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建设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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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唯一号: 292234020220000242
专题名称: “三同时"建设
文件路径: 2922/01/object/PDF/291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10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三同时"建设 “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一项有效措施。1991年以来,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处理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计划部门审批立项,付诸实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颁发《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1998—2000年,共审批新、扩、改建设项目85个,环境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有效防治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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