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酒泉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体委)内设办公室、竞训股、群体股,加挂业余体校牌子,有干部职工12人。1997年6月,市体委职能并入酒泉市文化局,体委改为体育中心。2002年9月,酒泉市体育中心改为肃州区体育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干部职工11人。有占地1.3万平方米的田径运动场1个,1000平方米的旱冰场1个。1992年,筹资7万余元,购制具有12项功能的联合健身器1套,健身器10件。1993年,筹资63万元,建造25x50米带跳台的露天标准游泳池和25 x 20米的儿童露天游泳池各1个。同时,新建3层660平方米的办公楼1幢。全市有篮球场670个,排球场217个,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及其它体育场68个,人均占有体育用地3.95平方米。先后成立篮球协会、田径协会、足球协会、钓鱼协会、信鸽协会、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7个群众体育组织。1991年、1992年、1995年,酒泉市3次被评为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达标先进县(市),1997年创建为全省体育先进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