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物的普查、检查与保护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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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865
颗粒名称: 三、文物的普查、检查与保护修复工作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7
页码: 150-156
摘要: 酒泉市博物馆成立后,在1958年、1972年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又进行过三次文物普查。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博物馆

内容

三、文物的普查、检查与保护修复工作酒泉市博物馆成立后,在58年、72年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又进行过三次文物普查。
  第一次是1981年,利用三个月时间,全面查看,发现了三坝窑洞、大淌沟、白疙瘩、双疙瘩、黄土梁等十六处重要汉晋墓群。认定了福禄城南门、干骨崖遗址。1984年市政府公布为酒泉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七处,即福禄城南门遗址、干骨崖遗址、黄土梁墓群、清真寺、重修肃州学宫碑记、古酒泉、药王宫建筑群等。
  第二次文物普查为1984年的长城普查,查清了酒泉境内长城的走向及现状。我市境内明长城残存五段,边湾段、鸳鸯池段、明沙窝段、两山口段、下古城段,全长47公里。又发现了阍门至高台的一段边壕,据考,可能为汉代的遗迹。并绘制了长城烽燧线路图,写出调查报告,报省、地、市。
  第三次文物普查是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投入人方最多的一次。它是国家文物局安排的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从1987年3月开始,至1989年底结束。分野外工作与室内资料整理两大部分。酒泉市文物普查队由市文化局局长伊同礼任队长,市博物馆田晓任副队长,冯明义任顾问,刘兴义负责绘图,郭俊峰负责拍照,阎开国负责测量与后勤。地区文化处负责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是刘世超同志;省文化厅文物处副处长王勤苔为河西片总负责,省文物考古所马建华为酒泉文物普查总指导。这次普查工作得到了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野外工作于1988年3月基本结束,进入室内资料整理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以普查队员为主,馆内有关同志也都参与其中。共查得文物点260处,其中古遗址83处,古墓群148处,古建筑5处,石窟寺、石刻11处,其它13处(包括鄂博等民族文物)。分布在我市19个乡镇,154个村。普查队员行程3820公里,查看了涌泉坝、榆林坝、红山口、观山口及丰乐河、马营河、红水河沿岸,走遍了单墩滩、将台、东洞滩、青沙梁、下河清滩、长沙岭、半截墩滩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发现了将台墓群、窑址、水利遗址、红寺汉墓群、旧南干渠北石滩墓群、半截墩南北滩墓群、西沟墓群等重要文物点。酒泉市文物普查队率先完成一图(文物分布图)、一表(文物概况一览表)、一志(文物志)的工作。冯明义、田晓被评为省文物普查先进个人,刘兴义、郭俊峰、阎开国等五同志被评为地区文物普查先进个人。酒泉市文物普查队被评选为地区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受到了省、地的表彰奖励。1991年酒泉市又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8处,199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我市有6处。至今,酒泉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9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合计110处。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组织、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档案资料)工作基本完成。
  近年来文物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1988年成立酒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市长任主任,工商、公安、工交、城建、财政局的主要领导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博物馆,馆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分别成立文物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文化工作的乡、镇长任组长,文化站专干负责本乡镇的文物保护工作。
