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教育史述略
王红丁
鸦片战争(1840年)以后,酒泉教育事业,沿袭明代、清初的儒学和书院,从民国七年(1918年)开始创办了新学——第九师范。抗日战争后,名师荟集,兴办了国立肃师和河西中学。此时,同乡会、教会也兴办私立小学,教育事业有所开拓。新中国成立后,酒泉教育获得新生。四十年来,逐步形成了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现正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坚持改革,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现将其沿革略述于此。
一、明清时期明成化三年(1467年)肃州都御史徐廷璋创建“肃州儒学"。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肃州兵备副使唐宽将“肃州儒学”改建为“酒泉书院”。据史料称:“尔后,拓地扩建,开凿泮池,绘壁画,题匾额,书院面貌,宏伟可观。各县儒生,咸来求学,云集于此”。
清初承袭明制,但顺治五年(1648年)甘肃回民丁国栋起兵占据肃州城,将书院焚毁无存。至此,书院停业达四十多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分巡肃州道卢崇魁传集绅士,发起捐资,重建书院于旧址。工未竣而卢公病逝。继有肃州通判毛凤仪承办其事,修建完工,但规模已不如前。到乾隆元年(1736年)由肃州分巡道黄文炜,捐银修缮校舍,并创建“尊经阁“。遣人至京津购置书文八十四部计九百册,藏于阁内,供学生传抄阅读,书院始趋完备。历经一百三十年,培育良才,遍布各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肃州知州康基渊,大力修建校舍,开星文渠学田, 筹集办学基金,设置各村社仓,城乡社学群起,先后有社学百所。另在肃州城东北隅文昌宫设义学。来学之士,百数十人。康知州每月三课亲莅,品评优劣,以资鼓励。
同治四年(1865年)回民马文禄攻陷肃州,书院全毁。直至同治十二年(1873年)陕甘总督左宗棠攻克肃州,奏请“甘肃分闱乡试”,设学政,在肃州增设考棚。光绪元年(1875年),饬令肃州兵备道史念祖、知州杨大年在旧址重建“酒泉书院“。至光绪六年(1880年)冬建成开业,开闱乡试,就地取才。光绪七年(1881年)改“书院”为“举院”。光堵二十四年(1898年)谕内阁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存的大小“书院” 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堂,郡城之“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州、县之 “书院”改为小学堂。中学、小学应读之书,由官设书局编译中外要书,颁发遵行。民间之祀庙不再祀典者,由地方官晓谕居民,一律改为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发学堂章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迫于形势,宣布不再变法,废科举、兴学堂,改良教育。肃州直隶州设肃州中学堂一处(教习1人,学生19人,但不久即停办),设初等小学堂54处,教师54入。为近代教育制度在酒泉创立之始。然而,清末的学制改革大都只是形式上的变化,师资依旧,陈规未改,实与“书院”无异。
概括上述明清的兴教办学,其要义是:“建儒学,继承古风;立书院,招揽人才;开社学,兴行教化;办义学,普及知识“。二、民国时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新的教育宗旨,首次公布了新的学制“王子学制”(四、三制)。规定小学修业期限为初等四年,高等三年。通令禁止读经,废除科举,倡导国民义务教育,承认男女教育权利平等,推行民族教育。教务总长蔡元培着力推行学制改革,改“学堂”为学校,分为初、高二级。1913年(民国二年)酒泉依旧设立肃州高等小学堂与初等小学堂。至1918年(民国七年)改为肃州高级小学校与初级小学校。教育部颁布《高等小学校施行细则》四十条,其中燃定课程为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唱歌、体操等。它标志着明清以来儒学之结束,也标志着资产阶级教育制度在酒泉的开始。
1918年在“肃州举院“旧址,创建了甘肃省立第九师范学校 (1929年改为甘肃省第四师范学校,1936年更名为甘肃省立酒泉师范学校)。肃州高等小学堂改为肃州第一高级小学校(校址观音堂。今酒泉市西大街小学)。1919年(民国八年)成立清水堡第二高级小学校(今清水堡中心小学)。1920年(民国九年)成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923年(民国十二年)成立怀家沟第三高级小学(今银达乡余新村小学)。1926年(民国十五年)成立肃静女子初级小学校(城内东大街路南),至1929年(民国十八年) 迁址改为酒泉县立文庙街女子高级小学校(今共和街小学)。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南京政府推行“党化教育”,酒泉县各学校先后开设童子军训练、军训及党义等课,用“四维八德”的封建信条禁锢学生思想。
抗日战争开始后,酒泉地处大后方,因为一些学校内迁,人才西流,有识之士兴办教育,使酒泉的中等教育得以发展。1935年4月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肃州政治分校(1941年改为国立肃州师范学校)及其附属小学在酒泉成立。1938年9月重庆国民党政府所属中央庚款董事会筹建了肃州中学(1939年改为河西中学)及其附属小学。至此,河西中学、肃州师范、酒泉师范合称“酒泉三校”,它标志着抗日战争初期酒泉中等教育之勃兴。与此同时,酒泉小学教育除国立、省立、县立的以外,还发展了私立学校,包括佛教会、天主教会、回民教育促进会设立的“长城小学”,山西、陕西旅肃同乡会办的“建国小学”、“西秦小学”以及“佛教信众子弟小学"、“天主教崇德初级小学",此为三十至四十年代酒泉教育发展的一个特点。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教育部倡导所谓“发展国民学校,推进义务教育"。1941年后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制之中。据酒泉县旧志记载:1943年酒泉县共有乡镇中心国民学校、保国民学校142所,教职员212人,学生5406人,并以'民众补习教育”为推行义务教育之补充。酒泉民众教育馆举办“民众识字班“,学员二、三十人。但上列数字实与所报不符。
