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文物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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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029
颗粒名称: 第二次文物普查
分类号: K872
页数: 2
页码: 112-113
摘要: 197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文物普查与保护。由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各省文化厅统一安排,各地区组织了普查队深入各县逐片普查。同年12月份,全区田野普查结束后,汇编刊印了《酒泉地区文物分布概况》一书。收入本书的酒泉县文物保护单位有17处,即省级保护的东关外和下河清农场两处汉墓群,赵家水磨新石器时代遗址等3处。县级保护单位14处,即鼓楼和淌沟、野猪沟、荒凉墩、青沙梁、梁家山、王家崖、崔家南湾汉、晋墓群以及白土崖遗址、辛墩子和草沟井两城址。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文物工作

内容

第二次文物普查
  针对“文革”中全国许多文物古迹被破坏,中 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几次联合发出了抢救保 护文物的通知。为此,197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 第二次文物普查与保护。由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各 省文化厅统一安排,各地区组织了普查队深入各县 逐片普查。
  酒泉地区每县抽一人,由地区文教局牵头,与 省文物处副处长王勤苔(女)等共9人组成地区普 查队。酒泉县派茹世性(现任行署文化出版处副处 长)参加,后期又抽泉湖公社教师于成德同志参加 居延汉简的发掘工作。
  普查队自西而东诸县普查,到达酒泉后,由冯 明义引导在县境内调查了部分地方,因天寒地冻,未 能全面查到。这次普查的重要发现,是在屯升乡沙 山村北20里的荒漠戈壁上,发现了汉代古城址辛墩 子城(疑为汉酒泉郡所辖绥弥县城址,后汉移位改 名安弥县),城内已经耕犁,遗有汉五铢钱和汉代直 齿石磨等物。其南还有一个元、明时代屯戍的草沟 井城,两城址附近皆有古墓。另外还认定了此前已 发现的总寨崔家南湾晋墓群,并对已经公布保护的 文物点进行了检查。
  同年12月份,全区田野普查结束后,汇编刊印了《酒泉地区文物分布概况》一书。收入本书的酒 泉县文物保护单位有17处,即省级保护的东关外和 下河清农场两处汉墓群,赵家水磨新石器时代遗址 等3处。县级保护单位14处,即鼓楼和淌沟、野猪 沟、荒凉墩、青沙梁、梁家山、王家崖、崔家南湾 汉、晋墓群以及白土崖遗址、辛墩子和草沟井两城 址。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委员会

本辑包括:政治军事、社会历史、编读往来栏目;并附有《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至十辑 分类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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