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十中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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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673
颗粒名称: 兰州十中任教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1
页码: 75
摘要: 1955年,高尔泰被分配到兰州十中任教,每周上16节美术课。
关键词: 文史资料 肃州

内容

1955年,高尔泰被分配到兰州十中任教,每周上16节美术课,批阅16个班的作业。教学之余,他写诗作画。他的诗在《上海文艺》上发表,表现出一个20多岁的青年对于新生活的礼赞;他的画在展览会上得了奖,引起了领导和美术界的注意。同时,他还在继续着过去的思考,并将思考的结果用文字记录下来,一年后就有了他的第一篇论文——《论美》。在这篇并不成熟的文章里,他提出“美是一种感受”,“美是主观的”的观点,表现出非凡的理论见底和胆识。
  文章写出来后,他很得意,用有格稿纸工工整整地抄了两份。一分投寄到北京《新建设》月刊社,一伤拿去给时任西北师范学院院长的徐褐夫先生看。1957年2月,文章刊出,编者加了按语,接着《文艺报》、《哲学研究》、《学术论坛》、《学术月刊》等报刊即相继发表文章,展开批评。高尔泰又写第二篇论文《论美感的绝对性》,刊于《新建设》七月号,进行答辨。这时反右派斗争已经开始。高尔泰因“顽固对抗”,被从严处理:开除公职,押送至酒泉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这时高尔泰年仅20岁,虽然以思想获罪,但已在20世纪的中国美学史上刻下了任是什么力量也无法抹去的印痕。

知识出处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肃州文史资料第十四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内容分为世纪回眸、人物春秋、往事钩沉、区域访古、文化撷粹、地方民俗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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