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图书 |
唯一号: | 292220020220004035 |
颗粒名称: | 第三次文物发掘 |
分类号: | K872 |
页数: | 2 |
页码: | 118-119 |
摘要: | 第三次文物发掘。1959年4月间,酒泉市砖厂在东稍门外路北修建砖瓦厂,此地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按规定应事先报省核批后,并做好文物清理工作方能使用。到 同年9月,共清理发掘汉代砖室墓36座,出土随葬 品千余件,有水器、酒、食、饮、洗、蒸煮和装奁 器皿等。琥珀、珍珠、炭精饰物也不少,个别墓内 还有金戒指。一件雕凿粗犷、形态逼真的青石卧牛 是罕见的艺术珍品。全部出土文物收入文化馆。 |
关键词: | 文史资料 酒泉 文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