抗日战争期间执行的是“以三民主义为依归”的教育方针,不容许在“三民主义”之外有任何分歧杂乱的思想,确定”礼、义、廉、耻“四维为共同校训,“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为青年学生一致信仰的准则。要在统一意志原则下,统一学生的信仰,实行所谓的“党化教育”、“政治训练”、"道德规化”。在此指导下,强化“党团组训”、“军事训练”、“训育管教”,无不渗透“反共防共"和封建专制等反动内容。
抗战胜利后,由于蒋介石发动内战,酒泉又受地方军阀的控制,物价飞涨,民生凋蔽,酒泉中小学教育处于抱残守阙阶段。据1949年9月解放后接管各类学校知悉:“酒泉三校”总共有学生790人,教职工66人。小学教育除“酒泉三校”的附小外,全县共有小学108所,教职工197人,学生4343人,基本上是一保一校,一校一庙,一个教师教一校。在校小学生占学龄儿童总数的23.4%。1947年以来,全县文盲占总人口数的84.35%。这说明酒泉地处边远,经济、文化十分落后,学校零落,文肓充斥,就是旧社会的状况。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四十年里,酒泉学校教育随着社会的巨大变革,经历了 “恢复一一调整一一巩固一一发展”、“再整顿一一改革一一发展"的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尤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酒泉教育向综合性的教育体系发展,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耍作用。
1.1949年10月至1957年阶段1949年10月初,酒泉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原有学校,并进行初步改造。遵照中央“先恢复和维持现状,再逐步改造,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先在城区成立了 “联合补习小学”及“联合中学“,分别组织动员小学生在原酒师上课,中学生在原肃师上课。1950年5月把‘酒泉师范”、“肃州师范” “河西中学”三校合并为‘酒泉中学”,设有高中、初中及师范班共8个,学生300多人。
1950年至1952年,结合“抗美援朝"、“镇反”、“减租"、“土改”、“三、五反”运动,在广大中小学师生中进行了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根据教育部“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及甘肃省教育厅的整顿方案,分别对酒泉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思想改造,以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的疏导办法,团结了一大批知识分子,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完成了对旧教育的改造。
1951年贯彻执行了全国第一次中等教育会议确定的“使青年在德、智、体、美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1952年开始整顿了中等教育,发展了小学教育,开展了职工教育及农民扫盲教育,推行了祁建华“速成识字法”,收到良好效果。不仅使部分在职干部脱盲,且推动了全县厂矿企业和农村办学的热潮。到1957年6月,全县共有公、民办小学160所(比1949年增52所),学生26582人(比1949年增9939人);中学2所(酒泉中学、酒泉县立初级中学)及农村小学附设初中班,共有学生1784人(比1949年约增1000人)。1953年9月恢复了酒泉师范以来,到1957年共有12个班(包括初师及中师),学生422人。中学、师范合计学生2206人(比1949年增加1416人),为解放初期的1.7倍。
2.1958年至1975年阶段1957年根据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加强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但从6月底全县全面开展了 “反右派”斗争,到1958年31%的中小学教师错划为反、坏、右分子,仅在小学教师中被清洗的就有152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4%。
1958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勤工俭学和大办教育的活动。酒泉中小学校开展以办工厂、农场为主的勤工俭学活动,办起了加工、养殖、服务性小型工厂362个。仅酒泉中学就兴建机械厂、冶炼厂以及肥料、农药、饲养等小型工厂(场)23个,试制出120多种产品。1958年7月14日,朱德副主席在视察河西时,参观了酒中校办工厂,称赞:“很好,是全国勤工俭学的榜样”。随着“大跃进”的形势,酒泉学校猛增,学生增加,中等学校由1957年的4所,发展到21所,小学由1957年的160所,增到240所,农职业中学蓬勃兴起,先后创办工校、林校、财校、卫校各1所,农业中学13所,社办幼儿园269所。当时,群众中被激起的办学热情,虽然为教育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却违背了教育规律和对教学的科学管理,以劳动代替教学,打乱知识系统,教学秩序被冲击,教育质量下降。此时正逢“三年困难”时期。从1961年7月开始,又进行了整顿、压缩和精简工作,到1962年1月撤销了工校、林校、财校、卫校,农业中学只保留了银达农中。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同1960年比较,酒泉师范学校教职工由46人减为40人,在校学生由34人减为131人,减少61.6%;普通中学由13所减为3所,教职工由298人减为169人,在校学生由3240人减为1198人,减少63%;农职业中学由17所减为1所,教职工由99人减为11人,在校学生由1712人减为84人,减少95%;小学由240所减为148所,教职工由960入减为455人,在校学生由34129人减为11033人,减少67.7%。这种违背客观事物规律的做法,造成“大起大落”的弊.湍。
