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隋唐至清时期的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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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693
颗粒名称: 酒泉隋唐至清时期的畜牧业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1
页码: 166
摘要: 隋唐至清以来,封建王朝和武装集团为了维护统治政权,特别重视马的牧放,以充军警之用。隋代初年,朝廷不断派遣官吏至陇西及河西一带检查牧马。唐开元、天宝年间,设置八监管理马政。唐末又设置边缘市马场,同羌、突厥等族用茶叶换马。体格健壮之良马,通过各种手段,多为官有。明永乐四年( 1406年)秋七月,在各地设立苑马寺,管理马政,及至清代初年,各县均住有马步禄营。肥美的大小草场,大多都被官府所有。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畜牧业

内容

隋唐至清以来,封建王朝和武装集团为了维护统治政权,特别重视马的牧放,以充军警之用。隋代初年,朝廷不断派遣官吏至陇西及河西一带检查牧马。唐开元、天宝年间,设置八监管理马政。唐末又设置边缘市马场,同羌、突厥等族用茶叶换马。体格健壮之良马,通过各种手段,多为官有。西夏占据河西后,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约一百九十余年。西夏主赵元昊常对其父赵德明说;“衣皮毛,事畜牧,番性所便,礼乐锦绮何?”在这百多年中,酒泉等地的畜牧业生产,虽然也得以发展,但始终没有恢复到北魏时的水平。到了元代,广大农田多被蒙古贵族掠夺为牧地,而且每年搜刮民马。办法是“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有马者,尽其没官。人民不得私畜马匹,只准繁殖其它家畜。由于对汉民的残暴统治,不但农业遭到了彻底的破坏,而且畜牧业也没有得到发展。明代初年,在甘洲(今张掖)设立甘肃太仆寺,管理五卫各所马政,诏令民间养马。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朱棣,给他的兵部下令说:“比闻马价胜贵,盖因禁民间不得私畜故也。汉文景时,闾里有马成群,民有即国家之有,其榜谕天下,听军民畜马,勿禁。三、五年后,庶几马渐蕃息"。明永乐四年( 1406年)秋七月,在各地设立苑马寺,管理马政,及至清代初年,各县均住有马步禄营。肥美的大小草场,大多都被官府所有。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河西各县设的官马场就有四十一处,民间牧放牲畜的草场已寥寥无几。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1988年正式编辑出版《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辑,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同志题写书名,止2001年共编辑出版12辑。2002年原酒泉市改为肃州区后,《酒泉文史资料》更名为《肃州文史》,继续顺延出版,并邀请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题写了书名。止2014年,《肃州文史》共编辑出版17辑,刊登各类稿件692篇、254万字,印刷6万册,交流发行量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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