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穆斯林的“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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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5121
颗粒名称: 酒泉穆斯林的“新教”
分类号: K291.442;B96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简要介绍了酒泉穆斯林历史上的新教的创始人马万福及其提出的十大纲领。
关键词: 酒泉 历史 伊斯兰教

内容

新教又称“新兴教”,或称依黑瓦尼。酒泉伊斯兰新教的传教人是马万福,经名奴海,通称果园哈吉。马万福(1849—1934)是中国伊斯兰教依黑瓦尼教派的创始人,曾去沙特麦加朝觐、留学,精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是中国伊斯兰教维新运动的倡导者之一。因受“河湟事件”的牵连,又因宣传新教,遭到临夏各门宦的反对,亦是兰州总督通缉的要犯。遂于民国二年,携眷避难到酒泉,隐身传教一年多,引起酒泉老教不满,于民国四年离酒赴新疆哈密。因宣传新教,又惹怒了哈密王,他向新疆都督杨增新告发,将马果园捕押哈密,拟将“正法”。后经信徒营救,才幸免杀身之祸。民国七年辗转到青海西宁,成为马麒兄弟的上宾,新教始在青海得到很大发展。他倡导“凭经立教”、“尊经革俗”,并提岀十大纲领,俗称“果园十条”:(1)不聚众念《古兰经》;只能一人念,众人听;(2)不高声赞圣;(3)不多做“都哇”(祈祷);(4)不探望拱北(圣徒墓);(5)不聚众念讨白(忏悔);(6)不纪念亡人的日子;(7)不用《古兰经》转“依斯尕退”(替亡人赎罪);(8)强调天命功课,不强调付功;⑼对教义条款以简便易行为原则;(10)“尔曼里”要自己干,别人代干不行,《古兰经》自己念,别人代念不行。教义简明,信者日多。至此,酒泉伊斯兰教徒大部分信仰了新教。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本书为肃州(今酒泉市)的一部地方史志。内容包括:人物春秋、往事钩沉、区域访古、地方揽胜、史实考证、民族宗教、民俗撷粹、编读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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