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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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04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区划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0
页码: 119-12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行政区划的情况,包含了明代山丹卫行政区划,清代山丹县行政区划,民国时期山丹县行政区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
关键词: 行政区划 概况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明代山丹卫行政区划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九月,置山丹卫,军政皆领。洪武二十四年起,置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和50个百户所,统领境内驻军和屯卒。又置7个约保,管理民户。领永兴(城南27里)、魏机寨(城南30里)、卢家(城西南35里)、卢真寨(城西南30里)、新开坝(城西南40里)、阎贵寨(城西南35里)、暖泉(城南40里)、范家营(城东南50里)、杨家坝(城南50里)、右卫寨(城南60里)、大黄山(城东南90里)、东花寨(城东南70里)、上土军沟(城南80里)、新河(城东40里)、丰城铺(城东70里)、老幼寨(城东南80里)、石峡口(城东80里)、祁家寨(城西13里)、大桥寨(城西25里)、焦家堡(城西40里)、赵岗(城西南50里)、四家儿(城西南50里)、洪水三堡(城西南70里)、洪水店堡(城西南160里)等24堡。
  又以卫城为中心,分东、西两线,以10里间隔置军铺11处,城东由西向东依次为遵道铺(今县城南关)、仙堤铺(今东十里铺)、永兴铺(今东二十里铺)、居安铺(今三十里铺)、来远铺(址无考)、阜昌铺(址在今阜昌铺滩)、停云铺(址在峡口附近);城西由东向西依次为永清铺(今清泉村)、静安铺(今静安村)、乐定铺(今东乐乡十里铺村)、丰营铺(址在东乐堡东)。此类军铺当时虽为驻军守望而设,但却为后来形成新的村堡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清代山丹县行政区划
  清初,沿袭明代山丹卫建置。雍正二年(1724年),废卫置山丹县。县以下置约、村两级行政建置。先后置本城(驻县城)、新河(驻新河)、峡口(驻峡口)、永兴(驻永兴)、杨家(驻杨家坝)、花寨(驻花寨)、花寨外(驻陈虎寨)、马营(驻大马营)、黑城(驻黑城)、静安上(驻静安)、永固(驻永固城)、姚家(驻姚家寨)、洪水(驻洪水)、山家(驻山家寨)、新添(驻新添)、羊坊(驻羊坊)、慕化(驻慕寨子)17约,管理县城和各村庄堡寨。
  清代山丹县辖村庄堡寨有:南湾、清泉堡、祁家寨、北湾、静安堡、大桥寨、乐定铺、大墩庙、瓦窑沟、西灰窑、南灰窑、仙堤铺、李家庄、永兴铺、猩猩寨、居安铺、刘福寨、新河堡、王城堡、阜昌铺、丰城铺、峡口堡、定羌庙堡、焦家湾、老军寨、王家庄、李家泉、刘家庄、郭家庄、甘泉子、高寨、靳家庄、孙家庄、四坝寨、永兴堡、魏机寨、马寨堡、敦恕村、卢家堡、任家寨、蒲家寨、新开坝堡、石沟河、侯家山堡、刘英寨、暖泉堡、高家庄、陈家庄、孙家营、范家营堡、上孙营、曹家庄、上山湾堡、下山湾堡、徐家盘山、陈虎寨、杨家坝堡、李家桥、高庙、高家湖、花寨堡、大黄山堡、夹河寨、蔡家湖、