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回族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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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3327
颗粒名称: 酒泉回族民俗
分类号: K250.642
页数: 8
页码: 160-167
摘要: 古老的酒泉,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回族人民一致信仰的宗教是中国伊斯兰教。在酒泉建有雄伟壮丽、别具一格的教堂一一酒泉清真寺。为了使各民族同胞兄弟能够正确理解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增强各族人民互相间的团结,现选精要之回族民俗略述如下。
关键词: 酒泉 文史资料

内容

酒泉回族民俗
  马廷栋
  古老的酒泉,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回族人民一致信仰的宗教是中国伊斯兰教。在酒泉建有雄伟壮丽、别具一格的教堂一一酒泉清真寺。为了使各民族同胞兄弟能够正确理解回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增强各族人民互相间的团结,现选精要之回族民俗略述如下:一、回族人的服饰特色在旧时代,回族男子喜穿对襟白色或青色袄褂,下着老式大档裤。冬季多为青(黑)色棉袄、棉裤。生活宽裕的人,喜欢戴一付茶色或水晶石眼镜。妇女们大都喜穿斜襟便衣,下着大裆裤,裤脚喜扎青花辫子或飘带。年轻媳妇和姑娘则穿绣花鞋,带耳坠子。有条件的妇女还喜欢戴金玉手镯、银耳环和戒指。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风俗也有了较大的演变。现在回族男女的穿着打扮,除少数老年男女仍保持着原来的穿戴习惯外,其余大多数男人多戴白色或黑色的平顶园帽,妇女多戴白帽或白纱巾,亦或用黑白二色盖头。有一些虔诚于教门的老者,常穿名叫“准白”的大衣。随着形势的发展、经济的活跃,各种式样的西装、时服、裙子、高跟鞋等也在回族中穿戴了起来,风貌亦颇为别致。
  二、卫生礼貌习惯回族人的家庭,不论其贫或富,都喜欢把院落和室内打扫干净,室内也常常洗擦得窗明几净,陈设整洁,同时也很注意讲究个人卫生。有条件的家庭,都备有沐浴的吊桶,清真寺还备有公用的沐浴吊桶。成年人每周或半月沐浴一次,一般家庭都用水壶洗手洗脸(只可浇倒冲洗,不用脸盆把水洗浑),反对用脸盆洗手洗脸。
  回族人很注意礼貌和礼仪,不论是小辈对长辈,平辈对平百辈,也不论是否认识,见面都要说一句“色俩目“(问候话),不说,则被人耻笑为”不礼貌“,或说“家长教育差”。家中来客或亲朋好友,更是热情备至,习惯用"三泡台“茶碗招待,还放一些干果之类的食品,更显得珍重热情。如果在吃饭时来了客人,让客吃饭,客人能直爽痛快的吃一些,觉得更为高兴。因而,回族也是一个好客的民族。
  酒泉回民的称谓,多以“大”为尊称。父亲俗称“大大” (读音为“达达”),母亲亦称“妈妈"。伯父叫“大老”,叔父叫“小大",姑父叫“姑大”,姑母叫“娘娘”,舅父母叫“舅舅、舅母"。姨父、母叫”姨大、姨娘(或姨妈)”。岳父、母称 “姨父、姨娘”。
  小孩按教义传统,出生后请阿匐起经名,如优苏儿、哈三、二力、木哈买等名目。入学和报户口时,另起汉名,家里平时多叫经名。
  三、婚姻嫁娶伊斯兰教的婚姻有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早已形成为伊斯兰教民的风俗习惯。
  酒泉回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大事,在旧社会亦多有父母主持。现在,基本上婚权主要有男女双方决定,父母只有帮助儿女挑选之责,却无包办之理。但,有的人家还保持着昔日的风俗。一般家庭的婚姻,从提亲到成婚,要经历给“口唤”落话(即取得女方同意和女方父母的同意)、定婚、大礼到完婚几个阶段。
  “落话“:由男方家礼聘介绍人向女方家“提亲”。去时,向女方家送糖、茶叶礼包。若女方家同意,便将礼包收放,若不同意,便将礼包当日退回,或数日后退回。
