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文物重点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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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4028
颗粒名称: 第一次文物重点调查
分类号: K872
页数: 4
页码: 107-110
摘要: 第一次文物重点调查,于1956年3月22日开始。这次调查是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兰新铁路文物清理组与县文化馆联合进行的。于1956年10月25日公布为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7年3月5日,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又将除鼓楼外的其它7处,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63年,国务院将万里长城终点嘉峪关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省人民委员会又将野猪沟、王家崖两处汉墓群,下放为县级保护单位。嘉峪关于1972年正式移交给嘉峪关市管理。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文物工作

内容

第一次文物重点调查,于1956年3月22日开始。这次调查是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兰新铁路文物清理组与县文化馆联合进行的。时值兰新铁路施工队已进入酒泉境内,省文物清理组的党国栋、倪思贤、张鲁章、张仲生(皆已故)、宁笃学五同志,也于三月中旬到达酒泉。当时,国营下河清农场刚开建,他们将垦荒中发现的两件灰陶器报送文化馆,经党国栋等人辨识为汉代遗物,就偕同县文化科刘兴义、文化馆蔡生万二人,赶赴农场实地调查。发现农场东部是一处古冢累累的汉代墓群,许多坟堆是夯打起来的高大的方形土墩(附近农民称其地为 “下乱古堆",其西南方另有“上乱古堆”,俗称“天罗城”),一些小坟堆及无坟堆的墓葬早被夷平。新翻起的田土中,到处可见到灰陶器碎片。在农场北缘的鱼骨梁地方(今农场卫生所东侧),还发现了距今四千多年以前人类居住过的遗址。地面散布有古人打磨石器的石片堆积和石核、石刮削器、石刀、石凿、石斧、环形石锄等农业生产工具与加工谷物用的石手磨盘、磨棒。还有鱼网上用的石网坠,捻线用的陶(或石制)纺轮等。至于灰色或彩绘的细泥陶器碎片则俯拾皆是。在一沟崖的断层上,还暴露有古人堆积的灰层,内有陶片、小石器、兽骨和磨制的骨锥等物。根据诸种迹象分析,认定这里是一处马家窑文化的一个分支——马厂类型的文化遗址。这一重要发现,第一次证明了距今四千年前后,酒泉的先民已经过着以牧业为主,兼有部分农业和制石、制陶、制革、纺织等手工业雏型,并兼营渔猎的半定居生活。这是由战争的频繁,部落的迁徙,气候的变化造成的。
  经过对下河清农场的初步调查,认为有配合垦荒进一步发掘的必要,遂留几人进行发掘,另抽出张鲁章到上坝、总寨、城郊和北大河沿岸重点调查,结果又发现了野猪沟、王家崖、东关外3处汉墓群和赵家水磨新石器时代遗址。还从上坝光辉村农民家中收集到出土的汉代铜剑一把,从北大河滩采集到亿万年前的牛角化石一件(七十年代从北大河岸五米深处还挖出千万年前的象牙一对,残长60厘米)。
  这次调查发现的下河清、赵家水磨两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及下河清农场、野猪沟、王家崖、东关等4处汉墓群,现存的古建筑嘉峪关和酒泉鼓楼,由酒泉县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10月25日公布为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7年3月5日,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又将除鼓楼外的其它7处,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63年,国务院将万里长城终点嘉峪关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省人民委员会又将野猪沟、王家崖两处汉墓群,下放为县级保护单位。嘉峪关于1972年正式移交给嘉峪关市管理。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委员会

本辑包括:政治军事、社会历史、编读往来栏目;并附有《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至十辑 分类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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