二马营子、大马营堡、上石圈、下石圈、叶家窑、九个窑儿、下寨子、上寨子、上土军沟、下土军沟、武宁寨、巴寨子、苦芨滩、吴凝寨、下西山堡、上西山堡、黑城堡、上河西寨、下河西寨、驼岭、马营墩(自此以下今属民乐县)、八卦营、元卷子、张连庄、南村子、土关堡、四家堡、王郎庄、童亮寨、赵刚堡、东西鹁鸽、邵家闸、高家闸、下吾旗闸、张明闸、顾家闸、刘信闸、新堡闸、黄家闸、贾洗闸、雷陀寨、翟家寨、张仲杨家闸、姚家寨、叶官寨、郭家闸、郭东闸、乃独闸、永固城、洪水堡、吴佑寨、韩家营、上下姚庄、马庄子、钱寨子、李寨子、三二寨、杨户寨、黄琴寨、总寨、吕家窑、费家寨、牛顺寨、杏园子、观音堂、王什寨、马军营、毛家寨、可家寨、上花园、二坝寨、新添堡、羊坊堡、山家堡、临山堡、左卫寨、慕寨子、雪寨子、下花园等140多个村庄堡寨。
  第三节 民国时期山丹县行政区划
  民国18年(1929年)3月以前,县以下行政区划为区、村两级建置。初以水利灌溉渠系为名,置草湖、暖五、东中、童子、慕化5区。嗣后,草湖改称一区,暖五改称二区,东中改称三区,童子改称四区,慕化改称五区。
  一区 区署驻县城,领县城各街巷及县城以西至乐定铺区域内各村庄堡寨。
  二区 区署驻马寨堡,领县城以南,东至大黄山北侧,西到东十里铺,北至北山,南到山湾,西南至芦家堡区域内各村庄堡寨。
  三区 区署驻花寨堡,领西起于新开坝堡,沿侯家山堡、杨家坝堡以南,大黄山西侧区域内各村庄堡寨。
  四区 区署驻永固城,领今属民乐县境内童子坝灌区各村庄寨堡。
  五区 区署驻新添堡,领今属民乐县境内洪水河以西,慕化坝灌区各村庄堡寨。
  民国18年3月,本县四(童子区)、五(慕化区)两区之地划归东乐县管辖(同年12月,改名民乐县),全县置3区。
  一区 区署驻县城,领城内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东关、西关及城南郊彭家台、碗窑沟,城西清泉堡、南湾、北湾、祁家店、静安堡、大桥寨、新盛寨、乐定铺及红寺湖等村。
  二区 区署驻马寨堡,领仙堤铺(东十里铺)、永兴铺(东二十里铺)、居安铺(东三十里铺)、四坝寨、高寨、永兴堡、马寨堡、新河堡、刘福寨、阜昌铺、丰城铺、峡口堡、焦家湾、老军寨、马莲村、甘泉子、下王城、位宽村(今张湾村)、上王城、陈户寨、徐家盘山、寺沟、范家营、上孙营、下孙营、余丁村、暖泉堡、山湾堡、位奇寨、刘英寨、小寨、洞子村、芦家堡、任家寨、汪家庄、蒲家寨等村。
  三区 区署驻花寨堡,领新开坝堡、侯家山堡、杨家坝堡、李家桥、高庙、高家湖、花寨、夹河村、大马营堡、窑坡、上下石圈子、新墩、圈沟、东西沟、上寨、下寨、吴宁寨、巴寨、周家河湾、陈家河湾、李家河湾、白家村、下西山、上西山、黑城堡、河西寨、西坡村、东山上、黄马村、王林村、东山下等村。
  民国19年6月,民乐县城洪水堡因遭兵燹迁至东乐堡,童子、慕化两区复归山丹县管辖。时,山丹县恢复原5区建置。
  民国21年3月,民乐县城复迁洪水堡,童子、慕化两区复归民乐县管辖,山丹县又恢复3区建置。
  民国22年后,县以下置区、乡、闾、邻四级行政建置,共3区19乡57闾114邻。
  一区 区署驻县城,领3乡。一乡驻县城,二乡驻祁家店,三乡驻大桥寨,各领3闾6邻。
  二区 区署驻马寨堡,领新河(驻地新河堡)、刘福(驻地刘福寨)、永兴(驻地永兴堡)、高寨(驻地高寨)、芦家(驻地芦家堡)、寺沟(驻地范家营)、马莲(驻地老军寨)、边山(驻地山湾堡)8乡,每乡领3闾,每闾领2邻。
  三区 区署驻花寨堡,领新开(驻地新开坝)、红三(驻地高庙)、西山(驻地下西山)、黑城(驻地黑城堡)、大马(驻地大马营堡)、夹河(驻地下夹河)、大独(驻地上寨)、花寨(驻地花寨堡)8乡、每乡领3闾,每闾领2邻。
  民国30年元月,撤区置乡镇、保、甲三级基层行政建置,全县置1镇5乡,即:龙峰镇、富源乡、仙堤乡、封云乡、维新乡、复兴乡,共辖52保480甲。此建置一直沿袭到民国结束。
