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民经济计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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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6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国民经济计划
分类号: F20
页数: 3
页码: 145-14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大力发展农业,发展工业,协调发展各业的具体概况。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山丹县

内容

1949年,山丹县建立人民政权,在剿匪、镇反,安定社会秩序的同时,发展生产,稳定物价,积极恢复国民经济。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全县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经过三年经济恢复,1952年社会总产值达到901万元,为1949年的1.8倍,工农业总产值884万元,为1.7倍,国民收入691万元,为1.8倍,人均国民收入113元,为1.6倍。在此基础上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全县社会总产值5年平均增长14.3%,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2.9%,国民收入增长13%,人均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加49元,经济发展较快,完成了“一五”国民经济的计划指标。
  农业 “一五”期间,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县高级农业合作社196个,1.3119万户农民全部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农业总产值达到1568万元,为1952年的1.8倍,为1949年的3.2倍。
  工业 “一五”期间,我县地方工业基础薄弱,主要产品只有原煤、日用陶瓷和铁制小农具。到1957年,工业总产值发展到55万元,为1952年的2倍,为1949年的2.4倍。
  1958年,执行第二个五年计划,按照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实现人民公社化,开展全民炼钢,大办地方工业,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经济增长过猛、过快。1959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3275万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987万元,以年平均36.5%、35.7%的速度增长。由于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不计经济效益,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加之三年自然灾害,使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人民生活一时非常困难。到1962年,社会总产值下降到703万元,工农业总产值592万元,国民收入439万元,人均国民收入只有48元,为山丹县自1953年以来经济发展的最低线。1963年到1965年,贯彻党和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过三年努力,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社会总产值回升到1231万元,工农业总产值1095万元,国民收入799万元,人均国民收入增加到91元。
  “文化大革命”中,因受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国民经济发展从整体上受到了影响,速度有所减缓,但全县经济还是得到了发展。到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954万元,国民收入2494万元,人均国民收入188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依靠全县人民,大力发展农业,稳步发展工业,协调发展各业,经济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完成了“六五”计划指标。到1988年,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54亿元,为1980年的3.9倍,平均增长14.7%;社会总产值达到1.84亿元,为1980年的3.8倍,平均增长18.1%;国民收入达到1.21亿元,为1980年的4.1倍,平均增长19.4%。人均国民收入达到674元,比1980年增加了459元。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484万元,为1980年的2.1倍,平均增长9.8%。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的20∶80调整到45∶55。1980年以来,投入到农业基础建设上的各类资金累计786万元,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农村经济打破了单一的格局,走上了全面发展的轨道。1988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221万元,为1980年的1.5倍。平均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25万公斤,油料总产量1430万公斤。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3801万元,为1980年的11.6倍,平均增长35.9%。农业、农村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农村五大产业的总产值达到1.23亿元,为“六五”期间的1985年的1.6倍。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实行了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198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4263万元(含村及村以下1566万元),为1980年的4.7倍,平均增长21.4%。乡以上工业总产值2697万元,为1980年的3倍,平均增长14.6%。初步建立了以采矿、化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主体的地方工业体系,有乡以上工业企业51个,村办、个体工业290个,生产原煤、水泥、机制砖、陶瓷、炭黑、磺化酚腐植酸铬和粮油加工等主要工业产品28种。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繁荣,物资丰富。全民所有制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国内纯销售总额完成4778万元,全县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7044万元,为1980年的3倍,平均增长14.5%。城乡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地方财源,财政收入达到804万元,为1980年的2.9倍,平均增长1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显著改善。198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6元,为1980年的2.8倍,平均增长13.7%。城市职工的平均货币工资达到1535元,为1980年的2.2倍,增加832元。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相应的有了改善,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摩托车等家用高档耐用消费品大幅度增加。

附注

注:1、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农村社会总产值为当年价,工农业总产值、社会总产值为可比价。 2、1957—1962年工业总产值不含省、地、中央企业产值。 3、1988年工业总产值包括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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