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福利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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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唯一号: 292231020220000569
机构名称: 酒泉市福利院
文件路径: 2922/01/object/PDF/2910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152.pdf
地址: 雄关路南侧石滩上,距城约两公里
起始时间: 1983

机构描述

1983年10月,迁入新建的福利院(即雄关路南侧石滩上,距城约两公里),任李发春为副院长。 该院占地4710平方米,共建有砖土木结构住房35间计647平方米,并建起了文娱活动室、伙房、餐厅、库房、温室、太阳能浴室等。平整造地四亩,打机井一眼,挖沟九条,长660米,种植苹果树、葡萄、杨柳、松柏等近万株,院内造假山一座,建花坛(池)五个。共化建院费近十万元,收养、代养弧老残人员20余名。现在院内冬有松柏常青,春有绿草盖地,夏有花卉色艳,秋有瓜果飘香,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风吹乱石跄的凄凉景象。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设备齐全,服务周到,成了老残人员欢度晚年的好地方。 几年来,市福利院始终坚持以养为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发展各项福利生产。现有解放牌汽车一辆,添置了彩电、洗衣机、缝纫机,订有多种报刊杂志,备有象棋、扑克等娱乐用品。院民死亡后,开追悼会,妥善安葬。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死有所葬。为此,1989年被甘肃省民政厅树为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先进单位。1990年,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通过学习外地“前院后厂“经验,利用该院场地、水电等有利条件,积极创建了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产销对路的小型企业“酒泉市社会福利五金炊具厂”和“酒泉市福利日用化工厂”。目前,已进入试产、试销阶段。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为甘肃省酒泉市的史料,内容分为政治·军事、人物轶事、工农业、金融财贸、文化教育、社会历史、民俗辑粹共七个栏目,共收入资料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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