1963年秋,随着经济情况的好转和对中央批准试行的《中教五十条》、《小教四十条》的贯彻执行,从正反两方面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左”的错误,使全县教育工作开始转向稳步发展。该年全县有普通中学4所,教职工169人,学生48个班1741人;农业中学1所,教职工8人,学生3个班34人;师范学校教职工30人,学生4个班98人;小学160所,教职工499人,学生14146人。1965年有普通中学3所,学生1890人;师范教职工35人,学生350人;小学公、民办312所,学生31121人。
正当全县学校教育工作稳步回升时,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小学停课“闹革命”。1967年在“四人帮”的“文攻武卫”口号煽动下,挑动派性,打、砸、抢、抄、抓“五害"横行,武斗不断发生,学校党政领导瘫痪,学制改变,课程大减.管理体制和教学制度被废除。1968年“军宣队”、“工宣队“、“农宣队"进驻管理学校,推行“斗、批、改",实行所谓“厂(社)校挂钩",结果使基础教育严重削弱。同时,不顾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在“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的口号指导下,一哄而起,社社有完全中学,队队有戴帽初中,造成了中小学比例失调,中等教育结构单一,普通高中畸形发展的局面。1969年8月,中小学先后招生,中学学制改为 “二、二制”,小学“五年制”,学生逐级拔高,教育质量低下。又在“两个基本估计"(即:“文革前十七年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知识分子的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的影响下,1971年下半年,广大教师几乎成了 “全面专政“的对象,再次受到冲击,欲教不能,欲罢不忍,处境十分艰难。1973—1974年,掀起“批林批孔”运动,批判“复辟回潮”与“师道尊严”,又挑动学生斗教师,在中小学出现了一片混乱。把幼儿园诬为“培养修正主义苗子的园地”,几乎被撤销。职工教育停办,农民业余教育中断。“文革”这场灾难,绐酒泉教育造成了 “史无前例"的损伤。
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拔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教育与经济以及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进行了初步调整,实行改革,各级各类教育获得新的发展。1983年后,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改革教育体制,调整学校结构,兴办职业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酒泉的教育事业 .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根据酒泉行署《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酒泉市所属中小学开始实行简政放权,分级管理;实行《中小学工作责任制》、《教育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奖罚严明。各级学校的领导班子,多次进行了调整,领导成员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2)普及初等教育。根据中央有关决定精神和“甘肃省普汲小学教育的十年规划和实施措施”,确定把改革农村教育、普及小学教育作为普通教育工作的重点。从1982学年度开始,抓紧以“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为中心的落实工作,截止1985年,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在校学生年巩固率99.5%,毕业率97.7%,普及率98%,经省、地、市组织验收,达到部颁标准,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发给“合格证书”。
(3)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了改革普通中学单一化结构,以适应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需要,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和甘肃省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合理控制高中,整顿加强初中,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方针。把农村19个乡缜的高中,调整为只有总寨、清水、临水、果园乡4所高中。1983年将原酒泉县第三中学改设为职业中学,农村设立了银达、上坝、东洞农职业中学3所,并把泉湖乡中学初中毕业生改为 “3+1”班,增开一年的职业技术课程。经过几年的勤俭办校,酒泉市职业中学被评为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被省教委认定为“B级达标示范性职业高中” 。银达、上坝职中加强了实习基地建设,新建了林果、地热温棚、鱼池和茄莱大棚,对农业生产起了示范幅射作用。
