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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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332
颗粒名称: 丧葬习俗
分类号: K250.642
页数: 2
页码: 163-164
摘要: 回族葬礼习俗
关键词: 酒泉 文史资料

内容

回族的葬礼,一般是简单的。首先在病危之际,请阿旬或自己的亲戚、或家中自己的人念“忏悔词”(即向安拉检讨、悔罪之意)。其次是病人咽气后,守护者即用手瞑合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置遗体于木板或地上,由亲戚守候,不得离去。病重在医院者,一般应在未停止呼吸前抬回家中,忌讳停放太平间,同时须在三日内埋葬。其三、在亡者之家中,三日内不动烟火,饮食由附近亲朋邻居供给。亲朋邻友来吊唁,送以钱、油、米、面或香等物以助葬礼之用。但,禁送花圈,祭帐、挽联。其四、遗体于葬前必须清水洗濯(大小净),洗后用白布三丈多裹之,然后由参加送葬的群众,在阿旬带领下,站“整那则"(悼追会),意为代替亡人祈祷、拜立,以谢脱尘归净。事毕,,即埋葬。送葬时,妇女不送殡,不立坟冢。其五、回族实行“土葬”。坟有一定规格要求,坟坑深五尺(有的深至八尺)、长六尺、宽三尺,在离坑底一尺依西穿穴,穴深三尺、长六尺五寸、高二尺,上园如弓背,下方如弓弦,将遗体安置于内,枕北、足 :南,仰身而面向西,坟内不放任何物件,也不用砖、木材砌筑,尸体必须着地,然后用土块封死。冢起,主人请阿匐念《古兰经》,主人及送殡者环跪墓前。此时,主人按自己的经济条件,给送殡者施散“索得格”(意为布施),也叫“乜提”。待阿旬念完经,葬礼至此算完成全部仪式。葬后,家庭还要规定举行七日、四十曰、百日、周年等纪念仪式,特别是“主麻日"(每星期五)纪念亡人更为重要,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其六、穆斯林对亡者,不论男女老少、贫穷、富贵,即使新生婴儿夭折,也都要按上述殡葬程序办理。尤其对无依无靠的贫穷者,从外地来本地的回族死亡者,只要是穆斯林,都有争相帮助埋葬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年轻人挖坑、抬送,更为积极。穆斯林的丧葬,即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又是节俭、朴素、不事奢侈的良好民风。并且,丧葬期间,严格禁止饮酒,禁止大吃大喝。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为甘肃省酒泉市的史料,内容分为政治·军事、人物轶事、工农业、金融财贸、文化教育、社会历史、民俗辑粹共七个栏目,共收入资料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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