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酒泉文史资料第二辑》 图书 |
唯一号: | 292220020220002478 |
颗粒名称: | 11.酒泉县历代的基层建置是什么? |
分类号: | K294.23 |
页数: | 2 |
页码: | 11-12 |
摘要: | 县以下的基层建置,因时代不同,名称也不相同。汉、晋时期,县以下设乡、亭、里三级,大体是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方园百里为一县。唐时,县以下的建置,在农区设乡、里、村三级,即十户为村,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各设“正”主管各级行政。清代县以下的农区设保、甲、牌三级。十户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保设“保正”,甲设“甲长",牌设“牌头"。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在县以下设区、村、牌三级,各设长。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开始实行保甲制,二十七年(1938年)撤区,以联保代之(数保为一联保,设联保主任)。解放后废保甲制,于1949年10月开始,在县以下设区、乡、村(行政村。其下还曾设自然村)三级,各设长(行政村设主任)。全县共有1市(城内设为酒泉市,区级)、10区.93乡。1954年开始试办农业合作社(此前还有变工队、互助组),1955年撤区併乡,存乡、村(或农业初级合作社)两级。1986年起,又将清水、金佛寺、总寨、西洞等四乡改置为镇,各设镇长,其下仍为村、组制。 |
关键词: | 文史资料 酒泉 |
出版者:政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委员会
1988年正式编辑出版《酒泉文史资料》第一辑,由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同志题写书名,止2001年共编辑出版12辑。2002年原酒泉市改为肃州区后,《酒泉文史资料》更名为《肃州文史》,继续顺延出版,并邀请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题写了书名。止2014年,《肃州文史》共编辑出版17辑,刊登各类稿件692篇、254万字,印刷6万册,交流发行量达到85%以上。