  定婚:是经过男女双方的接触交谈到相爱、正式确定亲事的一种礼仪过程。一般是由介绍人或男方父母和儿子,提带用红纸包装的干果包(核桃、杏干、红枣等)及女方穿着的衣料,化装品等,到女方家。届时,女方家热情款待,并回敬以相应的礼物,表示双方正式确定了这门亲事。
  大礼:一般婚前数十日,由介绍人携带双方事前商定好的衣料等礼品,以及'麦海勒”(意为男方给女方的婚礼),到女方家双方协商择定完婚日期。
  完婚:男女双方婚前除向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外,还要有伊斯兰教长的证婚词,即念"尼卡哈”。为了慎重起见,教长在念证婚词之前,还请男女各一人证明(即谓公证人),方可合乎条件,并向男女双方再一次询问是否愿意,男女双方须面向大众回答可、否。否则,婚姻仍然无效。教长念的证婚词是祝愿双方婚姻美满百年和好,嘱咐双方结婚后做人处事的道理。然后举行婚宴。
  回门:大致与汉族相同,即婚后的第三天,新郎及亲友陪同新娘回娘家,名曰“回门”。第四或第五天娘家的父母亲友来男方家,名曰“道喜”。男方家同样热情招待,并予以回敬之礼,至此,完成全部婚姻过程。
  别有风趣的是,回族办喜事的当天要“骚公婆”。来客中有些好玩者,要给公婆化装上逗人喜笑的脸谱,身穿翻毛皮大衣,头戴纱巾、草帽,两耳挂一对鲜红的辣椒,登门迎客,让客吃饭,这是婚礼最热闹的时刻。客人们还要让婆婆手拿苕帚在观众场合扭捏一场,惹得大家欢快大笑,小孩们也围跟一旁逗笑取乐,使得婚礼气氛非常热闹。
  四、回族的离婚回族在离婚问题上规定了三个条件,即是男女双方同意离婚,但须经过调解,若调解无效,可以离婚。若男方同意离,而女方不同意离婚,女方不退回聘金。若女方同意离,男方不同意离者,女方也不退还聘金给男方。
  五、丧葬习俗回族的葬礼,一般是简单的。首先在病危之际,请阿旬或自己的亲戚、或家中自己的人念“忏悔词”(即向安拉检讨、悔罪之意)。其次是病人咽气后,守护者即用手瞑合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置遗体于木板或地上,由亲戚守候,不得离去。病重在医院者,一般应在未停止呼吸前抬回家中,忌讳停放太平间,同时须在三日内埋葬。其三、在亡者之家中,三日内不动烟火,饮食由附近亲朋邻居供给。亲朋邻友来吊唁,送以钱、油、米、面或香等物以助葬礼之用。但,禁送花圈,祭帐、挽联。其四、遗体于葬前必须清水洗濯(大小净),洗后用白布三丈多裹之,然后由参加送葬的群众,在阿旬带领下,站“整那则"(悼追会),意为代替亡人祈祷、拜立,以谢脱尘归净。事毕,,即埋葬。送葬时,妇女不送殡,不立坟冢。其五、回族实行“土葬”。坟有一定规格要求,坟坑深五尺(有的深至八尺)、长六尺、宽三尺,在离坑底一尺依西穿穴,穴深三尺、长六尺五寸、高二尺,上园如弓背,下方如弓弦,将遗体安置于内,枕北、足 :南,仰身而面向西,坟内不放任何物件,也不用砖、木材砌筑,尸体必须着地,然后用土块封死。冢起,主人请阿匐念《古兰经》,主人及送殡者环跪墓前。此时,主人按自己的经济条件,给送殡者施散“索得格”(意为布施),也叫“乜提”。待阿旬念完经,葬礼至此算完成全部仪式。葬后,家庭还要规定举行七日、四十曰、百日、周年等纪念仪式,特别是“主麻日"(每星期五)纪念亡人更为重要,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其六、穆斯林对亡者,不论男女老少、贫穷、富贵,即使新生婴儿夭折,也都要按上述殡葬程序办理。尤其对无依无靠的贫穷者,从外地来本地的回族死亡者,只要是穆斯林,都有争相帮助埋葬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年轻人挖坑、抬送,更为积极。穆斯林的丧葬,即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又是节俭、朴素、不事奢侈的良好民风。并且,丧葬期间,严格禁止饮酒,禁止大吃大喝。
  六、回族的节日回族一年主要有两个节日:一是开斋节,二是古尔邦节。开斋节在伊斯兰教历的九月,古尔邦节在伊斯兰教历的十二月。在这两个节日时,家家户户、大大小小都要穿上新衣,并聚集在清真寺,由阿笥讲述《古兰经》中的片断教义,然后举行礼拜。拜后,互道'色兰”以示庆贺。节日前,家家户户,更为忙碌,要准备大量食品,有油炸馓子、捲杏皮、油饼等十多种花花绿绿的油馃子、油香,别具民族特色,做的精致美观,味道又香又脆,可谓民间之又一种饮食艺术品。节日里,亲戚朋友之间相互拜年祝福,大人小孩,显得特别欢乐。
