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放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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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536
颗粒名称: 妇女放足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1
页码: 91
摘要: 酒泉县县长魏允芝,深感妇女裹足危害妇女身体健康、束缚妇女行动之旧习俗,已到非改非破不行之地步,再不能让其蔓延下去了。遂发出号召,要求全县裹足妇女放足,自求解放。除由各乡镇长及其下属宣传、动员、督促、检查外,魏亦经常骑马下乡检查。他有一个“怪"行为:每到一家,必先下伙房看,如有妇女在灶前烧火,即令其脱鞋,以看其脚上有无“裹脚布”,如有,则严历训斥,并令其当即将“裹脚布”解下。
关键词: 文史资料 酒泉 妇女放足

内容

我国历史上,提倡妇女裹足,“三寸金莲”,被视为“美”。此种恶习,沿袭至三十年代,仍未完全破除,不少妇女还在缠足。魏县长深感此种危害妇女身体健康、束缚妇女行动之旧习俗,已到非改非破不行之地步,再不能让其蔓延下去了。遂发出号召,要求全县裹足妇女放足,自求解放。除由各乡镇长及其下属宣传、动员、督促、检查外,魏亦经常骑马下乡检查。他有一个“怪"行为:每到一家,必先下伙房看,如有妇女在灶前烧火,即令其脱鞋,以看其脚上有无“裹脚布”,如有,则严历训斥,并令其当即将“裹脚布”解下。
  革除历史上遗留下来之陈规陋习,无雷历风行之作风和铁的手段,难能达到目的。魏县长对抗拒放足之妇女,更不手软,从严惩处或关禁闭,或令其游乡游街示众。如北关有一张姓老婆子,硬不让其女解掉“裹脚布",魏得知后,即派警察到张家,令张氏将其女之“裹脚布"解下缠在自已的脖子上,然后带着她游街示众。
  魏县长之如此所为,传扬开去,遐迩皆知,使裹足妇女都怕,纷纷放足,成为新风。

知识出处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1988年正式编辑出版《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辑,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同志题写书名,止2001年共编辑出版12辑。2002年原酒泉市改为肃州区后,《酒泉文史资料》更名为《肃州文史》,继续顺延出版,并邀请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题写了书名。止2014年,《肃州文史》共编辑出版17辑,刊登各类稿件692篇、254万字,印刷6万册,交流发行量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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