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火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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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九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707
颗粒名称: 新中国成立后火灾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206-207
摘要: 介绍新中国成立后发生的火灾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内容

1961年,一对青年利用文殊山后山原僧房结 婚,不慎起火,烧毁百子楼及寺庙一院,塑像壁画,全部毁于大火(自1951年土改后,寺庙僧尼道士还 俗,寺空无人管理。有青年结婚无房,暂用僧房当 新房,结果酿成大火,造成大错,亦无人过问)。
  1963年夏秋乏际,酒泉行政公署办公大楼夜间 失火。当时,酒泉尚无消防队,电话请来玉门市消 防队协助,本城干部、群众奋勇扑救,始将大火熄 灭。楼房门窗、地板均被烧毁,损失达一百多万元。
  同年7月25日,酒泉北大河公路大桥被火焚 断。
  1965年,全县火灾事故频繁,全年城乡共发生 38起,损失11638. 07元。
  嗣后三十余年,凡发生火灾,均有酒泉消防队 及群众及时抢救,消防队亦有资料记载。但边远乡 村发生火灾后,呼救仍有路遥莫及之虞。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九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九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委员会

本书为甘肃省酒泉市的史料,内容分为政治军事、人物轶事、文教体卫、财税经济、社会、历史、民族宗教、咏诗抒情七个栏目,收入资料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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