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社会酒泉青红帮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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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923
颗粒名称: 旧社会酒泉青红帮轶闻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245-246
摘要: 酒泉有青红帮的流传最早在清朝雍正年间,乾(隆)嘉(庆)时期又有发展。创始人姓潘(名字不详),所谓“潘祖”就指此人。当时叫“哥老会”,以后演变为“青红帮到民国初年陕西人董延青为酒泉红帮头目,他在酒泉有组建十辈人的传说,这十辈人每辈各占一个字,即:“魏、德、福、自、宣、丰、柏、一、字、青”。此后就以“魏”为老大,按这十个字往下推辈份,排等级。魏字辈最大,青字辈最小。小辈须听大辈指使,违者按帮规处分。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青红帮

内容

旧社会酒泉青红帮轶闻温炳林口述 刘子林整理酒泉有青红帮的流传最早在清朝雍正年间,乾(隆)嘉(庆)时期又有发展。创始人姓潘(名字不详),所谓“潘祖”就指此人。当时叫“哥老会”,以后演变为“青红帮到民国初年陕西人董延青为酒泉红帮头目,他在酒泉有组建十辈人的传说,这十辈人每辈各占一个字,即:“魏、德、福、自、宣、丰、柏、一、字、青”。此后就以“魏”为老大,按这十个字往下推辈份,排等级。魏字辈最大,青字辈最小。小辈须听大辈指使,违者按帮规处分。
  青帮主要是不偷盗,不抢人的财物;红帮是以偷盗抢劫为生。当时以董延青为首的红帮头目豢养着许多青年,每夭在街市热闹的地方如粮食市、牲畜交易市场,偷盗农民卖粮卖牲畜的钱财物品。如鼓楼周围、五省会馆等处均为小偷作案的地区,有时黑夜下乡抢劫大户人家的钱财。但偷窃及抢劫的财物必须上交头目,然后再按等次给小偷分配。
  凡参加帮会者必须遵守帮规,而且很严,所谓“光棍犯法,自绑自杀”(当时帮会分子俗称“光棍”)。帮会的人初会面时第一句话就是“老大贵姓?”如果被问者姓王,则答复是“出门姓潘,在家姓王”,以示为帮会中人。
  解放前酒泉农村被抢劫的事情时有发生,常有所闻,青红帮横行霸道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政府人员充耳不闻,知而不问。有的警察甚至和帮会分子勾结,鱼肉人民。
  民国初年,笔者偶尔转到鼓楼附近,观看卖艺者玩弄把戏时,被小偷偷走了钱包,内装银币四枚,油布钱钞十几个,每个价值一千文。当时有北乡人祁儒林系帮会人员,我认识他,我向他谈了丢失钱包的情况,他说没关系我给你追查。到晚上,祁儒林将钱包交给了我,所装钱物分文不差。这说明当时的小偷多系红帮帮派人员。
  一次,屯升乡九家窑“大申恒”商号的伙计焦万顺来酒泉办货,他与谢鞋匠结伴行至长沙岭中间(上河清至营尔四十里荒滩),土匪多人把焦万顺的骡子连货抢去,因谢鞋匠在帮会,他的毛驴和货物安然无恙。焦与谢返回途中,焦说:“土匪你认识,我要告官去。”谢说:“你先头里走,我去给你要骡子和货物。”焦先行到上河清等待,随后就听人说长沙岭滩中有一具无头死尸。后经证实,这人就是谢鞋匠。因他犯了帮规而被同伙打死,其惨状目不忍睹。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内容包括:政治军事、教科文卫、农业水利、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民族风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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