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农业六十条》,调整农村经济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792
颗粒名称: 三、贯彻《农业六十条》,调整农村经济政策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5
页码: 62-66
摘要: 1961年4月21日至26日,市委召开为期6天的三级干部会议,对贯彻中央《农业六十条》进行了学习讨论。同年5月13日至15日市委又召开为期3天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再次学习讨论《农业六十条》,并就群众要求迫切而又最能调动干部积极性的社队规模的调整、所有制、食堂、供给与工资比例、粮食分配与保管、三定、三包、严格评工计分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一) 调整社队规模。(二)牲畜、农具、树木、草湖等的所有权问题。(三)公共食堂。(四)社员劳动报酬分配。(五)粮食分配和保管。(六)“三定“三包”。(七)劳动管理评工记分。(八)划拨社员自留地。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农村经济政策

内容

三、贯彻《农业六十条》,调整农村经济政策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以后,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中央又制定和发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划小公社和生产队的规模,纠正了社、队规模偏大,公社对下级管理太死;取消了分配上的供给和停办了公共食堂;又规定了自留地使用和经营家庭副业长期不变等政策。从我市的贯彻情况来看,1961年4月21日至26日 ,市委召开为期6天的三级干部会议,对贯彻中央《农业六十条》进行了学习讨论。同年5月13日至15日市委又召开为期3天的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再次学习讨论《农业六十条》,并就群众要求迫切而又最能调动干部积极性的社队规模的调整、所有制、食堂、供给与工资比例、粮食分配与保管、三定、三包、严格评工计分制度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会议纪要:(一) 调整社队规模。市委规定,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规模的大小,应根据有利于群众,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团结的原则,生产队的规模应以二三十户为宜,居住集中的队可以略大,居住分散的可以略小。泉湖公社有3363户,16175人,10个生产大队,64个生产队,根据以上原则,调整为3个公社,18个大队,125个生产队。
  (二)牲畜、农具、树木、草湖等的所有权问题1.牲畜、农具的所有权。牲畜、农具仍归生产队所有,固定给生产队使用的牲畜所繁殖的幼畜也全部归生产队所有,生产大队不再分成。
  2.羊只的饲养可采取下列办法:(1)大队所有,大队统一经营(这主要是指数量多的羊群);(2)大队所有,小队经营;(3)大队所有或生产队所有,分户饲养(主要指数量少的羊只)。
  3.草湖的所有权。成片大块的草湖仍归公社、生产大队所有,可分片或划段交生产队经营管理。零星的地边草湖随地走,归生产队经营。
  4. 树木(包括红柳)的所有权不变。5.地边、渠旁的芨芨草、马莲一律跟随地走,属生产队所有。
  (五)公共食堂1.对要求回家吃饭的社员让其回家做饭;对要求办农忙食堂、劳动力食堂或一部分人参加的常年食堂钠社员,应根据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负盈亏啲原则,积极支持办好;允许三户、两户社员自由结合,自行搭俠开食堂;公社、生产大队干部允许回家吃饭,也可到附近的食堂或群众家里吃饭。
  2. 社员在家吃饭,直接向生产大队提粮。
  3.公共食堂停办后,其菜地要继续保留,可作为商品菜和饲料基地,由生产队统一经营。
  4.食堂停办后,对占用社员的房屋,除留一部分作为今后办农忙食堂和其他使用外,多余的应退还社员群众。借用社员的灶具要退还原主。
  (四)社员劳动报酬分配绝大多数的社队实行包“五保户”,照顾“困难户”,其余一律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个别收入较高的大队,也可以实行“二八”(按人分20%,按劳动工分分80%)或“三七”开(按人分30% ,按劳动工分分70%);对包“五保户”、照顾“困难户”供应和补助部分从社员纯分配中提取;因历年收入虚夸、分配架空的,去掉浮夸部分,重新算帐,长退短补。
  (五)粮食分配和保管口粮的分配,实行基本口粮和按劳动工分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口粮的保管,对于绝大多数会过日子的社员,口粮可分夏收、秋收两次分配到户;对于因保管有困难或不会过日子的社员,愿意交队保管的,可以由生产大队或生产队保管.,分期拨粮;对劳动表现不好的人员,其口粮可采取由大队或生产队保管,十天、半月或一月发放一次的办法加以管理。籽种和饲料以生产队保管为主,也可由大队保管。
  (六)“三定“三包”“三定”(定产、定征购、定分配)定到生产队还是生产大队,要充分发动群众讨论,由群众选择决定;征购任务不准层层加码,落实后坚决做到一包到底;“三包”(包产、包征购、包分配)必须合理调整落实,使“多产、多得、多吃”有着落。
  (七) 劳动管理评工记分,定额管理和小包工等各项管理制度,在没有新的办法出台之前,可沿用高级社时期使用的办法。
  (八)划拨社员自留地这次划拨自留地,将原来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占耕地面积的比例计算,改变为以生产队为单位占耕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原则上按总耕地面积的5%到7%划留。自留地、饲料地和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小块地加起来,一般控制在总面积的7%到10%,最低的公社每人平均1.7分(按10%计算),最高的公社每人平均7.3分(按7%计算)。
  农村一系列经济政策的调整,不仅给广大基层干部鼓了劲,给社员群众吃了 “定心丸”,极大地调动起了群众发展生产,搞好种植、养殖的积极性,而且初歩扭转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不良习气。同时,改善了生产条件,使农业生产逐年回升,内部结构渐趋合理,调整政策初步显示出了它的正确性和威力。到三年调整( 1963—1965年)期间,粮食产量平均每年递增8.8%,油料产量平均每年递增24.3%。1965年,粮食总产达到6050万公斤,比1957年5055万公斤增加995万公斤,油料总产达到173万公斤,比1957年107万公斤增加66万公斤。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十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辑内容包括:政治军事、教科文卫、农业水利、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民族风情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酒泉市
相关地名

相关作品

农业六十条
相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