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在肃州农村,除通常的嫁女之外,还有男嫁女方的婚俗。男嫁女,是因女家没有生养男子,处于顶门立户、继承家业,以及养老的需要,就考虑招一个上门女婿;有的则是男子则因家贫,兄弟多或孤苦伶仃,没有财力娶媳妇成家,就到女家成婚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俗称“招婿”也叫“入赘”“赘婚”“倒插门”。
入赘,源于母系社会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传宗接代、补充劳力,赡养女家老人。过去,就婚于女家并改为女家姓的男子称为“赘婿”。对男子来说,出去当赘婿,称为“出赘”,到女家当赘婿称为“入赘”。对女家来说,招女婿,称为“招赘”。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男到女家的婚姻有两种形式,一是男到未婚女子家的叫“做女婿”;二是入赘给寡妇的叫“上门”。
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一般入赘者的子女要随母姓,也有两个儿子分别随父母姓的。
关于入赘,还有一个传说。相传,在明朝时,关中一带有个姓何的人,娶了个媳妇姓陈,两人婚后生了三男一女,取名富、贵、荣、华。老两口把娃们拉扯成人,先后为三个儿子娶齐了媳妇。谁知娃们娶了媳妇忘了娘,不孝敬父母,各顾各的过起小日子来。老两口没法,只好和小女儿度光阴。两老一小过日子,自然有很多难处。
可是这老头儿是个硬性子人,他见儿子们都靠不住,索性断了关系,再可怜也不求人。有一天,老头和女儿上山打柴回来,在路上救了个白面书生。原来这书生父母双亡,家境贫穷,也上山去砍柴,不料从青苔滑下山腰几乎丧命,多亏父女俩把他救下山来。从此,这书生就在老头家中住了下来。老头女儿常跟书生学写字、做诗文,书生也常听她唱山歌。不久,两人逐渐相爱。老两口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就把这个书生招为女婿。一家四口和睦相处,耕读持家,女儿女婿也都孝顺,老两口见人就夸:“这下晚年有靠头啦”。
后来,书生当上门汉的事,便传得家喻户晓了。从此,无儿有女的人家,为了传宗接代和养老的需要,也兴起招女婿上门的习俗。过去,信奉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天经地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则要随女家姓氏,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倒插门”。还说是“小子无能,更姓改名”。所以,入赘的男子不多。新中国成立后,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被男女平等所替代,男到女家成婚落户顺理成章,并享有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