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第八天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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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唯一号: 292234020220000118
专题名称: 结婚后的第八天
其他名称: 站8天
文件路径: 2922/01/object/PDF/291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66.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结婚后的第八天,按习惯即由亲戚(姑、姨、姐)或娘家人把姑娘接回去住上8天,以便休息,俗称“站8天”。最后,到结婚满1个月,即由丈夫送其回娘家(近者步行,远者骑驴、马)住上1个月,俗称“站对月”。早年,必须站够一月,后来,逐渐有所改变,有站10天、20天就回来的,或因婆家门上有事而通知回的。至此完成结婚规程,投入夫妻正常生活。以后,只是逢到端阳节或其他节日,趁间“归宁”。但中秋节和大年除夕必须回到婆家合家团圆。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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