  回民们,每年要闭斋一月,闭斋之日,按农历月牙初升的一天即初二或初三日开始。闭斋期间,白昼整天不食不饮,须待日光散尽才可饮食,天不亮以前,饮食一次。开斋节须待下月新月牙上升之日,回民又称作“大哎地”即大年。开斋节后七十天就是“古尔邦“节了。按照伊斯兰教义规定,凡有能力者,都要宰牲。要宰杀牛、羊、驼等畜,宰牲后,将肉的三分之二都要散给亲戚、邻居、穷人共享,剩余的三分之一留作自用。
  回民有炸油香及油馃的习俗。它的源流,据传来之穆罕默德时代(公元622年6月3日为回历元月1日,即为穆罕默德迁都麦地那之次日)。公元623年穆罕默德因遭受麦加部分人的反对,就离开麦加,来到麦地那传播伊斯兰教。后来信教群众日增,遂引起麦加人的仇视,便聚众到麦地那攻击穆罕默德,穆斯林极为义愤,即组织队伍进行反击。一日经过某山,军中缺乏粮食,队伍发生恐惶,穆罕默德在紧急关头,命令大将阿里,将余粮集中山岭,并用盐与水和面,用油炸之,于是香气四溢,军中闻之,知粮充足,士气大振。敌人闻见香气,怀疑不解,同时探知穆斯林军喜形于色,更为疑惧,遂逃走。穆罕默德及其军队得安然无恙。后回民皆以油香为食品,以纪念这次的胜利。此习俗沿用至今,每逢佳节,或悼念日,或待客时,总以油香来庆贺和招待。
  七、饮茶的习俗喝茶,是回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更是来客招待的佳品。回族人凡是登门的来客,都要沏茶招待,一般都用“盖碗子“也叫“三泡台”,沏茶要滚烫,以"牡丹花”开水泡的茶为最佳。客人不以“三泡台〃招待,即视为是”小看“人。
  ”三泡台“的茶碗内除用以名贵的茶叶外,还加桂园、冰糖、杏干、红枣等,用开水冲泡,昧美可口。由于回族人多食牛、羊肉,其性偏热,喝茶能去脂除腻、利水消食,有治病健身的功能。
  八、回族的饮食回族的饮食,名目繁多,内容也比较丰富,但有一些东西是受到禁忌的。其引人注目的主要有几件:回族人注意清洁卫生,重视身体锻炼。《古兰经》上说,“ 人们啊,你应食地面上合义的、清洁的食物”,又说”惟禁尔等食死物,血、猪肉,与未经高呼“安拉”之名而宰割的动物”。因此回族禁食猪肉、自死物或血,是很严格的教律。凡禽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似鹰嘴而食肉的不吃。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都可食。反之,不能食。
  回族人禁食猪肉的规定,已成了信仰伊兰教民的风俗习惯。不食猪肉的原因,主要是阿拉伯人自古以来就总结出猪是 “秽物”,猪肉中有病毒,且猪的形象丑陋,故予以禁食。
  另外,回族人严禁喝酒,这是教规所定,因为酒能易人之志,浊人之身。往往宽言寡言者,一经酒醉,便言语失常,甚至卧地发狂,丑态百出,故酒有败纪纲,毁伦常,丧失信仰之害,所以严禁之。伊斯兰教律规定,凡是禁物,既不能吃,也不能买卖。
  回族人还禁止吸食麻醉品(鸦片、吗啡、海洛因和各类烟草),严禁赌博等。安拉说,“饮酒、吸毒、赌博,确是不规行为,你们当远它“。
  回族人还提倡学书、作画等高尚文化活动,提倡舞剑等锻炼身体,陶治情操的活动。
  回族人在清真寺大门上顶,建起雄伟古式的宣礼楼,又叫”米拉勒楼”,顶上插以星星和月牙的标帜,所以也有称作“望月楼”的,标志着伊斯兰教民“见新月闭斋“,再次“见新月开斋”的严格教规。此楼一般高度都在十几米至二十米以上,它的作用是:一日五次礼拜,时间一到,就由“满拉”(学员)登楼,向穆斯林大众高呼阿拉伯语,意思是"礼拜的时间到了,快来礼拜吧!”大众听到,即按时前来礼拜。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六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本书为甘肃省酒泉市的史料,内容分为政治·军事、人物轶事、工农业、金融财贸、文化教育、社会历史、民俗辑粹共七个栏目,共收入资料三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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