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三、六、九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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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資料第八輯》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480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的“三、六、九比限”制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185-186
摘要: 民国时期“三、六、九比限”是向农民催索摊 派的粮草获料及其捐款。按限定日期由农户直接向 县政府专管部门完纳的限期,超过限期完纳不清的 按县政府法令,唯村长是问。这个“比限”制度是 民国二十五年( 1936年)以前的旧制。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比限”制度

内容

民国时期的“三、六、九比限”制
  张登元
  民国时期“三、六、九比限”是向农民催索摊 派的粮草获料及其捐款。按限定日期由农户直接向 县政府专管部门完纳的限期,超过限期完纳不清的 按县政府法令,唯村长是问。这个“比限”制度是 民国二十五年( 1936年)以前的旧制。当时,县以 下行政机构是区、村、甲、牌制(村长的职权,相 当于解放初期的乡长职位),因此,比限的首要对 象是各村村长,其次是甲长。无论是哪一项捐款或 粮草,不能按期收齐上交,就要比限。县政府定出 了三、六、九日比限,三日一比,是训斥警告;六 日二比,责以手板;九日三比,打背花。三次受比 都是传村长到公堂受处罚。每次比限后,村长催甲 长,甲长催牌长,牌长逼欠户,日催夜赶,苦累不 堪。县长还派“粮草班”的衙役,分下各村,鞭打 绳捆,如狼似虎,逼得村长无法,只好酒肉款待衙 役,给他们手里入上几块白洋,以缓催逼挨打。临 了,还得摊给农户负担。这个三、六、九比限制是 民国二十年(1931年)谢治文任酒泉县长时的征收法令,十分苛刻、厉害。此法令实施至1936年改编保 甲制止。
  笔者八岁那年,大舅父宋成明任村长时(今玉 门石油管理局酒泉疗养院一带原为香庄庙村),就 在三比时被打背花。舅父心地善良(当时家中生活 似中农,也有借债),深知有些资困农户对沉重负 担难以完纳,硬愿担比限风险,决不去强催硬逼。 在县政府任缮写工作的大哥,亲见舅父挨背花而无 力保救,回家告知母亲。母亲立即带我去看舅父, 舅父在炕上爬着呻吟,痛得疵牙咧嘴。母亲哭着抚 摸着我舅父被打成紫花布般的脊背。看着那痛苦难 忍的表情,我心中一阵酸楚,不禁两行热泪流了下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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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文史資料第八輯

《酒泉文史資料第八輯》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文史資料突出了亲历、亲见、亲闻的特征,或以史料性见长,或以趣味性取胜;或状写历史陈迹,发思古之幽情;或描摹风情民俗,究文化之渊源;或见景生情,赞山川之壮美;或睹物思人,话世事之沧桑。文笔或典雅隽永,或平易拙朴,从不同的视角,对我区人文景观、历史事件、逸闻趣事等作了全方位的展示,构成了一个绚丽多姿的历史人文画廊。入书的部分稿件,或被国家有关专业学会列为专题研究,或被有关报刊转载,很多史料成为城乡中小学、企事业单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区情教育的乡土教材,还有部分史料为地方志编纂、文化旅游景点建设以及党政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本辑包括:政治军事、人物轶事、社会历史、文教卫生、民俗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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