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社队规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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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793
颗粒名称: (一)调整社队规模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1
页码: 63
摘要: 市委规定,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规模的大小,应根据有利于群众,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团结的原则,生产队的规模应以二三十户为宜,居住集中的队可以略大,居住分散的可以略小。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农村经济政策

内容

(一) 调整社队规模。市委规定,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规模的大小,应根据有利于群众,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团结的原则,生产队的规模应以二三十户为宜,居住集中的队可以略大,居住分散的可以略小。泉湖公社有3363户,16175人,10个生产大队,64个生产队,根据以上原则,调整为3个公社,18个大队,125个生产队。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内容包括:政治军事、教科文卫、农业水利、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民族风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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