井40多眼,泉水溢出量逐年下降,自流灌区变为井灌区;新河村一带19眼大口井,因水量不足,不能连续抽水,多变为废井,全县经普查报废井112眼。1981年以后,通过“三查三定”和“水利区划”,为合理开发地下水,严格控制打井,并封存马营、霍城河泉源的78眼井,使全县机井建设趋向稳定发展。至1986年,清泉,东乐乡西屯、大寨、城西,位奇乡十里铺、高寨、东湾,陈户乡郑庄,老军乡丰城等村,基本形成井灌或井河混灌区。截止1988年,全县累计打井732眼,保留333眼,配套324眼,其中农用井220眼,林用井18眼,人、畜用水井88眼,乡镇企业用水井8眼,未配套9眼。(不包括省、地厂矿及县直机关用井153眼)。国家投资934.9万元,乡村自筹资金378万元。年提取地下水2800多万立方米,井灌面积4.74万亩,占水地面积15.7%;解决2.88万人,4.52万头(匹)牲畜用水问题。
  截引、小提灌
  1948年(民国37年)由山丹县地下水截引工程处勘测设计,政府贷款(法币)231亿元,雇用民工在县城南川口沙河建成截引工程1处,供山丹培校兴办农场之用。1968年,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红寺湖公社,于茨湖长砂河,兴修截引1处,引水0.02秒立立米,灌地200多亩,引起省、地县领导重视,多次组织参观学习,当典型经验推广,《甘肃日报》为此而发表社论。由此,全县掀起学习红寺湖“0.02”精神的高潮,在浅层潜流山谷,河坝和沟口,大搞地下水截引工程。1970年至1972年,建成截引工程32处,国家投资45万元,用工18.83万个工日,动土石方11.71万立方米。引水0.584秒立方,灌地3815亩。1985年又改建三坝截引工程。但因科学依据不足,后期管理欠妥,废弃者多。截止1988年,全县只保留7处。与此同时,为抬高水位,扩大灌溉面积,全县还利用塘坝截引,建成小提灌站7处。人、畜饮水工程
  境内农村历来以涝池蓄水,人畜混用,夏季水质污浊,多生虫蛆,天旱之年常闹“水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发动群众加筑池围墙,修建过滤池,人畜分用,并开挖土井,改善生活用水条件。1981年至1988年,全县修建人、畜用水工程297项,其中管道工程16处,长111.49公里,水塔2座,蓄水池34座,打井73眼(内有部分生产、生活两用井),修涝池158座,国家投资311.8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8.39万元,用工53.83万个工日,动土石方55.12万立方米,解决8.1万人,10.55万头(匹)牲畜用水。有29个村176个社的6504户农民用上洁净自来水。老军乡的羊虎口村首先实现供水到户。东乐乡自1985年至1987年,国家投资79.57万元,群众自筹10万元,用工13.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3.8万立方米,在祁家店水库北侧的马家湖湾,打机井1眼,修建224吨容量蓄水池1座,100吨减压池1座。铺设塑料管道34.5公里,有214户埋设入户管道6.3公里,祁店、大桥、小寨、五墩、十里铺、城东、城西村1673户用上自来水。位奇乡芦堡村自1987年至1988年,国家投资31万元,村(社)自筹资金11万元,投工14.7万个工日,做工程量14.8万立方米,从毛家碱坝的碱泉引水,铺设管道37公里,解决本村及柳荫、朱湾、小寨村人、畜用水困难。
  喷灌
  1978年,老军公社刘庄大队,修建喷灌工程一处,配移动式喷灌机2台,埋设固定式喷灌管道9.19公里,移动式塑料管2.5公里。面积3067亩。国家投资51.3万元。由于设计失慎,水源无保证,再加设备、技术和管理问题多,试
  第三节 水利管理
  山丹县干旱缺水,三年两头旱,五、六月份出现的“卡脖子旱”,灾情尤为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长期与干旱作斗争,除兴修水利外,把加强水利管理作为防旱抗旱、发展农业的关键措施,常抓不懈。
  用水管理
  明清两代,自成“五坝”灌区,至民国时期,童子、慕化坝划归民乐县,境内只有草湖、暖泉、东中坝,加上东乐渠,灌溉面积为1200余顷。民间自成规章,实行按粮(应纳官粮)均时刻,积时刻成昼夜,开沟点香,计时行水的用水制度。每年“三季六轮”,顺坝按号,由下而上,按照官粮多寡轮灌,轮期30天左右。民国《暖泉水利》载:“暖五闸应纳官粮二千六百五十石四升六合六勺;三坝纳粮五百二十石一斗三合。每石粮按种水均时水五寸,苗水均时水六寸,冬水均时水七寸。”灌水多为大片漫灌或串灌,也有加垧坝畦灌者。泉水灌区多“明浇夜退”,山水灌区则是“有水到处流,没水渴死牛”。水权多为豪绅掌握,占水名目有农官水、差甲水、饮马水、空粮水等,弊端甚多。群众经常争水,甚至械斗,有的连年争讼不休。清代乾隆《五凉志》载:“河西讼案之大者,莫过于水利一起,争端连年不休,或截坝填河,或聚众毒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初进行水利改革,废除旧章集中水权,统一调配,实行民主管水,提倡经济用水,合理灌溉。改按粮均时用水为按地用水,改点香计时为钟表计时。1956年逐步健全按水系流域建设灌区,建立管水制度。