(4)兴办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酒泉行署经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1983年开始筹建了 “酒泉教育学院“,成为全区的高等学府,以培养提高初等师资。同时先后恢复和新建了工校、财校、农校、卫校、体校等五所中等专业学校,专业门类设置18种,分级开设课程总共120门,为振兴酒泉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1985年2月,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酒泉市教师进修学校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举办了二年制中师进修班,培养和提高现任小学教师的文化业务素质。(5)开展成人教育。1979年以后,开展了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考核,城镇待业青年职前培训教育。并和有关部门协作,多途经、多渠道地举办了电大、函授、我大、电视等形式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6个专业。到1935年电大学习考试及格、准予毕业者407入.待业青年职业培训结业者1060人。并且相继举办了农机、养殖、缝纫、林果等各类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班46个,培训人员1948人,一个月以下的培训班382期,培训人员1939人,各种讲座820场(次),参加人员41543人(次)。成人教育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酒泉市经济的发展。
(8)恢复和发展扫盲教育。五十年代酒泉县扫盲工作成效显著,树立了银达乡农民业余文化教育的先进典型,曾获毛泽东主席按语称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扫盲教育得以恢复和发展。据1987年统计:酒泉市农村12至40周岁人口为118628人,其中文盲、半文盲21564人,占同龄人的18%。1987年至1988年共办318个扫盲班,脱盲5630人。全市累计脱盲12950人,非文盲占同龄人口的93.36%。经省、地、市检查验收合格,中央颁发给 “基本扫除文盲先进市”奖状。1990年全市扫盲已接近扫尾,非文盲率达到98.6%。
(7)发展了幼儿教育.1987年市属幼儿园有2所,入园儿童1036人,街道集体办了3所,入托幼几240人,入园儿童是建国初期的5.1倍。1983年后,城乡兴办学前班,农村43个班896人,城关学区8个班400多人。总寨、西洞也办起了幼儿园。截止1987年有幼儿园7所,学前班140个,全市入园的幼儿占三岁半至六岁半学龄前儿童的11.7%。1989年以来,市一幼、二幼两园筹资新建了教学活动大楼。
(8)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八十年代初期,酒泉市重视和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学习、派出培训、传播信息、交流经验、定校实验、组织观摩、评选优秀、树立典型,充实和加强教研机构,增设电化教学内容,发挥业务职能作用,有效地改变了落后陈腐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大胆改革课堂教学结构,采用最佳教学方式,广泛开展了第二课堂活动。1985年以来,又重点试行“注音识字,提高读写”、“数学尝识教学法”、推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提高小学生能力水平联合革新计划”(简称“JIP"计划),并把它的有效因素引入了全市的教育工作中,促进了学校的整体优化,使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城关学区10所小学毕业生合格率1987年为95.4%,比1983年提高12%。
(9)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1979年到1987年酒泉市教育事业费累计达27899683元,是建国后1953年至1987年三十五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数47615973元的58.6%。教育经费在全市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例由1978年的10.3%上升为1987年的21.3%。在此期间,乡镇集体和农民群众筹资办学,蔚然成风,集资投工献料约计442.9万元,城乡修建了教学大楼10座,14971平方米。教师住宅楼6栋8800平方米。特别是农村乡(镇)村小学翻建一新。截止1985年全市190所小学基本上实现了 “一无两有“(学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1987年以来又自筹资金32万元,添置了教学设备,加快了配套建设工作。1991年全市90%以上的学校基本达到了 “九配套”(有校门、有校墙、有教室、有桌凳、有厕所、有场地、有图书、有仪器、有体育器材)。有93所学校基本达到了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占全市学校的44.7%,其中有6所达到一类标准,38所达到二类标准,49所达到三类标准。开创了酒泉教育史上的新局面。
(10)正在建立一支合格而稳定的教师队伍。酒泉市教师队伍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而凡经波动,增减不定,民办教师比例过大,素质较差。1977年全市教师合格率:高中为24,6%,初中为56%,小学为62%,在中小学教师中受过师范教育者只占37%。1980年以后,地、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办好教师进修学校,长训与短培结合,自学与辅导结合,在职与离职结合;选送到酒泉教育学院进修;参加电大、函授、成人自学考试;各乡镇开办电视中专班。特别是进行了三次“教材教法过关考核",使在职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文化业务方面有所提高。根据1986年统计: 酒泉中小学公.民办教师(包括酒中、企业学校)先后参加"教材教法过关“应考教师957人中考试合格教师619人,占应考教师效的64.68%。按照中央、省有关学历达标的规定:酒泉市属学校的高中教师178人中合格者48人,占27%;初中教师797人中合格者189人,占23.7%;小学教师1695人中合格者1157人,占68.3%。1987年以来,经过离职培训、新员增补、在职进修、调整辞退等办法,师资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总之,酒泉教育事业在“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指导下,必将取得更大成绩,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