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西农民大量逃亡的原因二:人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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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807
颗粒名称: 安西农民大量逃亡的原因二:人祸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3
页码: 161-163
摘要: 安西农民大量逃亡的原因二:人祸,一是兵匪骚扰, 二是苛捐杂税。
关键词: 文史资料 肃州

内容

天灾如此,人祸尤剧。也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兵匪骚扰。
  民国十八年六月,驻酒排长吴廷璋率众哗变,西窜至安西,盘踞半年之久,农民除供应粮草杂物外,还要遭受抢劫,凡是稍微丰裕些的人家,匪兵“必借搜枪为名,而行抢略之实”,以致“各村财物,为之一空”。
  民国二十二年(1933),马仲英往返于肃州、新疆三次,集结大队,驻扎半年或三四月不等,给安西人民造成极大的痛苦。(按:马仲英于民国十九年流窜至张掖,民国二十年四月进疆,被盛世才击败,九月退回酒泉,与马步芳达成协议,以酒泉等六县为驻防区,次年被国民党政府任命为新编第三十六师师长,民国二十二年再度进疆)仅以最后一次过境为例,从安西至哈密计程十一站,所需粮草,全从安西驮运。曾动用仓储粮食四百九十石,民间供支粮料二千余石,骆驼七百余只,牛车五百余辆,马三百余匹,驴六百余头,马景二百余匹,羊八百余只,购买各物费用,亦在五千元以上。“以一万五千之人口,供同数军队之粮秣,痛苦如何,不难想象”。
  兵匪不仅征粮纳草,抢劫财物,还要抓兵拉夫。仅以六工村为例,马仲英就曾抓去七十人,后由各家花去二三十元不等,赎回三十二人,其他无钱去赎的全被带往新疆,没有回来。故该村劳动力极为缺乏。
  二是苛捐杂税。陈鹿雅先生举例:譬如种地一户(为六十亩),收粮三十余石,价值三百余元,而每年田赋官款,即达三百余元。罄其地之所出,供应粮款,犹虞不足,况种地尚需资本、人工,不得不鬻卖牲畜、器物,以应款命。这样,就出现了“多种多赔,少种少赔”的怪现象。因此地价奇跌,上等田地的最高价,每顷只值六十元,其中下等田地,即倒贴耕牛、房屋、器具等,也没有人承种,甚至有倒贴少女,或青年孀妇(马仲英任意抓兵拉夫,故关外三县,孀妇甚多),以与承种人为妻之事。田地累人,竟至于此。农民除了逃亡,别无生路。
  鉴于此,陈赓雅先生发出警告:“安西因受风旱天灾之影响,吴、马军事之骚扰,农村经济已告破产,乃复以公款杂捐,层出不穷,农民痛苦,日益加剧,以致整个安西社会,前途日趋没落。苟不迅速设法积极救济,其为边防隐忧,将不堪设想也。”。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内容分为世纪回眸、人物春秋、往事钩沉、区域访古、文化撷粹、地方民俗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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