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氏家族的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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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495
颗粒名称: [于氏家族的两条规定]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330-331
摘要: 酒泉于氏家族人多,但不乱户。根据先祖遗训,于氏家族有两条规定,即:一不乱宗,二不乱婚。
关键词: 酒泉 文史资料

内容

六、酒泉于氏家族人多,但不乱户。根据先祖遗训,于氏家族有两条规定,即:一不乱宗,二不乱婚。
  1.于氏到酒泉后,曾用一首五言诗,排定了宗族班辈,世代执行。诗曰:
  “义应龙泽民,体歧谐德同;龄嘉华永在,耀光万世兴。”
  这首诗共二十个字,每辈人占一字,可排二十辈。每代姓名以三个字为准。以上二十字,中间和末尾来回更替,如按第三句,父辈于×龄,子辈则是于嘉×,孙辈于×华,重孙辈于永×。二十辈排完,可以从头循环,也可续拟。续拟命名仍为一首五言诗。诗曰:“立国信为本,百年多英才;诚正谦清廉,大志皓月明。”因此,酒泉的于氏家族,不论远近亲疏,只要一报名字,便可知其所占辈份,可谓“长幼有序,大小分明”,永不乱讳。
  2.于氏祖上规定,凡是酒泉的于家人,不论是否超出五服,均不得同族自相通婚,以保持血统的纯净,防止近亲婚配的危害,优生优育,保持家族兴旺。如有通婚者,则受到宗族的谴责。这一规定,至今坚持不渝。
  于氏家族在酒泉最早的祖坟葬在三奇堡。1949年以前,每逢十月初一日,不分门户高低,辈分大小,贫富贵贱,都要到三奇堡祖坟祭祖。烧钱两,献祭品,读祭文,老少跪拜,悼念祖先。此日,也是于氏家族的大聚会,祭奠完毕,在祠堂大摆酒宴。之后,由族长处理忤逆不孝,族间纠纷,有悖祖先教诲者,视其情节轻重,或批评教育,或以家法制裁。
  祖坟建有祠堂、斋房,坟地周围古树成荫。解放后,建筑不断残破,祭资无源,主持无人,逐渐萧条,不复问津。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二辑》

出版者:政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栏目包括:政治军事、人物春秋、委员风采、津沪青年、往事钩沉、社会历史、文化习俗、古城沧桑、农林水利、名门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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