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一辑》 图书 |
唯一号: | 292220020220004020 |
颗粒名称: | 建国初期的酒泉体育事业 |
分类号: | G812.7 |
页数: | 4 |
页码: | 94-97 |
摘要: | 1949年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人民健康,提倡“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使体育运动蓬勃发展起来。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劳卫制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了以劳卫制的合格率衡量学校体育工作的标准,使学校体育活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55年又有大批上海、天津知识青年来到甘肃,支援河西建设,其中大部份同志从事文化教育工作,把内地开展体育活动的经验带到酒泉地区,尤其是篮球、足球、乒乓球活动开展十分活跃。196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酒泉专区,并相应成立了专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专署文教局合署办公。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体育活动也不断得到恢复和发展。1964年,酒泉专区参加甘肃省第三届运动会,获得3项第一、7项第二、5项第三、4项第四、4项第五的好成绩。1978年全省第五届运动会上,只有自行车获得两个银牌,男子篮球取得决赛权,田径、射击个别单项取得较好名次,其它团体成绩都很一般,这是我区历届参加全省运动会成绩最差的一次。 |
关键词: | 文史资料 酒泉 体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