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
采访对象:运生基,生于1947年8月,银达镇南坝村人。1972年起在南坝小学当民办教师,1994年通过考试转为公办教师,一直在怀茂学区从事教育事业达31年。2002年退休。
采访人:运焕亨采访日期:2019年5月12日采访地点:酒金西路8号小区4号楼采访人:运老师您好!请以您的经历谈谈民办老师。
运生基:好。民办教师是指上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在生产队挣工分教农村孩子的教师,是当时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是1972年在南坝村小学任的民教。当时农村有文化的人特别少,我这个初中毕业生首当其冲被南坝大队选聘为民办教师,在当时能当上民办教师还是不错的。刚开始每月发5元津贴,另外记2600分工,后来津贴涨成10元,由记工分变为分粮食,每年将近1000斤,自己感觉很满足。
大包干后,生产队的集体储备粮没有了,民办教师无法再分到粮食,随后就产生了新的民教待遇政策。就是除每月15元的津贴外,按人均土地亩数分给土地,并且每年发给3000元的补偿费,用于缴纳“三提五统”等费用。
民办教师教小学和教中学的都有。我们都有县教育局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书》,教育局还建立了《民办教师在岗在编在册名单》,后来又组织我们考取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合格证》、《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等证件。上级业务部门每年定期对我们进行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待遇审定工作,在年度考核时给我们填制《民办教师考核评分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称职。
民办老师在那个年代占农村教师的大部分,咱们南坝小学,包括两个教学点,当时一个公办老师也没有。尽管民办教师《任用证书》当时乡村办学条件非常差,教学环境也非常艰苦,但绝大多数民办教师仍然忠于职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白天在破旧的茅草房里为学生上课,晚上在煤油灯下批改作业,他们多年如一日,迎来炎夏酷暑,送走数九寒天,始终忙碌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尤其是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肓工作中,为了保“两基”,促“两全”,他们勇挑重担,挨门逐户精心辅导,帮助学员早日脱盲;反复上门做家长工作,保证学生入学率。当时,文教局的一位老领导到南坝检查教育工作时,给我们写了一个条幅 “身居戈壁不觉苦,乐为祖国育英才”,我认为这是对民办教师的真实写照,也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和鞭策。
采访人:民办教师的归宿如何?运生基:喜逢盛世,党和国家没有忘记曾经为农村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民办教师,为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先后出台了许许多多的文件。从1980年开始,每年经考试转正一批民办教师,并且放宽条件让其报考师范院校,解决了一大批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省教育厅1991年文件规定,对1986年以前辞退的民办教师,按一年补发一个月工资给予补偿。1992年8月7日,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民办教师原则上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或县乡共管,以县为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定民办教师的任职资格并任用民办教师。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民办教师的考核、培训、奖惩、待遇和乡(镇)内调配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未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乡村和学校不得擅自任用或随意辞退民办教师”。到1995年,一次性将1984年底在册的民教全部转成公办教师,将1984年底以后的民教全部辞退,至此,民办教师在学校基本消失。
虽然民办教师是一个随时会下岗的工作,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默默无闻、满腔热忱地把自己的青春甚至是一生投入到了这一工作之中。他们前赴后继、孜孜不倦培养了几代农村文化青年,现在社会上的一大批中坚力量,正是那一代老民办教师教出来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