1958年后,始行计划用水制度,由水管部门编制配水计划,以亩配水。至60年代,灌区之间因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水利设施的差异,配水方法也有所不同。祁家店水库灌区根据蓄水和各季来水量,以常年种植水地面积,按亩配水,超量不补,节约归己。山丹河和霍城河泉水灌区按水源流量,根据常年水地种植面积,按亩配水,适当照顾种植习惯、气候条件,定轮、定时一次配死,全年不变。马营河和寺沟河山水灌区,根据常年水地种植面积,按亩配水,定轮、定时、不定量,依次轮灌。如遇洪水,水管所有权调剂,保证渠道输水安全。灌区配水均按首先保证人、畜用水和农业、工业用水,适当照顾林业用水的原则,一次配到大队,按亩收费。在此期间,经县(或灌区)水利代表会议,根据水利设施和常年水地种植面积,通过自报、协商,民主确定各大队配水面积,由水管部门每年按配水面积,编制配水计划,以水种植。70年代,实行按亩配水,以亩定量,配水到斗渠,灌水到队,浪费不补,节约归己的计划用水制度,水管部门,按配水面积和预测水量,编制配水计划,分轮次按计划供水,以大队组织浇水队(组)固定专人灌水。至80年代,祁家店灌区水库区因水量不断减少而缺水,每年根据蓄水和各季来水量,以人定地,按水种植,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村,算帐到社,灌水到户,浪费不补,节约归己。井水灌区,由社定轮,依次轮灌,以户灌水,计时收费。霍城河泉水灌区,依配水面积,按亩配水,定轮、定时一次配死,全年不变,配水到村,以户灌水,按亩收费。马营河灌区,按配水面积,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斗渠,算帐到社,按方收费,灌水到户,浪费不补,节约归己,超计划用水加价交费。寺沟河灌区,按配水面积,以亩定量,按亩配水,配水到村(社),灌水到户,按方收费,超量不补,节约归己。老军山水灌区,根据水库蓄水,按受益村承包土地人口,以人配水,按水种植,配水到社,以户计时灌水,算帐到社,按方收费,超量不补,节约归己。各灌区灌水多块灌、畦灌,漫灌、串灌较少。干、支渠由下而上,斗、农渠自上而下轮灌,泡地(底水)分冬灌、春灌,每亩净用水量130—160立方米。苗水灌2—3次,于农作物分蘖、拔节、灌浆期灌水,每亩净用水量60—80立方米,每年“三季八轮”或“三季六轮”。还因地制宜地推行“三七、二八闭口”“浇掩控净”“大水分灌”“小聚大放”及“快收快放”等节水技术,适时适量合理灌溉。
  工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历史遗留的水利设施,多沿自用自管的传统办法。以后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发展,逐步推行分级管理的办法,水管所专管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国家举办的由水管所管理,社队举办的由社队管理,民办公助或历史遗留的,根据实际情况和历史习惯,由水管所或社队管理。1962年,制定颁布“山丹县水利管理办法”。1978年,经修改又颁布《山丹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暂行办法》。1980年,又制定《山丹县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
  水库管理
  祁家店、李桥两座中型水库,专设管理所;寺沟、三十六道沟、流水口、瓷窑口4座小型水库,由水管所固定专人管理。水管处(所)提出观测项目和维修要求,作为考核指标,与职工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年初签订责任书)相联系,年终总结考核,兑现奖罚。
  渠道管理
  白石崖、后稍沟引水渠,设专业护渠队,以人定岗管理,分段包干养护。跨乡的干、支渠道或主要高标准渠段,由水管所(站)管理,采取给水或发工资付酬办法,由水管单位承包给受益农户一人或数人管理养护,维修养护费用由水管单位支付。马营河灌区每承包1公里渠道,给水1500立方米。祁家店灌区的五坝渠,由3人承包,年付工资101元。属一村一社的渠(段),由受益村社按受益面积分段管理养护,维修养护费由受益农户按亩均摊。斗、农、毛渠,由村、社或农户自建自用自管。机井、塘坝管理
  多实行谁修谁用谁管的办法。1980年前,由社、队组织专人管理,此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受益农户个人承包,与村、社签订合同,付给报酬并进行奖罚。承包期一般为1—3年,付酬办法各地不同,有的给粮,有的付钱。报酬来源各异,有的从村办企业收入中支付,有的则按受益面积由农户按亩均摊。
  水资源管理