  博物馆初成立时,文物点的全面检查每年一次,近年,随着野外文物点的增加与部分古墓葬严重被盗的情况,文物点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年3—4次,重点文物点几乎每月一次。野外文物点保护,主要依靠当地群众、义务文物保护员。文物保护员已由最初的十余名,增至现在的65名,他们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市公安部门给文物保护工作予以极大支持,派车、派人,抓捕罪犯,有力地打击挖掘盗卖文物的犯罪行为。由于各方面的配合,使我市野外文物保护工作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使文物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我们还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盗掘倒卖走私文物活动的通知》等,对文物盗窃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检查文物点的同时,我们也注意收集散失在民冋的珍贵文物。这些年来,我们收回的文物有夹砂靴形陶罐、双耳舞人彩陶杯、彩绘提梁罐、带柄石臼、藏文经卷及数十件石刻、碑记。尤其是夹砂靴形罐,由主管副市长张德仁参与,在丰乐乡书记、乡长的帮助下,才将其追回。
  文物的保护与修复,是博物馆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馆二十年,完成的几项重要工作如下:1978年,博物馆成立后,即对我市唯亠完整的古建筑一亠鼓楼进行保护复原,制做“气壮雄关”木匾;重新刻制鼓楼四面的门额“云路先登”、“东迎华岳”、“南望祁连”、“北通沙漠”、“西达伊吾”。恢复了鼓楼洞顶的八卦图案,砌补了基座上风蚀的墙砖。
  1985年,由省文化厅拨款4万元,地区、市政府各拨3万元,地区旅游局拨4.6万元,共14.6万元,又对鼓楼进行较全面的复原修复工作。市政府成立维修领导小组,由主管文化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博物馆副馆长冯明义主持全部工程,本年4月开工,11月竣工。完成了处理地基下陷隐患,更换一、二楼覆瓦、补齐脊兽,复原槅扇棂窗,四面槅扇门,更换迥廊柱、楼板、板壁等项目。1986由兰州市工艺绘画社彩绘,恢复了雄伟古朴的清代建筑风貌。市政府对维修工作成绩突出的冯明义给予奖励。博物馆又根据照片,放大制做了“声震华夷”大匾,悬架二楼。我国著名古建专家罗哲文来酒泉参观,登上鼓楼,兴致勃勃作长联一幅:“两千年往事忆上心头,想当年金戈铁马,翩翩勇将少年英俊风华正茂,捷奏河西气宇轩猷。谈笑间,美酒倾杯碧玉流,与十万健儿同饮唱,如此高风统帅,赢得军民嘉尚,无人不赞霍将军;八百里阳关似在眼前,看那边玉砌银雕,皑皑祁连起伏奔腾,叠峰重峦,红装素裹,无此娇艳。更有那,晚霞浓抹嘉峪关,给中华大地添风彩,这般壮丽河山,招徕远人游子,众口同夸酒泉好。”此长联放大镌刻后悬挂于一楼东门。又回忆制做了一楼南北门对联:“雪山南耸,叠障与檐牙争排;嘉峪西临,气势偕雄关并峙”;“虽非近水楼台应冼得月,直对出关门户可以观人。”此联分别由郭烜、童德成补书。
  1988年,省文化厅拨款1.5万元,对汉晋时福禄县南门遗址进行维修。此门位于西南城角军分区院内,1965年拆除旧城墙时发观内有旧砖券门一座,据考,应为晋代遗址元代补修的酒泉县南城门遗址。由赵之祥同志绘图,复原垛口并补齐残缺部分。修好的旧南门高8.5米,宽12.63米,1995年市城建局投资数万元,在城门周围装白玉围栏,成为城南又一古迹景点。1996年省文物局派专家、工作人员,对南门、鼓楼砖壁进行PS喷涂保护,以延缓砖壁的自然风化与剥蚀。
  1978年,省文化厅拨款5万元,维修保护丁家闸五号壁画墓,加筑33米长砖券墓道、安装铁门、修建墓门口房屋、夏原封土等工作。1994年地、市财政拨款3万元,又在此修建砖混结构的接待室、安全保卫工作室70平方米。省文物局同意保护性、限制性对外开放。1995年省文物局又转拨国家文物局下拨经费3万元,对丁家闸五号墓、西沟二、三号唐墓安装玻璃围栏100多平方米,以减少画面的损坏。
  1987年文物普查时,普查队根据原果园乡武装部薛生东的报告,在西沟村六组发现十分别致的古墓葬。一年后因墓顶加速破损,于是进行抢救清理工作,这就是珍贵的一号盛唐模印画像砖墓。1992年自筹经義5万元对该墓葬进行了修复,复原前、后室覆斗顶及砖筑墓道,修建仿古式平房23.6平方米;1993年又清理出浇水泡塌的二、三号模印彩绘砖墓,亦筹款5万元,复原了两座墓顶,增筑砖券墓道、门口小房等建筑以及封土等工作。三座唐墓的发现引起省、地、市各级领导与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1994年市财政拨专款11万元,保护四、五号晋墓,征购保护范围土地15亩及修建墓道门口房屋等。到1994年年底,博物馆已在西沟保护、复原晋、唐古墓葬5座,从艺术、考古、历史延续方面都有一定价值。市政府决定在此建立墓葬博物馆,号召各单位支援新的旅游景点的建设。地区文化处领导多方奔走为景点争取捐资4.9万元,捐物价值2万余元(有水泥、胶皮、钢材等)。同年,市工交局、城建局和果园乡协调修筑了通往景点的柏油路。1995年酒泉地区旅游局又拨专款8万元,修建接待室、王作室、水冲厕所共110平方米;同年又修筑围墙500米;安装铁门一付;安装四——五号墓推拉门。墓葬区的保护、建设,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主持西沟古墓葬区保护维修、景点建设与负责施工的同志,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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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内容包括:政治军事、教科文卫、农业水利、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民族风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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