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等级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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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5025
颗粒名称: 住宅等级制度
分类号: K291.442;TU241.5
页数: 1
页码: 67
摘要: 简述了明清时期营建住宅的等级制度。
关键词: 酒泉 历史 民居

内容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衰落,但在丝绸之路上的肃州却进入一个经济昌盛期,社会的荣辱盛衰在这里留下斑斑痕迹。
  当时在营建住宅上等级制度森严,据《明史》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住宅的营造规模受严格控制,王侯官员按等级造房,庶人只可造三间五架之屋。商贾不敢越礼,建筑上不与官员争威严、比宏大,而在典雅、工丽上下工夫,这样就促使住宅雕刻艺术日臻完善和成熟。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肃州文史 第十五辑》

本书为肃州(今酒泉市)的一部地方史志。内容包括:人物春秋、往事钩沉、区域访古、地方揽胜、史实考证、民族宗教、民俗撷粹、编读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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