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图书 |
唯一号: | 292220020220002553 |
颗粒名称: | 建国初期的私营商业 |
分类号: | K294.23 |
页数: | 2 |
页码: | 109-110 |
摘要: | 1950年党和国家对民族简业采取了“坚决保护,适当发展,打击投机,取缔捣乱”的政策。同时,按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对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货源供应,销售市场,劳动力条件等方面,都作了适当调整和安排。鼓励私营商业积极地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供应居民生活需要”使私营商业的经营获得了很大发展。1953年以后,按照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采取辅导转业、经销、代销等不同形式,首先改造了私营批发商、粮食商、食油商、棉布商。同时,也采取了缩小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推行明码标价等措施,限制了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 |
关键词: | 文史资料 酒泉 私营商业 |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1988年正式编辑出版《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辑,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同志题写书名,止2001年共编辑出版12辑。2002年原酒泉市改为肃州区后,《酒泉文史资料》更名为《肃州文史》,继续顺延出版,并邀请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题写了书名。止2014年,《肃州文史》共编辑出版17辑,刊登各类稿件692篇、254万字,印刷6万册,交流发行量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