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文物发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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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038
颗粒名称: 第六次文物发掘
分类号: K872
页数: 3
页码: 120-122
摘要: 1987年4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北京大学李水城和省考古研究所水涛二人,来酒泉发掘丰乐乡大庄村、丰乐河东岸的干骨崖遗址。到8月初,共发掘墓葬105座,出土彩绘或素面陶器及铜斧、铜镜与磨制石斧、石刀等文物388件,均运往省博物馆。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文物工作

内容

第六次文物发掘。
  1987年4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北京大学李水城和省考古研究所水涛二人,来酒泉发掘丰乐乡大庄村、丰乐河东岸的干骨崖遗址,此遗址为1971年冯明义在大庄乡当农宣队员时发现。1981年普查认定,公布保护。1976年和1986年,先后由省文物工作队副队长张学正及李水城、水涛对该遗址进行复查。到8月初,共发掘墓葬105座,出土彩绘或素面陶器及铜斧、铜镜与磨制石斧、石刀等文物388件,均运往省博物馆。
  这批墓葬都是土坑墓,无棺。有的在死者周围垒一圈(一层或二三层)石头,身上也压有石头,有的只在身上压几块石块,象征石棺。
  多种石、铜农业生产工具的出现,说明当时这里的人们过着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另外,1988年在丰乐乡一农民手中,收回了一件出自干骨崖遗址的带扣眼的靴形粗沙红陶罐,显系仿皮靴制成的。由发掘出土的铜器证明,那时这里的锻金冶铜业也已开始。
  李、水二人认为干骨崖遗址属四坝文化类型,相当于中原地区的殷商和西周时代。也有学者认为是初入阶级社会门槛的夏朝前期的文化遗址,距今约3700年左右。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委员会

本辑包括:政治军事、社会历史、编读往来栏目;并附有《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至十辑 分类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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