  龙峰镇镇公所驻县城文庙,领东街、西街、南街、北街、王家什字、东关、西关、赵家庄(含赵家庄、周家台、王家庄)、彭家台、碗窑沟、边墙台(含宋家墩、北城拐)11保
  富源乡 驻地祁家店,领9保。一保辖八号(今郇庄)、北湾;二保辖九号、十号、红寺湖;三保辖王家闸湾、马家湖湾;四保辖张家桥、清泉;五保辖陈家山湾、尤家山湾、叶家山湾;六保辖祁家店、磨湾;七保辖西二十里铺、贾家庄、姚家庄、尚家庄;八保辖大桥寨、龚家庄、新盛寨、乐定铺;九保辖前窑、平坡、西沟。
  仙堤乡 驻地马寨堡,领8保。一保辖上山湾、中山湾、下山湾、上王城;二保辖陈家楼庄、暖泉、刘福寨、三十里铺;三保辖马寨、下孙营;四保辖永兴、四坝;五保辖高寨、十里铺、二十里铺;六保辖位奇寨、刘英寨、小寨;七保辖芦家堡、郭家洼;八保辖任家寨、汪家庄、蒲家寨。
  封云乡 驻地陈户寨,领9保。一保辖峡口、甘泉、定羌庙、刘家庄、郭家泉、李家泉:二保辖老军、祝庄、大口子河、丰城、上焦湾、下焦湾、杨家庄;三保辖周家坑、王家坑、陈户寨;4保辖徐家盘山、寺沟口;五保辖上河、中河、下河、马莲沟;六保辖范家营、上孙营、铁门庄;七保辖陈家崖头、张庄、高庄、王家滩;八保辖下王城、沙河湾、横沟沿;九保辖新河、郑庄。 维新乡 驻地花寨堡,领8保。一保辖大马营、上石圈、下石圈、周家墩、窑坡、东沟;二保辖上夹河、圈沟、封营、新墩;三保辖下夹河、梁家湾、潘家坡、石家台子;四保辖上寨、下寨、西沟;五保辖花寨过街楼以东之田庄、王庄、解庄和土坡头;六保辖花寨过街楼以西,高家湖、殷庄;七保辖高庙、李家桥、吴宁寨、杨家坝;八保辖新开坝、石沟河、侯家山。
  复兴乡 驻地黑城堡,领7保。一保辖甘泉子、刘庄、杜庄、东山;二保辖东关、吴家场、夏家庄、盛家沟口;三保辖泉头、西坡、王家庄;四保辖上河西寨、下河西寨、河里磨、普家庄、北台子;五保辖西门、沙沟、甘邓庄;六保辖萧家湾、眉毛湾、何家场、舒蔡家庄、上西山、下西山、新庄;七保辖陈家河湾、李家河湾、周家河湾、巴寨、陈家山头。
  民国后期,乡以下还曾短暂有过联保(亦称大保,即两保或数保为一联保)建置,各乡保数和甲数也时有增减。
  民国38年(1949年),曾将富源乡和龙峰镇合并称龙山镇,仙堤乡和封云乡合并称中山乡,维新乡和复兴乡合并称天山乡。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
  山丹县行政区划
  建国初至1965年3月近16年间,山丹县行政区划变更频繁。
  1949年10月,全县置龙山、中山、天山3区。区下设乡、村基层行政建置。
  龙山区 区公署驻县城,辖东起五里墩,西至乐定铺,南到四坝滩,北至红寺湖村区域内各村庄。
  中山区 区公署驻马寨,辖东起古城洼、大黄山北侧,西至东十里铺,南到下孙营,北至北山,西南至芦家堡区域内各村庄。
  天山区 区公署驻花寨,辖西北起于新开坝,沿侯家山、杨家坝、大黄山以西区域内各村庄。
  1950年2月,划中山区东北部另置新山区,划天山区花寨、大马营两地区另置焉山区。至此,全县建置龙山、新山、中山、焉山、天山5区,辖27乡98个行政村。
  1951年10月,龙山区改称一区,新山区改称二区,中山区改称三区,焉山区改称四区,天山区改称五区。1952年10月,民乐县六东区之西屯、东乐、五墩3乡划归山丹县管辖,县府以此3乡和一区祁家店以西之地置六区。至此,全县建置6区37乡116个行政村298个自然村。
  一区 区公署驻县城,领7乡。一乡驻县城南街,领东街、南街;二乡驻县城西街,领西街、北街、王家什字;三乡驻西关,领东关、小东门、周家台、西关、小西门;四乡驻碗窑沟,领碗窑沟、彭家台、赵家庄、王家庄、前窑、平坡、老窑、西沟、大湾;五乡驻城北张庄,领城北、宋家墩、郇庄、红寺湖等村;六乡驻南湾,领南湾、双桥、清泉等村;七乡驻北湾,领北湾、十号等村。
