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儿童福利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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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唯一号: 292231020220000568
机构名称: 城关儿童福利院
文件路径: 2922/01/object/PDF/2910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151.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后置机构: 酒泉县社会福利院;丰乐福利院
起始时间: 1959
结束时间: 1979

机构描述

1959年下半年酒泉市建立了儿童福利院。因为国民经济遭受了暂时的严重困难,不少农民弃家外逃,遗弃不少儿童生活无着。为了对灾民儿童实行救济,市民政局根据上级关于迅速建立儿童福利院的指示精神,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先后建立了城关儿童福利院(现址北关小学和市广播局)、果园公社中所沟分院,总寨公社西店分院等三处福利机构。并以城关儿童福利院为总院,先后有李占德、陈有连,李志杰等人任院长,工作人员15人左右,负责一部分婴儿、孤儿及无家可归且无劳动力的老残人员,并统管发放各分院的物资供应。中所沟分院由程泽远负责,工作人员17人。西店分院由闻清欣、邢葆柱负责,工作人员7人。两个分院负责年龄较大一点的孤儿。各院孤儿按年龄大小、文化程度高低编班上课学文化,同时也建立了少先队组织,编了三个大队。在共产党的关怀和共青团的领导下,使这些孤儿健康的成长起来。 后经酒泉县委批准,撤销分院,将分院合并到总院,改名为酒泉县社会福利院(现址北关小学和市广播局)。该院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在全院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依靠自己力量,当年修建房屋58间,生产各种蔬菜二万余公斤,粮食六百余公斤,果品四千多公斤,养猪二十余口,为改善院内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1965年又根据省民政厅的指示精神,地、县民政部门抽调人员与福利院组成调查组,对在院孤儿进一步作了详细摸底,将160多名孤儿分配酒泉、金塔安置了工作。 1969年,民政局根据县委指示,将福利院迁入丰乐公社二坝大队。1979年,丰乐福利院由于管理不善,问题较多,县民政局决定收回,迁入果园公社屯庄堡大队。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为甘肃省酒泉市的史料,内容分为政治·军事、人物轶事、工农业、金融财贸、文化教育、社会历史、民俗辑粹共七个栏目,共收入资料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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