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葬俗
回族人去世,不说死,而说无常(塔不提),或用阿拉伯语说“冒台”即死亡,或谓之归真。返朴归真,就是回归真主,死人谓之认。回族大众认为生死是真主的前定,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回族人想不开而自杀的很少,因为古兰经禁止自杀。
回族实行土葬,主张速葬、实行薄葬。土葬就是下葬不用棺椁盛,有公用运尸的木匣。死者的葬礼在清真寺举行,由阿訇主持。葬前将亡人置于水溜子,即洗尸床上,用汤瓶冲洗,叫“着水”。就是亡人在埋葬前,由亡人的近亲二人,一人执汤瓶,一人洗亡人,将尸体洗干净。洗的人戴手套,由上而下,先左右后,共洗三遍,洗遍全身每一窍处。洗时不能使水流进亡人之口、鼻、耳、目之中,男人由男人洗,在亲人见过最后一面后,将洗过的亡人,包表白布,谓之“可番”即缠尸布或裹尸布。头脚处并用宽白带束牢,放入公用的埋台匣,即丧柩。然后举行殡礼,绿色埋台匣头北脚南,阿訇站于东侧主持殡礼,阿拉伯语称为站“者那孜”。埋台匣用绿色绒布罩或绿色布罩罩好。农村由穆斯林群众拉送往坟地,抬亡人的木架子,谓之架子。城市将埋台匣抬入埋台车,即汽车送往墓地。城市的墓地多为回民公墓。埋亡人的墓穴、坟坑,谓之“刺亥儿”。坟坑有穿堂坑和肋条坑。将亡人从埋台匣取出轻轻地放入坟墓,头北脚南面向西,即麦加的方向,将系头脚的宽布带解开,露出面庞,安排妥当,坑口挡严。然后众亲人抓把土埋亡人,同时用铲锹抢埋,起坟头,呈鱼脊梁状,以别于汉族的圆形坟头。
回族把送葬称之为送埋体。送埋体,阿拉伯语意是亡人、死者。回族对送埋体比较重视,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得知亡人是穆斯林,不论丧主邀请与否,都要洗小净,积极前往参加送葬。如果死者是鳏、寡、孤、独或出门在外的人,尤其要争先恐后地自愿操办丧事,参加送葬,直至将死者安葬。
速葬。回族在人死后,主张“速葬”,实行“薄葬”。一般在三日内葬之。当人无常后,家人一面报丧、一面准备穿“可番”。穿可番后即可入葬。如果来得及,上午无常,下午即可出埋台下葬入土。一般今天无常,次日就要出埋台,回民中有句俗话,“亡人奔土如奔金”。如为等待远地亲人奔丧与亡人见上最后一面,最多也不能超过三天。到第三天必须出埋台入土。回族人在哪儿无常了,就在哪儿就地埋葬,而不必远距离运回原籍家乡葬埋。既对亡人负责,又对活人负责。当然这也是回族丧葬行事的一种优点。
薄葬。回族力行薄葬原则,因此无戴孝之举,更不允许重孝。“活着不孝,死了瞎扯臊”。父母在世时,子女应该认真扶侍、孝敬,尽心赡养他们,使其安度晚年。一旦父母去世,禁止以“孝”为口实大操大办。几尺白布,裹着亡人遗体入坑用土抢埋即算了结,至多在可番里放一些芸香、檀香之类防腐除虫驱污所需之物。条件好一点的,放一些冰片、麝香。
回族葬礼节约,朴实、平等,无论亡人生前贫富如何,社会地位如何,都用同样规格尺寸的可番男三件、女五件,即裹尸布,都埋同样大小的刺亥儿,即墓穴。回族老人无常,殡礼完毕,要将所遗物散给阿訇和亲人,作为纪念物馈赠以示缅怀。
回族人无常入士掩埋后,亲人要定期游坟,也有称走坟,期限有七日,四十日,百日等。每年回族的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为游坟的盛日,以寄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