  二区 区公署驻新河,领7乡。一乡驻峡口,领峡口、甘泉子、潘庄、刘庄、郭泉、李泉、羊户口;二乡驻老军寨,领老军、祝庄、丰城、上焦湾、下焦湾、杨家庄;三乡驻陈户寨,领陈户、周坑、王坑、徐家盘山、寺沟;四乡驻范家营,领范家营、上孙营;五乡驻陈家崖头,领陈家崖头、张庄、沙河湾、下王城、王家滩;六乡驻新河,领新河、郑庄;七乡驻刘福寨,领刘福寨、三十里铺。
  三区 区公署先驻马寨,后迁位奇寨,领6乡。一乡驻高寨,领高寨、四坝、十里铺、二十里铺;二乡驻永兴堡,领永兴、马寨、位奇寨;三乡驻暖泉堡,领暖泉、张湾、余丁、下孙营;四乡驻柳荫(刘英),领柳荫、朱湾、小寨;五乡驻芦家堡,领芦家堡、郭家洼、任家寨、汪家庄、蒲家寨;六乡驻新开坝,领新开坝、蔡家湾、卓庄、石沟河。
  四区 区公署驻花寨,领6乡。一乡驻大马营,领大马营、窑坡、上石圈、下石圈、前山、蔡家湖、二马营;二乡驻下夹河,领上夹河、下夹河、潘家坡、楼庄;三乡驻花寨,领花寨、高家湖;四乡驻高庙,领李家桥、高庙、杨家坝、吴宁寨;五乡驻中河,领上河、中河、下河、高坡、马莲沟;六乡驻新墩,领新墩、沙家洼、九个窑、前后圈沟。
  五区 区公署驻霍城(黑城),领6乡。一乡驻杜庄,领杜庄、盛家沟、东山、甘泉、刘家庄、车家庄;二乡驻王庄,领王庄、西坡、泉头、上下河西寨、周庄;三乡驻霍城西关,领霍城东关、西关;四乡驻新庄,领新庄、李庄、上西山、下西山、巴寨、周家河湾、陈家河湾、李家河湾、陈家山头;五乡驻上寨,领上寨、下寨、东沟、西沟;六乡驻何家场,领何家场、沙沟、白家台、眉毛湾、甘庄、萧家湾。
  六区 区公署驻东乐堡,领5乡。一乡驻西屯,领西屯、中铺子、苗家墩、上庄子;二乡驻东乐堡,领东乐、张家庄、叶庄、姜家庄、大寨、窦家庄;三乡驻五墩,领五墩、小寨、安家湾、魏家墩、姚家庄;四乡驻大桥寨、领大桥、十里铺(乐定铺)、邱家庄、新盛寨、龚家庄;五乡驻静安堡,领静安、尚家庄、贾家庄、祁家店。
  1955年7月,区由数字命名改为以驻地命名,原6个区依次改称城关区、新河区、位奇区、花寨区、霍城区、东乐区。各区所辖各乡大都亦以驻地改称,即城关区辖东街乡、西街乡、南关乡、碗窑沟乡、城北乡、南湾乡、北湾乡;新河区辖峡口乡、老军乡、陈户乡、范家营乡、崖头乡、新河乡、刘福乡;位奇区辖高寨乡、永兴乡、暖泉乡、柳荫乡、芦家堡乡、新开乡;花寨区辖大马营乡、夹河乡、花寨乡、李家桥乡、寺沟河乡、新墩乡;霍城区辖三峰乡、双峰乡、霍城乡、新庄乡、双寨乡、白家乡;东乐区辖西屯乡、东乐乡、五墩乡、大桥乡、静安乡。是时,为农业合作化时期,乡下辖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多是以原行政村或自然村建置)。
  是年10月,撤区并乡,全县37个乡合并为15个乡,即原东乐区东乐、西屯两乡和五墩乡西部合并建东乐乡(驻地东乐堡);原东乐区静安、大桥两乡和五墩乡东部合并建大桥乡(驻地大桥寨);原城关区南湾、北湾、城北三乡合并建城北乡(驻地郇庄);原城关区东街、西街、南关、碗窑沟四乡合并建城关乡(驻地县城西街);原新河区新河、刘福两乡和崖头乡西部合并建新河乡(驻地新河);原新河区陈户、范家营两乡和崖头乡南部合并建陈户乡(驻地陈户寨);原新河区峡口、老军两乡合并建老军乡(驻地老军寨);原位奇区高寨、永兴、位奇三乡合并建位奇乡(驻地位奇寨);原位奇区芦家堡、新开两乡合并建芦家堡乡(驻地芦家堡);原位奇区暖泉、柳荫两乡和原花寨区李家桥乡西部合并建柳荫乡(驻地柳荫寨);原花寨区李家桥乡南部,霍城区新庄乡西部和位奇区暖泉乡山湾合并建李桥乡(驻地高庙);原花寨区大马营、新墩两乡和夹河乡南部合并建大马营乡(驻地大马营);原花寨区花寨、寺沟两乡和夹河乡西部合并建花寨乡(驻地花寨);原霍城区双寨乡和新庄乡东部合并建双寨乡(驻地上寨);原霍城区三峰、双峰、霍城、白家四乡和新庄乡南部、双寨乡西沟村合并建霍城乡(驻地霍城)。
  1958年至1983年11月,撤销乡建置,县以下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建置。