  1982年,县政府批准,设“山丹县水资源管理站”,配干部5人,隶属水电局,专管水资源。1983年开征水资源管理费。政府颁发布告,禁止泉源地区修建、开荒、挖草皮,制止破坏,保护水源。1986年,改设“山丹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有计委、农、林、牧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兼任主任。下设办公室,水电局局长兼任主任,管理全县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1987年,县政府颁布“山丹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筹措资金4500元,在山丹河、马营河、霍城河的泉源地带,开展划界立标工作,埋设界桩510多个,并处理泉头开荒、修建等破坏行为,退耕135亩。
  水费、水利粮
  1953年,县政府颁发“山丹县征收灌溉管理费试行办法”,贯彻“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执行“多用水多负担,少用水少负担”的合理负担政策,向农户开征管理费。征收标准:每亩水地0.1元,半水地0.05元,浇洪水者不征费。每年9月底一次收清,由区公所代收,县水管会统一管理使用,支付水管员工资及重点渠道的维修费用。1955年,提高征收标准,每亩水地0.2元,半水地0.1元,1964年,根据上级规定改称“水费”,明确征收范围、标准及水费用途。县水代会修改通过的《山丹县水利管理办法》规定:“凡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引水、提水浇灌的公社、国营农、林、牧场,社员自留地、农田、菜园、果园、苗圃、林地、牧草地、工矿企业、交通运输、水电站、水磨等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根据用水量多少,合理缴纳水费。”并规定“以亩计征,集体缴纳,财粮部门代收管理,不列入财政收入,水管部门可接转使用。所收水费,85%用于本灌区,15%由县水利部门统一调剂使用。”1966年,县政府批准改按亩收费为按方收费,每供水1立方米(斗口流量)征收水费1厘5毫。1980年又将标准提高到2厘,地区并规定水费总额8%上交黑河管理处,县水电局提留6%,余为灌区使用。同年开征水利粮,按当年实灌面积,每亩征收水利粮0.5市斤,粮款抵顶水费,由粮食部门代收代管,水利部门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水管工口粮,参加修建水利工程民工的补助口粮。1982年,水利粮停征。1984年,根据省物委、省水利厅〔1983〕368号文件通知精神,调整水费征收标准,每供水1立方米,征收水费:林业5厘、农业6厘、经济作物7厘,工业及生活用水10厘。1988年,按省、地要求,再次调整水费征收标准和办法,按用水量加基本水费征收,实灌面积亩征收基本水费1元,每供水1立方米,征收水费10厘,按用量计征。1988年,全县征收水费88.67万元。
  多种经营
  从1958年开始,水管部门按照“以工程养工程”及“以水养水”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多种经营,利用库渠周围闲散土地,种植粮、油、菜增加灌区 收入,解决经费不足。县水利科兴办白灰厂;祁家店水库管理所养鱼养鸭;马营河水管所办农场、植树绿化库渠。“文化大革命”中被作为资本主义倾向批判而停办。1978年,水管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多种经营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81年,全县办起榨油厂、水泥预制厂各一处,安装小钢磨5台,碾米机1台,年产水泥电杆500多根,加工农副产品75万多公斤。养鱼100多万尾,牦牛187头,羊70只,大家畜2匹,鸡鸭600多只。办起小农场2处,培植果园30亩,年生产粮食6万多公斤,油料2.9万多公斤,累计植树11万多株。购置汽车2辆,小翻斗车2辆,手扶拖拉机2台,兴办小水电站3处。全县各灌区年总收入34.49万元,其中,多种经营收入11.99万元,占总收入34.77%,马营、霍城、祁家店3灌区实现人员经费自足并略有节余。1982年,各灌区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及开办商店等项经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马营河
  灌区多种经营收入9.8万元,占总收入50.2%,被评为省、、地先进灌区,受省水利厅奖励。截止1988年,全县5个灌区水管单位,从事多种经营人数达80多人,种地180亩,培植果园107亩,植树保存量53.65万株,绿化渠道53.65公里,办起小水电站3处,养殖牦牛401头,羊149只,鱼216万尾,自办榨油厂1处,联办榨油厂1处,开办商店4处,安置待业青年12人,购置汽车4辆,小型拖拉机4台,多种经营收入40.19万元,占灌区总收入的32.6%,年纯收入17万元。各灌区实现经费自足,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均有所改善与提高。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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