  1958年9月至1958年12月,全县建置红旗、红光、红星3个人民公社,即以原东乐、大桥、城北、城关四乡之地建红旗人民公社(驻地县城);以原新河、老军、陈户、位奇、柳荫、芦家堡6乡之地建红光人民公社(驻地位奇寨);以原李家桥、花寨、大马营、双寨、霍城5乡之地建红星人民公社(驻地花寨)。是时,公社辖属的生产大队,生产队范围都较大,大多是原有乡、农业合作社改称。
  1958年12月,撤销民乐县建置,将其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山丹县管辖。全县建置城北(原红旗)、位奇(原红光)、花寨(原红星)、民乐镇(原民乐县东方红人民公社)、丰乐(原民乐县河西人民公社)5个人民公社。
  1959年8月,全县人民公社作局部调整,划城北人民公社城区部分另置城东人民公社(驻地县城南街),划民乐镇人民公社北部另置三堡人民公社(驻地三堡),划丰乐人民公社西部另置南古人民公社(驻地南古城)。至此,全县建置城北、城东、位奇、花寨、民乐镇、三堡、丰乐、南古8个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为便于管理,将全县8个人民公社调整为城东(管理城镇居民)、城北、静安、东乐、城关(驻地县城西街)、位奇、芦堡、新河、陈户、老军、李桥(驻地高庙)、花寨、双寨(驻地上寨)、夹河(驻地下夹河)、大马营、霍城、洪水(驻地民乐镇)、三堡、六坝、民联(驻地张明寨)、太和、鹿中、永固、南丰、李寨、新天、杨坊、南古、丰乐、顺化、景会、花园32个人民公社。
  1962年元月,恢复民乐县建置,原民乐县所属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民乐县管辖。是时,山丹县建置城北、静安、东乐、城关、城东、位奇、芦堡、新河、陈户、老军、李家桥、花寨、夹河、双寨、大马营、霍城16个人民公社。
  1962年8月,全县人民公社又作调整,即,分东乐公社西部另置西屯公社(驻地西屯);分城北公社龙首山区另置红寺湖公社(驻地红寺湖);分霍城公社西南部另置祁连公社(驻地王庄);分霍城公社北部另置双湖公社(驻地甘庄)。是时,全县建置城北、静安、红寺湖、东乐、西屯、城关、城东、位奇、芦堡、新河、陈户、老军、李桥、花寨、夹河、双寨、大马营、双湖、霍城、祁连20个人民公社。
  1965年3月,体制调整,将城北、城关两公社合并建西湖公社(驻地县城西街);静安、东乐、西屯三公社合并建东乐公社(驻地东乐堡);位奇、芦堡两公社合并建位奇公社(驻地位奇寨);新河、陈户两公社合并建陈户公社(先驻陈户寨,后迁崖头);夹河公社西部和花寨公社合并建花寨公社(驻地花寨);大马营公社和夹河公社南部合并建大马营公社(驻地大马营);霍城、双湖、祁连三公社合并建霍城公社(驻地霍城)。红寺湖、老军、李桥公社建置不变,城东公社更名为城关镇公社。1965年9月,西湖公社更名为清泉公社。至此,全县建置城关镇、东乐、红寺湖、清泉、位奇、陈户、老军、李桥、花寨、大马营、霍城11个人民公社。城关镇公社辖街道居民委员会4个。其他10社辖103个生产大队,833个生产队。此建置稳定达18年之久,至1983年11月恢复乡建置为止。
  自1983年11月起,县以下建置政、社分设,在不打乱原有各人民公社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城关镇公社改称镇,其他10个人民公社改称乡,生产大队改称村,生产队改称社(村和社数有部分调整)。自此,全县建置:城关、东乐、红寺湖、清泉、位奇、陈户、老军、李桥、花寨子、大马营、霍城1镇10乡。一镇辖居民委员会7个,居民小组19个,10乡辖村111个,社700个。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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